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昔司马氏有廉臣焉,曰吴君隐之,出刺广州,过贪泉而饮之,赋诗曰:“古人云此水,一歃杯千金。试使夷、齐饮,终当不易心。”其后隐之,卒以廉终其身,而后世之称廉者,亦必曰“吴刺史”焉。有元宪副吴君为广西时,名其亭曰“饮泉”,慕刺史也,而宪副之廉,卒与刺史相先后。
至正十四年,宪副之孙以时,以故征士京兆杜君伯原所书“饮泉亭”三字,征子言。予旧见昔人论刺史饮泉事,或病其为矫心,甚不以为然。夫君子以身立教,有可以植正道,通邪说,正人心,扬公论,皆当见而为之,又何可病而讥之哉?
人命之修短系乎天,不可以力争也,而行事之否臧由乎己,人心之贪与廉,自我作之,岂外物所能易哉?向使有泉焉,曰饮之者死,我乃奋其不畏之气,冒而饮之,死非我能夺也,而容有死之理而强饮焉,是矫也,是无益而沽名也,则君子病而不为之矣。大丈夫之心,仁以充之,礼以立之,驱之以刀剑而不为不义屈,临之以汤火而不为不义动,夫岂一勺之水所能幻移哉?
人之好利与好名,皆蛊于物者也,有一焉,则其守不固,而物得以移之矣。若刺史,吾知其决非矫以沽名者也,惟其知道,明而自信,笃也,故饮之以示人,使人知贪廉之由乎内,而不假乎外,使外好名而内贪浊者,不得以藉口而分其罪。夫是之谓植正道,通邪说,正人心,扬公论,真足以启愚而立懦,其功不在伯夷、叔齐下矣。
番禺在岭峤外,去天子最远,故吏于其地者,得以逞其贪,贪相承习为故,民无所归咎,而以泉当之,怨而激者之云也。刺史此行,非惟峤外之民始获沾天子之惠,而泉亦得以雪其冤。夫民,天民也,泉,天物也,一刺史得其人,而民与物皆受其赐。呜呼,伟哉!以时尚气节,敢直言,见贪夫疾之如仇,故凡有禄位者,多不与相得。予甚敬其有祖风也,是为记。
(取材于刘基《诚意伯文集》)
译文:
从前西晋有一个廉洁的官员,名叫吴隐之,出任广州刺史,经过贪泉饮水,赋诗说:“古人说此水,饮一杯值千金。如果让伯夷、叔齐来饮,应当是始终不变心的。”后来吴隐之最终以其廉洁自律而终其一生。后人称道廉洁之士时,也一定会称(他)为“吴刺史”。元代宪副吴君任职广西时,把(贪泉边)的亭子命名为“饮泉”,是钦慕吴刺史的(缘故);而宪副的廉洁,最终可与吴刺史相提并论。
至正十四年,宪副的孙子吴以时,拿着以前的征士京兆杜伯原所写的“饮泉亭”三个字,来征求我的意见(向我求取文章)。我过去看过前人谈论吴刺史饮泉的事,有人指责他矫情(或“故作姿态”,“掩饰真心”),很不认为他的行为是对的。君子用自身的行为来树立榜样,能用来培植正道,遏制邪说,匡正人心,弘扬公道的,(大家)都应当看到并且学习他,又怎么可以指责并讥讽他呢?
一个人的寿命长短是上天决定的,不可以凭借人力争取就能得到的。然而做恶事或善事,却是由自己决定的。人心的贪婪与清廉,是从自己内心产生的,难道是身外之物(或“外在的事物”)所能改变的吗?假如那里有(一口)泉水,说是喝了的人会死,我却奋发那种无所畏惧的勇气,冒死饮用,死亡不是我能决定的,而怀抱必死的念头而勉强饮用,这就是矫情,这是没有好处而是沽名钓誉,那么君子就会指责并且不去做这样的事。大丈夫的心胸,要用仁义充实,要用礼仪确立,用刀剑逼迫却不被不义之行所屈服,面对如汤似火一样的险境而不被不义之行所撼动,那难道是一勺水所能惑乱和改变的吗?
人们喜好名利,都是被外物所蛊惑,(好名与好利)只要有一样,那么(他)的操守就不能稳固,因而外物就能够改变他了。像吴刺史这样的人,我知道他决不是矫情来沽名钓誉的人,只因为他深知道义,明智而自信,忠心实意,所以(他)饮了泉水来昭示世人,让人知道贪婪与廉洁都是发自内心的,而不是借助外物的(力量)的,让那些表面上追求名声然而内心贪婪污浊的人,不能用借口来减轻自己的罪过,这就是所说的扶植正道,遏制邪说,匡正人心,弘扬公道,真的是能够使愚顽的人开启心智,使懦弱的人变得自立,他的功绩不在伯夷、叔齐之下啊。
番禺在岭峤之外,距离天子最远,所以在那个地方做官的人,能够放纵贪婪之心。贪婪互相沿袭,成为惯例,百姓没有可以归罪的对象,于是让泉水承担“这个罪名”,(喝了贪泉之水的人会变贪)这是怨恨愤激的人的说法。吴刺史这种行为,不只是使岭外之民开始蒙受天子的恩惠,而且也让泉水得以洗清它的冤屈。百姓,是上天的子民;泉水,是苍天的赐物。一个刺史的职位如果能有合适的人(来担任),那么百姓与万物都蒙受恩赐。啊,真是伟大啊!吴以时崇尚高尚的气节,敢于直言,看见贪婪之人嫉恨如仇人,所以凡是有俸禄爵位的人,大多不能与他相互投合。我很是敬重他有祖辈的风范,因此写了这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