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徐泰亨,字和甫,其先衢州龙游人,后徙余杭。泰亨性警敏,用举者试平江州掾,岁满,署归安县典史。白云宗沈明仁,冒名爵,官吏畏之。沈有怨家二人,其邻女为何人所杀,沈使以他辞引二人,傅致其罪。泰亨欲直其冤,吏白:“此沈公意,孰敢不从!”泰亨语之曰:“吾能死,不敢以滥杀媚人。”卒出之。明仁弟子为民所殴,适有盗杀人,僧为飞书,诬民及平日怨家七人,官为捕治之,狱卒凌虐,皆诬服。泰亨命去其械扭,始垂泣自言,县令以有左验难之。泰亨亲至其地,悉得七人以己物实其赃状,取其家藏布数匹,析缕以比,无不合者,釜灶及他物又合。僧乃伏罪。已而获真盗于武康,人皆叹服。江浙行省丞相言沈明仁遣其徒潜赴京师行贿求援,请治其罪。帝从之。擢平阳州提控案牍,以忧去官。
服除,授海道都漕运万户府提控案牍。时新法经理田赋泰亨论田不实役不均之弊上之执政大喜使乘传白于行省泰亨佐常州经理又佐池州所行一如其言他州皆取法焉未几,以九品官仍为本府提控案牍,兼照磨承发架阁。泰亨考漕法利弊,下至占候探测,著《海运纪原》七卷。又条漕运之弊,当更易者十事,行省采用其七。久之,迁建安路总管府知事,擢池州路青阳县尹。有司岁征荒田租,为田一千四百顷,人苦之。泰亨募民垦辟,因地势以为蓄泄,田熟租完,民无扰。累岁饥,有告发廪粟者,吏准强盗律,泰亨曰:“以救民而抵重禁,当用法外意可也。”笞而遣之。后谢病归。大德二年,卒,年六十五。
(《新元史·徐泰亨传》)
译文:
徐泰亨,字和甫,他的先祖是衢州龙游人,后来迁到余杭。徐泰亨天性机警敏捷,因为他人举荐试任平江州掾,任职期满后,代理归安县典史。佛教白云宗沈明仁,假冒名声爵位,官吏畏惧他。沈明仁有两个仇家,仇家邻女不知为何人所杀,沈明仁让人以其他借口牵连攀供到二人,罗织他们的罪名。徐泰亨想要伸张洗雪他们的冤情,小吏说:“这是沈明仁的意思,谁敢不听从!”徐泰亨对他说:“我能为之而无,不敢拿滥杀无辜来讨好人。”最终放了二人。沈明仁的一个门徒(僧人)被一个老百姓殴打,恰好有强盗杀人,这个僧人急速递送书函,诬陷这个老百姓以及平时结下仇怨的七个人,官府为此逮捕审讯了他们,因为狱卒欺凌虐待,所以他们都无辜服罪。徐泰亨命人除去他们的刑具,他们开始垂泪自述,县令拿有证据来反驳责难。徐泰亨亲自到了当地,完全掌握了七个人用自己的物品充当那些赃物的情况,取来他们家中所藏的数匹布,拆开丝缕来对比,无不相合,釜灶以及其他物品也相合。僧人最终服罪。不久在武康抓获了真正的强盗,人们都赞叹钦佩徐泰亨。江浙行省丞相说沈明仁派遣自己的门徒暗地里到京城行贿求取援助,请求将其治罪,皇帝听从了他的建议。徐泰亨被提拔为平阳州提控案牍,因为家中有丧事而辞去官职。徐泰亨服完丧,担任海道都漕运万户府提控案牍。当时新法规划治理田地赋税,徐泰亨论述了田地数目不实、百姓徭役不均这些弊端,上奏了这些意见,执掌政权的人非常高兴,让他乘坐驿车向行省汇报。徐泰亨辅佐常州规划治理,又辅佐池州,所做的完全按照自己的主张,其他州府都效法他。不久,以九品官的身份依旧担任本府提控案牍,兼管照磨承发架阁。徐泰亨考察漕运方法的利弊,延仲到天象变化、考察测量,著有《海运纪原》七卷。又分条陈述漕运的弊端,应当变更改变的有十件事,行省采纳实施了其中的七条。过了很久,徐泰亨调任建安路总管府知事,接着被提拔为池州路青阳县尹。有关部门每年征收荒地的赋税,这样的荒地有一千四百顷,百姓感到困苦。徐泰亨招募百姓开垦,根据地势处理蓄水和泄洪,庄稼成熟,赋税完成,百姓未受惊扰。连年发生饥荒,有人告发开仓放粮的人,小吏要按照强盗的法律处理,徐泰亨说:“因为救济百姓而触犯严峻的禁令,判刑时依据法外之意就可以了。”对开仓放粮的人施以笞刑,然后放了他。后来托病辞去官职。大德二年去世,时年六十五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