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余五十二岁始得一子,岂有不爱之理!然爱之必以其道,虽嬉戏玩耍,务令忠厚,毋为刻急①也。平生最不喜笼中养鸟,我图娱悦,彼在囚牢,何情何理,而必屈物之性以适吾性乎!至于发系蜻蜓,线缚螃蟹,为小儿玩具,不过一时片刻便折拉而死。上帝②亦心心爱念,吾辈竟不能体天之心以为心乎?我不在家,儿子便是你管束。要须长其忠厚之情,驱其残忍之性,不得以为犹子③而姑纵惜也。家人④儿女,总是天地间一般人,当一般爱惜,不可使吾儿凌虐他。凡鱼飧⑤果饼,宜均分散给,大家欢嬉跳跃。若吾儿坐食好物,令家人子远立而望,不得一沾唇齿,其父母见而怜之,无可如何⑥,呼之使去,岂非割心剜肉乎!
【注释】①刻急:苛刻严峻。②上帝:老天。③犹子:兄弟之子。④家人:仆人。⑤飧:熟食品。⑥无可如何:无可奈何。
译文:
我五十二岁才有儿子,哪有不疼爱他的道理? 但是爱孩子一定得有规矩方法,即使是孩子们在一块游戏玩耍,也必须让他忠诚厚道,不要苛刻严峻。我这辈子最不喜欢在笼子中养鸟,我贪图快乐,它在笼中,有什么情理,一定要让它的性情屈服来适应我的性情。至于用头发系住蜻蜓,用线捆住螃蟹,作为小孩的玩具,不到一会儿拉扯就死了。上天也有爱恋之心,我们竟然不能体谅上天的用心,把它当作对待万物的心吗?我不在家,儿子就由你管教。要紧的是必须培养他的忠诚厚道的感情,消除残酷冷漠的性情,不能认为他是我的儿子就纵容他。家中仆人的子女,是天地之间一样的人,应该同样爱护,不能让我的儿子欺负虐待他。凡是给孩子们鱼肉果点等,应该平均发放,使孩子们欢喜蹦跳。假如让我的儿子坐着独吞好吃的,而叫仆人的子女远远地站着观望,(想吃而)不能够吃上一丁点,他们的父母看见了爱怜他们,没有办法,只得叫孩子离开,这样做难道不是像割心挖肉一样难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