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一本书以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热爱生命》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热爱生命》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有一名淘金者,在凯旋归来的路上,被同伴抛弃,他背着沉甸甸的金砂和金砖寻找来时的路,饥寒交迫,脚扭伤了,为了生存他不惜一切和大自然作斗争;为了生存他用全身的力气追捕松鸡;为了生存他勇敢的面对黑熊;为了生存他和一直追踪他的病狼斗智斗勇……最后他被科学考察队的队员救了,而他的同伴比尔却被狼群吃得只剩下一堆残骸。
读了这篇小说,我感触很深,我要感谢文章中的主人公,他对生命的这份热爱和面对困难的这份坚强,也一直影响着我。记得有一次,我不小心下巴受伤了,裂开了一个大口子,不停的流血,妈妈把我送到医院,医生说:“不能打麻药,还要缝三针。”我吓得神魂颠倒,大哭起来。这时,我突然想到了《热爱生命》这篇文章,我这小伤和主人公的饥寒交迫和随时会被野兽吃了失去生命相比,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这样一想我马上就不哭了,勇敢地对医生说:“能不能轻一点啊?”医生笑着说:“好的,你闭上眼睛,很快就可以了。”接着我又打了破伤风针、挂了盐水,虽然都很痛,但是我活了下来。
通过这篇文章我领悟到:生命是很宝贵的,我们要热爱它,如果我们不珍惜它、不尊重它,它就会派死神来剥夺我们的自由。面对困难我们也要坚强的面对,我们也不能够轻易的放弃生命。现在就有很多生着绝症和重病的人,他们就是这样不放弃一分钟、一秒钟,配合着医生的治疗,并等待著名医来医治他们病,时时刻刻想着生命是宝贵的,这种热爱生命的精神也是非常宝贵的。
革命烈士矍秋白曾经说过:“本来,生命只有一次,对于谁都是宝贵的。”我们要告诫那些准备吸毒、跳楼和自杀的中国人,让他们要好好享受在这充满阳光、快乐和幸福的人间。
在地球上多活一分钟,多好的句子啊!生活也要这样,天天要保持快乐的心态,去感受每一天。
下雪了,一片洁白在这雪野中,当乐音响起时,你会感到雪野更加的纯洁,这不仅仅是雪花,这是精心雕琢的艺术品。这是清晨,当我看到满天的雪花,回味着近段时间一直读的《热爱生命》里的场景时内心的交流。
我宁愿做烈火余灰也不愿做飞扬粉尘,
我宁可让生命的火花在壮丽的火焰中燃烧,
也不愿意让他在腐朽中窒息。
我宁愿做一颗璀璨的流星划过夜空,
每一个碎片都散发光芒,
也不愿做一颗沉睡不灭的恒星。
人的价值在于生活,
而不是在于活着。
我绝不会仅为了延续生命而浪费时间,
我要充分利用我生命中的每一分钟。
当我回想着“叛逆”中的主人公约翰尼离家出走时的场景,却也让我感受到机械生活的无意义,正如那句话“生命的密度比生命的长度更值得追求”。杰克?伦敦的这本书的背景大多在极寒的雪野中,人们经受着各种磨难和难以忍受的饥饿,其中可以看到人类顽强的意志,不论多么严寒、多么饥饿,人们的爱却充满了温暖,心灵充满了宁静。
读这本书本身就是一种游历,你感受到纯洁、你感受到年轻真好、你感受到优美的自然带给人的惊奇、你感受到爱的伟大。人类总是热爱美好的东西,美丽的风景、美丽的心灵和美丽的人,当你用你的大脑去组织书中的画面和场景,当你用心去体会这其间的感受,我感觉这本身就是极好的。
这本书有其理性所在,但我更喜欢将其情感部分注射到自己的血液里,让其流淌在我生命的河中,或许读完后我并没有什么感想,但我有感触,我不希望写出《热爱生命》的主题内容、那只是一种概况,早晚我会遗忘,我只希望我的文字就包含着“热爱生命”的情感,此时我想起了班得瑞的一首轻音乐“初雪”我何不听一听,借助这纯净的乐音回味《热爱生命》的情感。
今天,随手翻阅《阅读先锋》小学中高年级版,看到了一篇感人的文章——《热爱生命》。文章记叙了一位在荒原中被朋友抛弃的受伤的淘金者,绝境中以不屈的毅力求生,用粗野的声音,威风凛凛的样子吓跑黑熊;在生命奄奄一息时与狼展开殊死的搏斗,最终战胜了狼,获得了人间最宝贵的东西——生命的故事。
读罢此文,淘金者与狼殊死搏斗的场面久久地萦绕在我的脑海中,淘金者对生命的热爱,那种不屈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使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在我们身边,经常听到类似这样的感叹:”活着太累了!活的没劲!“就连邻居家一个六岁的小男孩也很老成地慨叹这没意思,那没意思,与淘金者强烈的求生欲望相比,我们是否该感到羞愧,汗颜?
有一位哲人说过:”活着就是一种幸福。“是啊,人活在世上,可以感受父母之爱,手足之情;可以享受朋友之爱,夫妻之情;可以品味生活的浪漫、温馨;可以体验事业的拼搏奋斗、成功之喜悦……活着,真的很幸福!可我们为什么常常感受不到这种幸福?是我们的生活太富裕,品尝不到贫穷的滋味?是我们的事业太顺利,感受不到生活的艰辛?还是我们的家庭太幸福,体验不到骨肉分离,妻离子散的痛苦?我觉得都不是!究其根源,在我们思想里正是缺乏了象淘金者这种对生命的热爱!
在我们身边,也有许多同淘金者一样的人,他们追求人世间最宝贵的东西——生命。那些在逆境中崛起,攀登事业峰巅的创业者;那些在顺境中努力,开创美好明天的守业人;那些为别人、为社会默默无闻奉献着的人……不都在尽情地展示着自己对生命的热爱吗?
唯有热爱生命之人才能热爱自己的亲人、朋友,才能热爱自己的事业,热爱自己的生活,才能为之拼搏、奋斗、进取,让我们热爱自己的生命吧!
生命与人类同在
生命究竟是什么?人,可能无法说清。生命的力量究竟有多大?人,可能也无法说清。
生命有时是极其脆弱的。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又无比强大,让你不能不为之惊叹。当比尔无视同伴对自己的呼喊,作为一个尚有能力的人,向生命的希望奔去时,生命却抛弃了他。比“他”走得快的比尔,却先倒下去了。这正是人——背弃良知的懦弱人性的——悲剧。
《热爱生命》中的“他”,与其说同饥饿和死亡抗争,不如说是与恐惧抗争;杰克·伦敦作为文学大师,用精湛的文学手法,出色地描绘了这种抗争。让我们从字里行间看到了生命本身那巨大的潜在能量,这种能量是无法诋毁的,它会让你活下去。不管你面对的是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荒野,是吃掉你的野兽,还是饥饿、疲惫,生命都会帮助你战胜它。
这是一篇逼真的小说,紧张的故事情节中没有一点作者人为的痕迹,没有多余的议论,它只是清晰地展示了一个人在荒原中历尽艰难的求生过程,不动声色地描绘出了生命的伟岸和强大。它告诉我们这样一个近乎真理的事实——敬畏我们的生命,相信我们的生命,和我们的生命紧紧相依,和我们的生命结成最紧密的“联盟”,我们就会尽享生命的美丽与神奇、生命的剽悍与强大。
突然悟道无限渺小的“我”竟然那么强大。天地仿佛为“我”而生!是啊,那一片片荒草马上就会在春天的风中变成一片片新绿,这是不争的事实,这是生命的象征。
我是谁并不重要,就象小说中的他是谁并不重要。但是,一定要知道,“我”——就是这苍穹中的生命。生命赋予了“我”精神、意志、理想、智慧!
让我们永远拥抱伟大的生命。生命,与人类同在。不管我们遇到什么,它都会与我们同在!
生命有多么宝贵,应该如何去热爱生命,我直到读了英国杰克·伦敦写的《热爱生命》才真正了解到。
《热爱生命》的故事虽然短小,但却深刻地讲述了一个人对生命的热爱、渴望。故事发生在美国北部,一位淘金人带着辛苦淘来的金子和另一位名叫比尔的同伴踏上了遥远而艰难的归途。然而,他不小心扭伤了脚,他的同伴弃他而去。孤苦一个人走在荒野之中,频临死亡,他毅然丢掉了所有淘到的所有黄金,轻装上阵。一路上,忍饥挨饿,风餐露宿,与野兽对抗,终于在绝境中生存下来。
我在这个故事中读到了这位淘金人对生命的热爱。生命本来是很脆弱的,如果不珍惜,生命在严苛的大自然的种种考验中将不堪一击。然而,这位淘金人面对种种考验,顽强地生存下来。为了保存体力,他吞食浆果、草根、生鱼、活松鸡、动物骨头;为了节省体力,他聪明地扔掉了辛苦得来的黄金;为了与野兽抗争,他振奋精神,吓跑大棕熊,并用足够的耐心与饥饿的大灰狼斡旋到底……这一切,都源于对生的渴望!
淘金人与饿狼一路的抗争给我留下了最深的印象。那只又病又饿的大灰狼时刻想把他吃掉,他也想把狼吃掉,因为他们都想活下去。狼是动物中最有耐心的,可是淘金人也表现出惊人又可怕的耐心,在他几乎已经完全体力不支时,狼向他发起攻击,淘金人以顽强地意志也发出了意想不到的最后一击,他咬死了那只狼,吞咽下狼的温润的血。他活了下来。
这是对生命多么顽强地热爱啊!正是这种热爱,才使淘金人能战胜困境、走出困境、从而获得了宝贵的生命!
脍炙人口的小说《热爱生命》曾经轰动欧美,并得到了列宁的称赞。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这篇小说中,杰克·伦敦以巨大的艺术力量平静地叙述了一个惊心动魄的生命与死亡抗争的故事,表现了对生命的酷爱如何帮一个人战胜了死亡;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把紧跟在后面的一只饿狼制服了,并且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闪光点,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顽强的生命赞歌,可谓撼人心魄。
生命本身蕴涵着巨大的潜在能量。生命有时极其脆弱,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又异常强大,强大得让令人惊叹。这种能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的无疑就是坚定的信念。只要心中生存的信念还在,只要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另一方面来说,热爱生命,就要有所信仰,有所追求。当人们没有了信仰,没有了追求,生命便完全成了一副躯壳,与一具行尸走肉何已?!
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于是在这种没有信仰的人生观唆使下,我们看到的是太多的生活的空虚和无聊,太多的游戏人生,太多的颓废和消沉以及百无聊赖……前些天看到一则报道,说我国目前每年自杀的案例中大多数在农村,而农药又是罪魁祸首;这也多少从侧面反映了我国目前农村人口总体素质相对城市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遇到生活中或工作上的些许困难、小事,不是想方设法去克服解决,而是“气不打一处来”,小事闹大,大事则要闹得寻死觅活。这同小说中的主人公克服险阻、艰难求生的勇气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可能有不少人曾经看过残疾人演出或残疾人运动会,那些身残志坚的勇士们克服着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甚至折磨,做出了连健全人都难以完成的任务。他们是热爱生命、勇于同困难作斗争的典范。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给了我们深刻的启示: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并且敢于胜利。面对生活、工作遇到困难甚至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们不能坐以待毙;只有奋起抗争,因为除了胜利,我们别无选择!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因此,人生要有所追求,要活的轰轰烈烈,成就一番事业,在生活中就要学会坚强、学会抗争,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辜负生命的重托,才能对得起生命本身。
人,在自然中是渺小的,渺小得如同满地的荒草。但渺小的“人”因为拥有顽强的生命和坚定的信念而从远古走来、创造了异彩纷呈的文明和财富。
作为人类思想精华的名著书籍,一直都是大家在学习和参考的典范,也是一种文化传承的必修课。读后感与其看做是种作业还不如看做是一次对于原著作者的思想交流、碰撞。本栏目为大家提供了大量的名著读后感资料,希望大家在这里能找到相同的火花,多交流。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这部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小说把人物置于近乎残忍的恶劣环境之中,让主人公与寒冷、饥饿、伤病和野兽的抗争中,在生与死的抉择中,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某些闪光的东西,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生命的赞歌,有着震撼人心魄的力量!
《热爱生命》是美国著名的杰克·伦敦写的。讲了两个人背着金子走。两个个人过河时,一个人脚崴了,可是走在前面的比尔,连头都不会地走了。后来两个人就分开了。
在后面的人刚开始吃着没有营养的浆果生活着。走着走着他看见几只松鸡,他就抓松鸡吃,后来他看见一个小水坑,他就在小水坑里抓小鱼,最后小鱼从石头缝里钻到了一个大水池里,他只有放弃了。他一路上靠吃灯芯草生活,有时能吃到小鹿,松鸡和
小鱼。路上还常常遭到野兽的攻击,还和病狼决斗过。在他最绝望怕爬着爬着的时候,他看见前面有一条大船,他就像大船爬去。爬着爬着他看见一堆死人骨头,仔细一看是比尔的骨头。旁边还有哟大块金子。这让他哈哈大笑,因为比而为了金子而丧失了生命。而他却抛弃了金子不惜一切保住了生命。最后他过上了好日子。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珍惜生命,别人有困难是我们要伸出援助之手,不要像比尔。有了朋友就有了财富。财富不是一生的朋友,而朋友却是一生的财富,所以我们要热爱生命,珍惜生命。
读完这本书,我最大的感觉是,作为一个人,首先,我们必须热爱自己的生活。
我钦佩这本书中的英雄。他在无边无际的荒野上艰难地行走。她只是一个人走,没有同伴。天气不好,她又冷又饿。最使他害怕的是有一只狼在他后面。病狼一直在舔他身后地上的血迹。那个人和狼都活了下来。为了活着回来,这个人最终赢得了战斗。他对生命的热爱就是战胜了狼。尽管他又饿又累。但是他不想失去他的生命。最后,他去了海边,被一艘渔船救起。最后,他安全回家了。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如果一个人想要成功,他必须热爱自己的生活。如果他不爱自己的生活,他怎么能成功呢?因此,朋友,我们必须爱和保护我们的生命,这样人们才能快乐和成功。
今天,我读了张海迪的故事。本文主要讲述了1970年张海迪随父母来到聊城农村的故事。张海迪非常想站起来。她有时看见会走路的人就会哭。但张海迪固执地学会了针灸,治好了很多人。但有时她会因为长时间的姿势而感到疼痛,但她仍然选择继续针灸,为村民们做一些事情。
我觉得张海迪非常希望能够像其他人一样走路和跑步。她想从她的腿上跳起来,奔向那一万公顷的麦田。我也觉得张海迪非常热爱生活。多年来,她治疗过一万多人。“这是很棒的。当我看到这个数字时,我惊呆了!残疾人比医生更糟糕。我觉得她太爱生活了。她真的想为社会做贡献。
与张海迪相比,我什么都不是。因为有时候我是这样想的:暑假先玩,然后去旅游,最后一周做作业,但是我经常后退。去年暑假,我提前完成了作业,很舒服,无忧无虑。但张海迪仍然是我的榜样。她的故事激励我热爱生活,不要浪费它。、
这个暑假,我有幸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世界名著。《热爱生命》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写的。杰克.伦敦是美国文学史上最著名的小说家之一。丰富的人生经历带给他宝贵的写作素材。他的作品风格独特思想深刻,给读者以强烈的心灵震撼。
《热爱生命》讲述的是一个淘金者在路上的惊险经历。这个淘金者原来是和同伴比尔一起去码头上一艘名为“白德福号”的"捕鲸船。后来由于他的脚裸扭伤了,比尔抛弃了他,于是淘金者自己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到达了码头。
有一天,淘金者早上一起来就听到咳嗽声,他以为那是比尔的声音。过了一会儿,他才发现那是一只病狼,淘金者心想:如果是一只健康的狼,我可以被它吃掉;但那是一只病狼,我不能。然后,他抓了三条鲦鱼简单吃了一个早饭,就出发了。一路上,那匹狼一直跟着他,淘金者一直喝热水提防那匹狼。晚上他饿了就吃灯心草,他在岩石上露宿,早已养成随遇而安的习惯。第二天早上,他发现那只狼已经走了,淘金者往前走了几步,发现前面有一摊骨头和一个鹿皮袋,那个鹿皮袋和他的一模一样,他怀疑这是比尔的,打开一看,里面全是黄金。淘金者认为比尔即使死了,也不应该拿他的黄金。于是他只把比尔的骨头收进了包里,没有拿走黄金。后来,他走不动了就一直爬到了码头;正巧捕鲸船来了,给他安排了一个铺位?
读完这本书,给我感觉到,淘金者虽然孤身一人,但还是风餐露宿、随遇而安,并克服了重重困难;我要尽快适应环境。从“淘金者认为比尔即使死了,也不应该拿他的黄金”让我感到了友谊多么重要;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要拿,要用自己的劳动去挣。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体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大胆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冲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单独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倾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名贵。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楚和无聊,甚至有人因为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弃,一生都凑数其间。
《热爱生命》的故事虽然短小,但却深刻地讲述了一个人对生命的热爱、渴望。主要讲的是一个赌博的人在去淘金的路上,经历了千心万苦,在存亡间徘徊不定,那么长时间,他一直靠着一个意念慢慢地前进,哪个意念就是:我不能死,我要活下去。
就从那一天起,丈夫和老婆决定走出山沟。 他们来到农村向别人借了钱买了一丁点儿地皮,开始辛勤劳作,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汗珠摔八瓣。渐渐的,他们开始有了劳绩,由原来的一丁点儿地皮慢慢地扩展开来,收入也慢慢地增长,他们已不再是以前哪个山沟沟里穷困潦倒的夫妻了。热爱生命读后感
生命就像蜡烛人,大概不能确定自己生命的蜡烛会烧多长。但谁都可以决定自己是否拥有热爱生命的权利。如果一只蜡烛在燃烧到一半快要熄灭时,你可以选择随缘,也可以经过种种措施,让它连续烧下去。有这样一个故事,一对夫妇住在山沟沟里,他们已经穷得不能再穷了,有一顿没一顿的,即使这一顿也只是泡饭加白糖;平常能不穿鞋就不穿鞋,大部分时间都是打赤脚。他们家的衣裳几乎是用一块块补丁缝起来的。但他们从未放弃希望。
今天看完了《热爱生命》,一本充满斗志的书,强烈的求生意志深深感染了我。
《热爱生命》描述了一个掘金者的生活经历和顽强拼搏。他一个人,睡在风中,靠在路上挖杂草、抓小鱼为生。一路上,他和大棕熊、狼等野生动物拼个你死我活。最终,他筋疲力尽,在地上向前爬行。他靠着自己的求生本能、顽强的毅力和朦胧的期待活了下来。在荒野中演奏了一首热爱生命的歌曲。
在处理死亡的时候,主人公也是害怕的,正是这种害怕激发了他顽强的生命力,在挣扎的过程中变得越来越顽强。面对诸多困难和阻碍,主人公很容易选择死亡,但他却以求生的欲望顽强地活了下来。
有时候生命是极其脆弱的,一瞬间就可能消失;有时候生活是极其强大的,强大到令人惊叹。这种能量会支持你无论面对什么都勇敢的去战胜它,哪怕是吞噬你的野兽或者荒野,或者是饥饿和疾病的折磨。背后支撑生命的是信念和期待。只要心中的信念和期待还在,尴尬的局面就能挺过来。
我喜欢胡杨,喜欢它“活一千年,不死一千年,不死一千年”的坚韧品质。无论命运多么坎坷,他们都是不屈不挠,不屈不挠,挑战人生,实现人生价值的。
虽然我们没有主人公所处的恶劣环境,但是只有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们才能理解生命的价值,也不能因为当初在你遇到疾病和处理死亡的时候没有珍惜生命而后悔。趁我们还年轻,感受生命的价值,珍惜每一分钟,珍惜爱你的人,珍惜你所拥有的一切!
不仅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在遇到挫折的时候,也要有顽强的斗志。只有克服了种种困难,才能深刻体会到生命的珍贵和完美。
而在生命面前,什么是黄金?主人公的伙伴比尔直到死都没有扔掉黄金,但是黄金和石头有什么区别呢?没有生命,金钱就没有意义。但为了生存,英雄丢弃了两袋黄金。如果他不这样做,他可能会死在狼的脚下。与生命相比,黄金是如此微不足道。黄金值钱,但生命无价!
读过《热爱生命》,杰克·伦敦为我们展示了在皑皑雪原中的一幕幕:绝望与希望、绝境与抗争、死与生、人和狼,等等,在此不再赘述。
最吸引我的是杰克·伦敦那白描一般的文字,冷静、犀利、娓娓道来、平铺直叙,似乎不带一点感情色彩,但却生动地为我们描绘出一种最主观、最直接却又最难以描述的感觉:饥饿。
一开始,主人公被同伴抛弃之后,吃沼泽地上的浆果,这时他还有味觉,浆果”一进口,水就化了,种籽又辣又苦“;他还也有感觉,睡醒之后,”他仰视着灰色的天空,知道肚子饿了“,而且还能体会出”饥饿的疼痛是剧烈的“;此外,他还有感情,咒骂松鸡,而当松鸡逃走的时候,”他心里非常恨它,好象它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
然而,随着时间推移,当他咀嚼灯芯草的时候,他已经几乎失去了味觉,那灯芯草”仿佛味道很好“,之后再吃草,也能尝出酸味;当他捉到小鱼时,已经没有了味觉,也没有了饥饿感,”胃几乎象睡着了似的“、”吃东西已成了纯粹出于理智的动作“,而他捉到松鸡幼雏,”象嚼蛋壳似地吃起来“,已经完全丧失了味觉了。
当主人公遇到棕熊的时候,除了感觉之外,已经开始丧失理智了,一头巨熊在他脑的海里居然首先表现为”肉和生命“!
后来,主人公找到了一些小驯鹿的骨头,虽然已经被狼啃得很干净,但他仍然费力地吮吸骨髓,”肉味,跟回忆一样隐隐约约,不可捉摸“,思想和肉体已经是若即若离,而”石头砸了他的指头他并不觉得很痛“。”他的胃和神经都睡着了“,作者无情而又犀利地指出仅仅是因为”他的生命却不愿死去“!”垂死的躯壳“才支持下来。
而在文章的高潮部分,主人公咬破了狼的喉咙,”感到一小股暖和的液体慢馒流进他的喉咙。这东西并不好吃,就象硬灌到他胃里的铅液,而且是纯粹凭着意志硬灌下去的“。
生命的坚韧是这部小说的主旨。而读过之后,我更加理解了狄更斯的话:”饥饿统治着一切人,统治着一切。“
寒假里,老师让我们读《热爱生命》这本书,读后有很多感动与顿悟,在此与大家分享。
《热爱生命》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该作品讲述的是主人公在淘金回去的路上被同伴比尔抛弃了。他几经饥饿的折磨忘记了回去的路,但是他并没有放弃自己的生命,一次次与天气、与环境的斗争中活了下来。这些力量源于他对生活的热爱。饥饿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他,一开始他吃小鱼充饥,后来只有热水可以喝。饥饿使他就连一只小松鸡都捉不住,但他坚强地活着。开始他还可以走,虽然鞋子破了,但他继续努力寻找回去的路。后来他没有力气走就爬,虽然膝盖磨破了,但是他继续寻找活下来的奇迹。和病狼的相遇,可以说是最关键的转折点。最终因为人类对生命的热爱,让他冲破一切困难咬破了病狼的喉咙,从而获得找到生还希望的机会。
这使我想起了现实生活中的一件事:在美国,有一个人得了癌症。如果换作其他人,都可能被病魔吓到。但他对生命强烈的爱,促使他决定和病魔进行一番较量。从那以后,他每天坚持锻炼身体。两年后当他再去医院检查身体的时候,奇迹出现了——病魔居然被他赶走了!这应该是上帝对热爱生命的人最好的回报。
《热爱生命》这本书告诉我们:如果我们热爱生命,永不放弃活下去的希望,生命就不会放弃我们。其实生永远比死更难,死,只需要一时的勇气,可是生,却需要一世的胆识。我也要做个热爱生命的人,用行动来证明我对生命的热爱。
《热爱生命》的作者是美国人杰克·伦敦。他一生写了150多篇短篇小说、19篇长篇小说。《热爱生命》是他的代表作之一。
《热爱生命》主要写了两个淘金者,在加拿大北部地区淘到了金子,走在了回家的路上。但这时,我们的故事便开始了——一个淘金者,甩下了另一个淘金者独自离去,而那个被甩掉的人没有粮食,只有毯子、水罐、火柴,一杆没有子弹的枪,而且还扭伤了脚。这位淘金者知道有一个地方有食物与子弹,于是他便在头脑中形成了一个印象——我知道哪里有食物。但是,不幸的是,他需要走好几天的路程,现在他身上没有一点可以吃的东西。于是他就“觅食”,找到了一种特别苦辣而又难吃的小浆果——尽管不好吃,但他必须吃。可是情况一天比一天糟糕,他连浆果也找不到了。于是他只能去挖一些草与草根来充饥。功夫不负有心人,后来,他有时会抓到几条小鱼(只有他的小指头那么大!),还有一次竟然找到了一窝刚出壳的小鸡——他不分青红皂白就像蛇一样把小鸡塞在了嘴里。就这样,他走出了山谷,但是外面的荒原更加危险——狼群,还有熊(不过它们都没有见过人)——有一次,他还与一头熊正面相对(不过那只熊最后被被他的勇气吓跑了)。他有时会碰上一堆枯骨——那是狼吃剩的驯鹿骨头——他也会拿起一根来疯狂的嚼,嚼不动就用石头砸碎……他千辛万苦地来到了海边,最终被一艘科学考察船上的船员救起,带了回去……
像这样的情况,任何人,如果将那个淘金者换成任何人——都会坚持不下去——慢慢等着,直到死亡。而这位淘金者,他有着强烈的求生的意识,有着热爱生命的本能——而这些,使他一步一步的向生存进发,永不放弃的性格让他一直没有崩溃——坚持到了最后一刻……
读完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我好久才从故事中反应过来,他没有得到金快,却得到了最宝贵的东西——不屈的生命。
他,一个到北部淘金的人。饥饿、疲惫和寒冷折磨得他和比尔筋疲力尽。就在这时,他在过小溪时,扭伤了脚。同样和他去淘金的比尔却甩下了他,再也没有回来……
他陷入了绝境,这地方没有人,没有食物,只有一些不能充饥的浆果。可以想象,任何人到了这个地步,应该会绝望,会哭嚎。他也是。但是他必须活下去。腹中饥饿使他继续走下去。
一天又一天,他在风雨雪中挣扎,双腿鲜血淋漓。但生的欲望迫使他坚持下去。一次,他竟然用尽全身的力对着一头大棕熊咆哮,大棕熊被吓跑了,他也用尽全力,倒了下去……
接下来的日子,他的力量再也不能支持他站立,他只能爬行。他把身上的一切负重都扔了,包括金子。这时,一只病重的狼跟上了他。而他,正发现眼前几十英里处有条捕鲸船!他想到捕鲸船那儿,但他的力气注定他要花费漫长的时间。他的力气已经一天比一天小了。病狼终于追上了他,这是最危险的时候!他们两个的身体是那么的羸弱,但都想置对方于死地。最终,人赢了,他咬破了狼的咽喉,狼血灌进了他的胃,他仰面倒了下去。
最终,他被捕鲸船上的人搭救。他脱险了。但他却对食物出奇的渴望,人们对食物的一举一动都会引起他的反应。但当他抵达旧金山的时候,他就正常了。
全篇文章完全处在紧张的气氛当中。但主题就是一个:热爱生命。生命是如此脆弱,却又如此价值连城,它能抵得上世界所有的东西。
全文最难理解的部分是这么一段话:
“他们发现了一个活着的动物,可是很难把它称做人。它已经瞎了,失去了知觉。它就像条大虫子在地上蠕动着前进。它用的力气大半都不起作用,但是它老不停,它一面摇晃,一面向前扭动。照它那样,一点钟大概可以爬上二十英尺。”
为什么这个,才是真真正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