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李昉,字明远,深州饶阳人。父超,晋工部郎中、集贤殿直学士。周显德二年,宰相李穀征淮南,昉为记室。世宗览军中章奏,爱其辞理明白,已知为昉所作,及见《相国寺文英院集》,益善昉诗而称赏之曰:“吾久知有此人矣。”恭帝嗣位,赐金紫。四年,平湖湘,受诏祀南岳,就命知衡州,陶谷诬奏昉为所亲求京畿令,上怒,召吏部尚书张昭面质其事。昭老儒,气直,免冠上前,抗声云:“谷罔上。”上疑之不释,出昉为彰武军行军司马,居延州为生业以老。开宝二年,召还,复拜中书舍人。五年,复知贡举。其乡人武济川预选,既而奏对失次,昉坐左迁太常少卿,俄判国子监。明年冬,判吏部铨。时赵普为多逊所构数以其短闻于上上询于昉对曰臣职司书诏普之所为非臣所知普寻出镇多逊遂参知政事。至道二年,陪祀南郊,礼毕入贺,拜舞仆地,卧疾数日薨,年七十二。赠司徒,谥文正。
昉好接宾客,江南平,士大夫归朝者多从之游。雅厚张洎而薄张佖,及昉罢相,洎草制深攻诋之,而佖朔望必诣昉。昉和厚多恕,素与卢多逊善,待之不疑,多逊屡谮昉于上,或以告昉,不之信。及入相,太宗言及多逊事,昉颇为解释。帝曰:“多逊居常毁卿一钱不直。”昉始信之。昉居中书日,有求进用者,虽知其材可取,必正色拒绝之,已而擢用;或不足用,必和颜温语待之。子弟问其故,曰:“用贤,人主之事;若受其请,是市私恩也,故峻绝之,使恩归于上。若不用者,既失所望,又无善辞,取怨之道也。”
初,超未有子,昉母谢方娠,指腹谓叔母张曰:“生男当与叔母为子。”故昉出继于超。昉再相,因表其事,求赠所生父母官。诏赠超太子太师,谢氏郑国太夫人。
节选自(《宋史·李昉传》)
译文:
李昉,字明远,深州饶阳人。父亲李超,后晋时任工部郎中、集贤殿直学士。后周显德二年,宰相李穀征伐淮南,李昉担任记室。周世宗观览军中奏章,喜欢奏章文辞事理明白,已经知道是李昉所作,等看见《相国寺文英院集》,更加喜欢李昉的诗并称赞他说:“我早已知道有这个人了。”恭帝即位,赐给他高官显爵。四年,平定湖湘,接受命令祭祀南岳,就近被任为衡州知州。陶谷诬告李昉替亲近的人谋求京畿令一职,皇上非常生气,召见吏部尚书张昭当面质问这件事。张昭是老儒生,性格耿直,摘下官帽上前,大声说:“陶谷欺骗皇上。”皇上仍没有放下怀疑,把李昉调出朝廷任彰武军行军司马,居住在延州以谋生计度日。开宝二年,李昉被征召回京,再次被任命为中书舍人。五年,再次主持贡举。他的同乡武济川参与选拔,不久当面回答皇上问题失当,李昉因此被贬为太常少卿,不久兼任国子监。第二年冬天,担任判吏部铨。当时赵普被卢多逊构陷,卢多逊多次向皇上告发赵普的过错,皇上询问李昉,李昉回答说:“我的职责是拟写诏书,赵普的所作所为,不是我能知道的。”赵普不久调任地方官,卢多逊于是任参知政事。至道二年,李昉陪侍皇上祭祀南郊,拜舞时倒在地上,卧病数天去世,终年七十二岁。被追赠为司徒,谥号为文正。
李昉喜欢结交宾客,江南平定后,归顺朝廷的士大夫大多与他交往。李昉向来厚待张洎而薄待张佖,等到李昉被罢免宰相,张洎起草诏书狠狠地攻击诋毁他,而张佖却每到初一、十五一定拜访李昉。李昉为人宽厚温和,向来与卢多逊交好,卢多逊数次向皇上诬告李昉,有人把这件事告诉李昉,李昉不相信。等到做了宰相,太宗谈及卢多逊的事,李昉很为他开脱。皇上说:“卢多逊平日里经常毁谤你一钱不值。”李昉才相信。李昉在中书省时,有人请求任用,虽然知道此人才能可取,但李昉一定正色加以拒绝。不久此人被提拔任用。如果此人才能不足用,李昉一定和颜温语对待他。子弟问他这样做的原因,李昉说“任用贤能之人,是皇上的事情;如果接受他的请求,这是卖私人交情,因此严厉地拒绝他,使恩惠归于皇上。如果不任用他,已经让他感到失望,又没有好的言辞,是结怨的做法啊。”
当初,叔父李超没有儿子,李昉的母亲谢氏刚刚怀孕,指着肚子对李昉的婶婶张氏说:“生男孩就过继给婶婶当儿子。”所以李昉过继给李超。李昉第二次任宰相时,上表说明这个情况,请求追赠自己亲生父母官职。下诏追赠其父李超为太子太师,其母谢氏为郑国太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