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立法,将全部与预算外资金管理有关的活动均列人法律法规管辖的范围
其核心是要保证政府行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增加其透明度和规范性,便于公众和立法机关对其进行监督,确保公共财政以满足公共需要,使其基本出发点的本质得到体现。要对预算外资金范围的界定、预算外资金项目的设立、收费的标准与方式、预算外收入的保管与使用、对预算外资金的审计与监督等环节都通过法律法规进行明确的规定。
(二)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积极推进综合财政预算
各级财政部门应按国家规定将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相应支出通过预算安排。对有预算外资金收入的单位实施自下而上编制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并纳入单位的财务收支计划和财政的综合预算。财政部门尽快建立科学合理的支出标准和预算定额,进一步细化预算,提高预算资金分配的到位率。要建立完善项目库,打好预算编制的基础;逐步公开部门预算,建立起预算执行的日常监督机制;加强预算支出的测算,并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增强预算的刚性约束。
(三)积极借助科技手段以及网络管理系统,彻底改革预算外资金收缴制度
利用现代科技手段规范预算外资金管理,借助收费单位、代收银行和财政三家之间强大的网络管理系统,真正建立“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预算外资金征管体系,提高财政部门对执收单位预算外资金的监控力度,有效遏制自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等乱收费行为。
(四)实现票据统一管理,完善专户储存
通过严格票据管理,从源头上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收费单位应当按照物价、财政等部门明确的收费范围和项目收费,使用财政部门统~印制的收费收据。同时做到票款同步,统一专户进行储存。
(五)规范预算外资金分配
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外资金财务会计制度与综合财政预算报表体系,保障综合财政预算制度实施到位。实现集中财力办大事。
总之,与其他单项的制度安排一样,预算外资金作用的发挥必须依赖于特定的制度环境。预算外资金的产生是以统收统支的财政管理体制为背景的。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有利于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科学制定综合收支计划;有利于形成预算内外资金相结合,统一管理的良好格局;有利于保障履行政府职责的经费来源,切实发挥预算外资金的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