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王艮,字止善,绍兴诸暨人。尚气节,读书务明理以致用,不苟事言说。淮东廉访司辟为书吏,迁淮西。会例革南士,就为吏于两淮都转运盐使司,以岁月及格,授庐州录事判官。淮东宣慰司辟为令史,以廉能称。
历建德县尹,除两浙都转运盐使司经历。绍兴路总管王克敬,以计口食盐不便,尝言于行省,未报。而克敬为转运使,集议欲稍损其额,以纾民力。沮之者以为有成籍不可改,艮毅然曰:“民实寡而强赋多民之钱,今死、徙已众矣,顾重改成籍而轻弃民命乎!且浙右之郡,商贾辐辏,未尝以口计也。移其所赋,散于商旅之所聚,实为良法。”于是议岁减绍兴食盐五千六百引。寻有复排前议者,艮欲辞职去,丞相闻之,亟遣留艮,而议遂定。
迁海道漕运都万户府经历。绍兴之官粮入海运者十万石,城距海十八里,岁令有司拘 民船以备短送,吏胥得并缘以虐民。及至海次,主运者又不即受,有折缺之患。艮执言曰:“运户既有官赋之直,何复为是纷纷也!”乃责运户自载粮入运船。运船为风所败者,当核实除其数,移文往返,连数岁不绝,艮取吏牍披阅,即除其粮五万二千八百石、钞二百五十万缗,运户乃免于破家。
除江西行省左右司员外郎。吉之安福有小吏,诬民欺隐诡寄田租九千余石,初止八家,前后数十年,株连至千家,行省数遣官按问,吏已伏其虚诳,而有司喜功生事者,复勒其民报合征粮六百余石,宪司援诏条革去,终莫能止。艮到官首言是州之粮比元经理已增一千一百余石岂复有欺隐诡寄者乎准宪司所拟可也。行省用艮言,悉蠲之。艮在任岁余,以中宪大夫、淮东道宣慰副使致仕。卒年七十一。(选自《元史•良吏传》)
译文:
王艮字止善,是绍兴诸暨人。他崇尚气节,读书务求其中的道理以达到使用它的目的,不随便加以评论。淮东廉访司征用书吏,调任淮西廉访司。时逢朝廷下令监察部门一律革除南方士人,王艮于是就到两淮都转运盐使司做吏员,因任期达到了规定的期限,授任庐州录事判官。淮东宣慰司征用他做令史,以廉洁能干著称。
历任建德县尹,授两淮转运盐使司经历。绍兴路总管王克敬,认为按照人口数目征收盐税对百姓不利,曾经向行省建议,不见答复。后来王克敬担任运盐转运使,召集官员商议稍稍减少盐税数额,以宽舒民力。阻挠这一建议的人认为有既定的户籍,不可更改。王艮毅然说:“老百姓实际人数少而强行按照超过的人数多征盐税,如今迁移、死亡的已经很多,难道重视更改已经有的户籍却轻易放弃百姓的生命吗!何况浙江西部的州县,商贾会集,也未曾按人口计算征税,将减少的盐税转移到浙江西部,分派到商贾聚集的州县,确实是一种好办法。”于是议定每年减少征收绍兴食盐五千六百引。不久又有人反对以前议定的结论,王艮准备辞职而去,丞相听说了这件事以后,急忙派人挽留王艮,因而他的建议也就确定了。
调任海道漕运都万户府经历。绍兴官粮需要转入海道运往京师的有十万石,绍兴城离海有十八里,每年命令官府征集的民船以备短途运送,官吏得以相互勾结坑害百姓。等运送到海边,掌管海运的人又不立即接收,造成折损短缺的弊病。王艮坚持说:“海路运户既有官府付给他们的费用,何以又要官府搞得这么纷纷扰扰呢!”于是责成海路运户自行将粮食送入海运船只,海运船只被大风所损坏的,应当予以核实后扣除粮食的数额,因为公文往返,拖延了好几年都没有把事情办成,王艮取来办事人员的文案查阅,当即免除了损失的粮食五万二千八百石,钱二百五十万缗,运户才免于破产。
授江西行省左右司员外郎。吉安路安福州有一个小吏,诬告百姓欺骗隐瞒了田租九千余石,起初只有八家被诬告,前后十几年,被牵连到的有上千家,行省多次派官员察问,小吏已经承认自己是欺骗诬告,而喜欢邀功生事的官吏,仍然强迫这些百姓交粮多征六百余石。廉访司引证诏书条款将此删去,但始终不能制止。王艮到任后,首先上奏:“安福州的田租,比原先治理时已经增加了一千一百余石,怎么还会有欺骗隐瞒的田租呢?按照廉访司所议定的意见就可以了。”行省采纳了王艮的建议,将多征的田租全部免除。王艮任职一年多,以中宪大夫、淮东道宣德副使退休。去世时七十一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