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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总结呢?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热爱生命的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1

也许是因为心灵太久没有遇到被抨击的东西,这几天内心开始变得枯燥不安,像是一口常年没被蓄水的井,渐渐、慢慢的枯死,总感觉一切都那么萧索冷落、暗淡无光。

闲来无事时,看到舍友的床头放着一本《汪国真诗集》,索性无事可干,便拿来阅读。翻开目录,极力寻找着可以让我亢奋的诗歌,最终目光定格在了一篇名为《热爱生命》的诗上。翻开后,是一篇只有寥寥几行的短诗,总以为长篇的高谈阔论才能给人以感动和振奋,而读罢此诗后,那简短精悍的话语让我激动,我极力揣磨着每一个字,除了很好的语感外,便是强烈的情感共鸣,似源头活水一般,浇灌我干涸的心灵!黄山既有云海的陪伴,又有怪石的守卫,还有松树的点缀,怪不得人人挂在口边的都是“五岳归来不看山,黄山归来不看岳。”我终于目睹了一番这如画的风景了!

“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人生最重要的不是结果,而是经历过。漫漫人生路不会是一帆风顺的,而对于刚刚跨入大学又涉世未深的我们却满是浮躁心理,甚至有退缩的打算。可是没有经历、没有过程的人生又怎么会精彩呢?我们有可以有太多的迷茫,太多的郁闷,但我们却不能有太多的无知,太多的颓唐。成功需要脚步的积累才显厚实,生命也只有血与汗的交织才更加五彩斑斓。要想成功,要想有自己的舞台,就让我们前进吧,和着风伴着雨!

“我不去想能否赢得爱情,既然钟情于玫瑰,就勇敢的吐露真情。”面对着爱情,萌动的青春总让人蠢蠢欲动。作为当代大学生的我们,有权利去追逐属于自己的爱情。我们都想要美好而纯真的爱情,而这种追求是需要勇气的,更需要吐露自己的真诚。勇气不是盲目,更不是狂妄,需要我们发自内心的、有真情实感的表白。我向往有友谊作为基础的爱情,而想要爱情永远保持最初的浪漫,永远枝繁叶茂,则需要我们的真,我们的实,我们的纯!

“我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既然目标是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向上的路,总是坎坷与崎岖。成长穿越了疲倦与乏味后,记忆里只会有自己真正的影子。从地平线开始,就只任自己的背影紧贴世界,听到的是自己的声音。坚定信念吧,相信天会破晓,种子会发芽,花儿会向着太阳敞开自己的心,你的苦将照亮你的路。就让我们执着的接近自己的梦想吧!

“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只要热爱生命,一切,一切,都在意料之中!”常常这样想,为什么自己一个风华正茂的大学生,正是激情四射的年纪,却有着六七十岁老人的心理,这真有些令人匪夷所思。有时觉得心灵枯萎比容颜的衰老更加可悲。即使是这样,我依然安于现状!真的应该觉醒了啊,热爱生命吧,时时掌控好自己的命运,才会活出更加美好的明天!

热爱生命不用轰轰烈烈,但要坦坦荡荡。老人们常常羡慕我们,说我们年轻就是资本,但我们不要忘记啊,我们要时时学习,刻刻充实我们自己啊,因为我们永远在路上!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2

多数人对生命有着深沉的热爱,因为它如此脆弱;

许多人对美酒有着偏执的迷恋,因为它如此醇香。

世事不如意者十之八九,请用“坚强”温一温生命之酒。

——这是我读完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小说集的感受。

在生存面前,人性有时显得微不足道。一如书中的比尔,面对主人公的求助,并没有回头,始终没有回头。

但面对生命,人们有时却坚强得超出想象。一如绝境中的主人公,摒除怯意,拖着伤腿,艰难地向依稀的“出路”走去,哪怕严重缺乏食物,哪怕环境恶劣得难以承受,哪怕遇到随时伺机吃掉自己的老狼……是活下去的信念,是对生命的热爱,是对“小树枝国度”和迪斯河畔地窖的眷恋,让主人公裹了又裹伤腿,找寻一切可以裹腹的东西,与那条病狼斗智斗勇并吸取了它的血液,最后甚至像一条巨型虫子在地上蠕动着前进,终于获得救助新生。

其中有几句话令人印象深刻:生命就是这样吗?白白流失,然后转瞬即逝。生,才会觉得苦。死,却没有任何痛。死亡就是睡眠,它意味着结束和安息。既然如此,他为什么不甘心死去呢?作为一个人,他其实已经放弃了,不愿再挣扎拼搏了,唯独身体里的生命不愿死去,一直鞭策着他向前。

“我绝不会为了苟活而虚度光阴。”是杰克伦敦的.座右铭。

这部小说集中的《一块牛排》让我发出了“岁月凌迟着你我”的感慨。岁月,虽然积淀了经验和智慧,但也带走了力量和激情。乱拳打死老师傅,汤姆-金纵然拥有千百种不犯错的套路,但终究不敌年轻拳击手瞬间满血复活的“乱拳”。一块牛排只是心底的渴望和精神上的幻慰,因为每个人都无可避免地经受着岁月那把杀猪刀的凌迟。

书中小说《白人的方法》文中有句话深戳痛点:年老是人生永恒的悲剧,一个人一旦步入老境,虽然还未死去,但生活对他来说已无乐趣可言。希望对于他们而言,早已死去。

长江后浪推前浪。在岁月面前,所有人不得不低头。我们唯一应该而且只能做的就是,当还是后浪时,请不断积蓄能量,不断强大自己,以免在追逐前浪中迷失自己;当成为后浪时,请大度地携带追逐者,让他们顺利地把自己推向岸边,敞开前进的道路。

另外一篇小说《叛逆者》让我感触很深。文中的小约翰尼六岁开始照顾弟弟妹妹,七岁进纺织厂做工,八岁在另一家厂找了个活干,九岁在玻璃厂做计件工并成为出色的工人,十四岁进了上浆车间,十六岁进了织布车间……这是多么辛酸的经历!但为了这个家,小约翰尼就像一头干活的牲口,不敢有任何的幻想和精神生活,以致他的双手和整个人仿佛就是机械的一部分。

“我来说给你听,”十七岁的小约翰尼终于发出内心的呼唤,“我累极了。”这是他歇斯底里的低诉。他一年要完成一千两百万个同样的动作,他从没快乐过,从没有一点空闲时间。那一刻,他选择了叛逆,选择了漫无目的的出走。至于未来在何方,他自己也不知道。

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长子如父”。小约翰尼的经历于我而言有较深的体会。在我的童年记忆里,或许哥哥也是如此辛酸吧?读完这篇小说,我眼角含泪。

当然,这部小说集里还有很多值得品读的文章,有兴趣者只有一读方为快。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3

正如这本书的名字一样,我在通读全篇之后比以往更加热爱我的生命了,我充分意识到人在面临对自己的生命有巨大威胁的事物时的那种绝望和本能地随之而来的让自己活下去的坚定信念。这种信念甚至连金子——多数人们活着的最大追求——也没能将它推翻,可见生命之可贵了。

《热爱生命》说的是一位淘金者被和他同样身处险境的同伴抛弃,独自一人同荒原上的险恶环境作斗争,最后在垂死之际得救的故事。

在这一段艰难的日子里,他几乎像一个原始人一般生活,所有的时间都是用来寻找食物和不停地走路,甚至爬。尽管吃进去的远远抵不上跋涉所花去的力气,但是他情愿爬,也不愿停下来,因为一旦停下,他的结局便可想而知,还有什么比眼睁睁看着自己生命的火花渐渐熄灭更为痛苦和焦心的呢?只要不停止,那怕只存在一丝希望,生命也便会因它而发光,不管那光是多么微弱。生命是永不停息的。

他和大棕熊相遇过,他首先想到的不是害怕,而是在嚼厌了难以下咽的灯芯草和苦辣的浆果之后,想吃上一点肉。这是多么可怕啊,饥饿已经将他逼到绝路上,看见了能将自己一口吞下的动物竟不觉得害怕了,却反过来想将它吃掉。而他随后为了吓跑棕熊而发出的喊声,不,那已经不能叫做喊声,而是咆哮,凶猛的食肉动物发出般的咆哮,俨然是发自人内心最深处的一首悲壮的对生命的热爱之歌。

此外,他因激动而手忙脚乱地抓松鸡,却只抓到几根羽毛;将一个小水坑里的水几乎舀光来捉鱼,那鱼却通过一条缝隙游到一个大水坑里去了……类似的困难数不胜数,以至于他最后和一头狼互相较量,他那时已没有力气直立着走路了,只有慢慢地爬,他就这样在前面爬着,后面跟着那头有着一条干枯粗糙的舌头和可怕耐心的病狼……

然而,在我看来,最可怕的却是在故事一开始,他由于受了伤,向自己的同伴求救,那是“一个坚强的人在患难中发出的求救声”,可是同伴比尔却一句话也没说,荒原的残酷生活已经将比尔的人性磨灭了,他连一个表情也没有,就头也不回地一直向前走,只留下另一人在苍凉可怕、毫无生机的荒原上拖着他那条受伤的腿独自面对眼前的这个噩梦。那是一片灰色,灰蒙蒙的天空,灰蒙蒙的荒原,整个世界仿佛都被浸染在灰色的颜料中间,唯一的一丝杂色就是他,再没有别的了。他的内心此时就像周围的世界一样冰凉、失落,同时只感觉自己像要被这片怪兽般巨大、可怖的灰色吞没一样,他着实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全身似乎都被恐惧占领了。如果他不是独自一人,而是和另外一个人并肩作战,那么不论这里的世界有着怎样狰狞的面孔,他也不会觉得害怕,始终有一种东西会温暖他被寒风吹得冰冷的双手和脸庞,会在他身处险境时带给他希望和勇气。所以他此刻的心情便不言而喻,在患难之时遭到同伴的抛弃也许是一生中最痛苦和悲哀的了。

尽管频遭打击,他仍然以非常人所能拥有的毅力坚持了下来。他用自己的辛酸和泪水谱写成的生命赞歌将会一直回响在我的心中。作文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4

《热爱生命》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这部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小说把人物置于近乎残忍的恶劣环境之中,让主人公与寒冷、饥饿、伤病和野兽的抗争中,在生与死的抉择中,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某些闪光的东西,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生命的赞歌,有着震撼心魄的力量!

杰克?伦敦笔下的生命很奇妙,它有顽强的意志,它告诉我们: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并且敢于胜利。

人之所以成为人,是多少年进化的产物,这漫长、痛苦的过程不仅产生了现在的主宰地球的生物,更培养了人类顽强的意志,人类逐渐成为挑战自然的胜者,顽强的意志是很重要的因素,这种意志顽强的背后其实就是很简单的想法--活下去,不管情况怎样,活着就有希望,就有明天。意志应该是我们对待挫折的有力武器,我们每个人在生活中不可能都一帆风顺,谁都会遇到挫折,甚至是难以承受的磨难。我们会想到放弃,在这个时候如果想想杰克?伦敦笔下的淘金者与狼血肉搏斗的过程和他所表现的那种超凡意志,我们就会感到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鼓励着我们坚持下去。

热爱生命,就要有顽强的意志,并且要敢于胜利!活着,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艰难、失意和挫折;活着,要面对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阻力,因为人生的道路从来都是曲折坎坷的,洒满阳光、铺满鲜花的道路永远只是人生的一种美好祈愿。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因此,人生要有所追求,要活的轰轰烈烈,成就一番事业,在生活中要有顽强的意志、学会抗争和不懈的努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辜负生命的重托,才能对得起生命的流程。

同样是鲜活的生命,在有些人那里就黯淡无光,而在另外一些人那里却坚韧得令人不可想象,汶川大地震中创造的一个个生命的奇迹让人感动、令人震撼,他们的生命璀璨的有如正午的太阳!为了让我们的生命更有价值、意义,让我们热爱生命,以顽强的意志克服生命中遇到的磨难,使生命之花绽放地更加绚烂!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5

脍炙人口的小说《热爱生命》曾经轰动欧美,并得到了列宁的称赞。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这篇小说中,杰克·伦敦以巨大的艺术力量平静地叙述了一个惊心动魄的生命与死亡抗争的故事,表现了对生命的酷爱如何帮一个人战胜了死亡;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把紧跟在后面的一只饿狼制服了,并且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闪光点,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顽强的生命赞歌,可谓撼人心魄。

生命本身蕴涵着巨大的潜在能量。生命有时极其脆弱,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又异常强大,强大得让令人惊叹。这种能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的无疑就是坚定的信念。只要心中生存的信念还在,只要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另一方面来说,热爱生命,就要有所信仰,有所追求。当人们没有了信仰,没有了追求,生命便完全成了一副躯壳,与一具行尸走肉何已?

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于是在这种没有信仰的人生观唆使下,我们看到的是太多的生活的空虚和无聊,太多的游戏人生,太多的颓废和消沉以及百无聊赖??。前些天看到一则报道,说我国目前每年自杀的案例中大多数在农村,而农药又是罪魁祸首;这也多少从侧面反映了我国目前农村人口总体素质相对城市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遇到生活中或工作上的些许困难、小事,不是想方设法去克服解决,而是“气不打一处来”,小事闹大,大事则要闹得寻死觅活。这同小说中的主人公克服险阻、艰难求生的勇气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可能有不少人曾经看过残疾人演出或残疾人运动会,那些身残志坚的勇士们克服着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甚至折磨,做出了连健全人都难以完成的任务。他们是热爱生命、勇于同困难作斗争的典范。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给了我们深刻的启示: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并且敢于胜利。面对生活、工作遇到困难甚至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们不能坐以待毙;只有奋起抗争,因为除了胜利,我们别无选择!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因此,人生要有所追求,要活的轰轰烈烈,成就一番事业,在生活中就要学会坚强、学会抗争,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辜负生命的重托,才能对得起生命本身。人,在自然中是渺小的,渺小得如同满地的荒草。但渺小的“人”因为拥有顽强的生命和坚定的信念而从远古走来、创造了异彩纷呈的文明和财富。让我们永远拥抱伟大的、顽强的生命;让生命之树常青!

热爱生命的读后感6

生命属于每一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愧疚。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己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奋斗。”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宝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甚至有人因为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弃,一生都碌碌无为。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这与现在社会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现在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杀的新闻。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习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可见现在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个人穷的什么都没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还有生命啊。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时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力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坚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而这个小说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却是狠心丢弃脚受了伤的主人公的朋友,比尔。曾经是那样的同甘共苦,却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弃深厚的友情……那时候我很疑惑,生命难道真的那么重要么?难道真的为了生命,连爱情,友情都可以失去?但后来我发现: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亲情,爱情,友情么?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项,这样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然而,比尔可能到死的时候,才会体会到这一点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体。而一那则代表着心灵。只有拥有伟大心灵,才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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