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治平二年五月丁亥,赵郡苏轼之妻王氏,卒于京师。六月甲午,殡于京城之西。其明年六月壬午,葬于眉之东北彭山县安镇乡可龙里,先君先夫人墓之西北八步。轼铭其墓曰:
君讳弗,眉之青神人,乡贡进士方之女。生十有六年而归于轼。有子迈。君之未嫁,事父母,既嫁,事吾先君、先夫人,皆以谨肃闻。其始,未尝自言其知书也。见轼读书,则终日不去,亦不知其能通也。其后轼有所忘,君辄能记之。问其他书,则皆略知之。由是始知其敏而静也。从轼官于凤翔,轼有所为于外,君未尝不问知其详。曰:“子去亲远,不可以不慎。”日以先君之所以戒轼者相语也。轼与客言于外,君立屏间听之,退必反复其言曰:“某人也言辄持两端惟子意之所向子何用与是人言?”有来求与轼亲厚甚者,君曰:“恐不能久。其与人锐,其去人必速。”已而果然。将死之岁,其言多可听,类有识者。其死也,盖年二十有七而已。始死,先君命轼曰:“妇从汝于艰难,不可忘也。他日汝必葬诸其姑之侧。”未期年先君没,轼谨以遗令葬之。铭曰:
君得从先夫人于九原,余不能。呜呼哀哉!余永无所依怙。君虽没,其有与为妇何伤乎?呜呼哀哉!
译文:
北宋治平三年五月二十八日,赵县苏轼的妻子王氏在京城去世。六月三十一日停丧在京城西面。第二年的六月九日下葬在眉州东北的彭山县安镇乡可龙里,距离已故父母坟墓西北面八步远的地方。苏轼为墓志铭:
王氏的名讳为弗,眉州眉县人,乡贡进士王方之女。十六岁嫁给苏轼。有一个儿子苏迈。你未嫁时,侍奉你的父母,出嫁后,侍奉我的父母,都谨慎恭敬。刚嫁给苏轼时,未曾说自己读过书。每当苏轼读书时,她就陪伴在侧,终日不去,也不知道她懂书。后来苏轼偶有遗忘,她便从旁提醒。苏轼问她其它书,她都略有所知。由此才知道她贤敏沉静。自从苏轼在凤翔做官,苏轼在外面做的每一件事,她没有一样不详细知晓。她说:“你离开父亲很远,不可以不小心谨慎。”每天按老父亲教导苏轼的话来告诫苏轼。苏轼与客人在客厅谈话,她就站在屏风中间听他们对话,回房后一定重复刚才的谈话并告诫苏轼:“那个人,采取模棱两可的骑墙态度,一味迎合您的心意所在,你何必和这样的人说话?”又有来要求与苏轼建立亲密关系十分过分的人,她说:“恐怕不能维持多久。那个人结交人很迫切,他以后不理睬人也一定很快速。”后来果然是这样。快要死的时候,她的话大多正确,像个预卜先知的人。死的时候,只有27岁。刚死不久的时候,父亲对我说:“她跟你一同患难,不能忘恩。以后就葬在你母亲的边上吧。”不满一年而我父亲也死了,我谨慎的按照父亲的遗愿安葬了她。墓志铭说:
你能在九泉下陪伴母亲,而我不能。悲伤啊!我永远没有依靠。你虽死了,但能与我母亲葬在一起,仍然做媳妇,没有遗憾了吧?悲伤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