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遵守会计准则和制度新要求,或为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上市公司有时会依据相关规定、自身经验等变更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这种变更可能会对同一企业不同期间和同一期间不同企业的财务报表可比性产生较大影响,市场投资者及监管机构对此十分关注。这一期小多课堂,小编就和大家聊聊上市公司变更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时的那些事儿。
2016年,上市公司除因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会计制度调整而变更会计政策外,主动变更会计政策的主要包括:由于主营业务调整变更收入确认方式;将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方法由历史成本法变更为公允价值法;将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变更为移动加权平均法等。
2016年变更会计估计的上市公司中,超过45%是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进行了估计变更,32%是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了变更,其他常见的还有固定资产残值率或费用摊销计提等变更。
二、审议程序
沪深交易所均要求上市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时及时向交易所报告并披露,并要求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结论性意见。
三、信息披露
通过梳理相关监管函件,小编总结出了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变更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信息披露的关注重点主要有三:
一是导致上市公司决定变更的背景和原因;
二是上市公司本次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其制度依据;
三是本次变更对上市公司财务数据的定量化影响。
案例:2016年9月,某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使用自有资金8200万元购买商业物业资产。同年12月,该公司董事会决议对上述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不再计提折旧和摊销,并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司称保守估计相关商业物业资产公允价值约为9800万元。
对于这一行为,交易所是这么问的,大家一起感受下:
类似案例中,监管机构还从同行业比较、会计计量基础信息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等角度要求公司进行补充说明,目的都是要求上市公司就其会计处理的合规性和合理性提供进一步的证据。
小编为各位继续编制了上市公司变更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风险防范指南,欢迎大家拍砖哈。
1、上市公司拟进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首先需要对照会计准则确认本次变更的合规性,搞清楚是会计政策变更还是会计估计变更甚至是会计差错更正,是适用追溯调整法还是未来适用法等基本问题。通常情况下,会计政策变更适用追溯调整法,会计估计变更适用未来适用法。
2、对于拟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应当结合最新情况、自身经验、同行业惯常做法等信息,确认本次变更的合理性。在会计估计变更中,为方便实务操作,新会计估计最早可以自最近一期尚未公布的定期报告开始使用,原则上不能追溯到更早会计期间。例如在2016年12月份,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计估计变更议案并公告,最早可以从第四季度即2016年10月1日起开始应用新会计估计。
3、对照上市规则,确认本次变更需要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达到标准的及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市公司应当将此事项与审计会计师、公司审计委员会进行充分沟通,然后再提交董事会审议。此外,深交所还规定对于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
4、信息披露时,严格遵守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完整披露变更的内容、原因、依据及对上市公司的具体影响。对于和市场惯常做法不同的处理,更要充分披露相关情况和原因。例如会计政策变更无法进行追溯调整的,应说明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列报前期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原因;在当期期初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各期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原因;开始应用新会计政策的时点和具体应用情况。还有会计估计变更影响数不能确定的,需要充分披露这一事实和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