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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APP开发创业者:200万美元代价换来的7个血的经验

我是一家开发APP的应用公司的CEO和创始人,我们开发的APP帮助用户利用手机找工作。从2009年起,我们的公司就遇到了一连串的挫折,产品做了四次转型,遇到了难以想象的压力,裁员,创始人之间的分歧,无家可归,合作无疾而终,以及人事和专业方面的阻力等等。但公司还是历经各种挫折,做出了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用户数量和参与度也有了稳定增长,最近还通过融资获得了资金支持。但这一切真是过于来之不易了。

写这篇文章并不是为了获得用户或是读者的同情,或是能赢得报道之类的奖项。只是为了分享经历后的感想。在参加NewMe Accelerator创业人培训和Code2040教育项目时,也发现其中的一些经历颇为受用。

虽然我可能并不擅长讲故事,每次走出指导课堂,我都忍不住自问,刚才我都假惺惺的说了啥啊?但这并不影响我分享这些经历的爱好,因为这样能作为前车之鉴让后来人少走弯路。

创业遇到的各种困难前前后后让我们赔上了200万美元代价,而通过分享,通过了解我运营一家软件产品公司的经历,听众不花一分钱,就获得了这些经验教训。如果听众中恰好有人打算生产诸如激光装置,微芯,基因治疗等产品,或是打算开发游戏,那么或许我对这些领域的了解还没有诸位多,也许能给大家提供不了多少帮助。但话虽如此,还是将我的经验写在下面吧。

1. Cross-10,从“10笔交易”做起

“Cross- 10”是什么意思?——做成10笔以上的交互交易。具体这些事情是什么,则要看具体公司做什么来决定。比如卖小熊软糖,Cross-10就是10个不同的员工向10个不同的客户成功卖出软糖;如果是经营指导平台的搭建,那么Cross-10就是让10位不同的教师向10个不同的学生成功推销课程。也就是说,生意的卖方10人和买方10人分别发生互动或交易关系。对大部分公司来说,这种Cross-10的关系并不难找,而有些则要挖掘参与Cross的双方。但不论是怎样的参与方,都必须保证对方对公司作出了时间或是经济上的投入。

记住,先完成Cross-10,再开始写代码。要实现 Cross-10其实并不难,所需要的只有:Word处理软件,Excel表格,一部电话,再花100美金用于赞助商广告(AdWords)。但只有通过 Cross-10,与真正的用户进行接触,得到对方花时间或是花资金给予的帮助后,开发商才能真正了解市场需要的是怎样的产品。

我曾对很多人给出过进行Cross-10的建议,但只有大约5%的人落实了这一做法。但这5%的人也正是我联系最多的创业人,直到现在我还经常会在产品设计或融资上帮助他们。

Cross-10只是一个启动步骤,如果连Cross-10都实现不了,那谈何实现一百万次的交易呢?虽然尝试的过程中出错并不好受,但总比在错误的方向上努力上很长时间蒙受的损失小得多。

2. 1个真正粉丝胜过100万僵尸粉

2011 年底到2012年初,出现了一批社交目的的视频应用公司,如SocialCam和Viddy,从早期的Facebook社会化图谱(Facebook Open Graph)中挖掘了Facebook的大量用户,并确实在短期内从中获得了不少利益回报。但Facebook改变营销策略后,上百万的用户还是选择了 Facebook,而舍弃了这些社交视频应用。究其原因,是因为用户只是开始觉得这些应用还不错,而他们真正喜欢的还是Facebook。如果只是普通的应用,没有一大群铁杆粉丝的支持,随便出现的新的应用就能将它取代。比如AirBnB之后,同样出现了一批类似的租房应用,但后来的效仿应用都没能建立前者稳定的应用群。

在真正的应用环境下体验用户使用是与获得用户信任的关键。公司如果采用市场研究、调查这种间接的方式,无异于表示“我没有自信真正与顾客面对面的交流,生怕自己宝贝的应用用户指指点点”。但事实上,与顾客在他们的使用环境下真正交流15分钟的效果,可能抵得上在坐在办公室讨论计划10个小时。当年就是这样与顾客做第一线的交流,挽救了我自己的公司。

因此,走出办公室,到使用自己产品的用户身边去吧——这句话其实并非原创,AirBnB的CEO Brian Chesky,YC孵化器的Paul Graham,以及硅谷创业达人Steve Blank都曾这样说过。我是在2011年Brian与Reid Hoffman的谈话中听到这样的建议而用在了自己的公司上,事实证明,正是这句话永远改变了公司的发展。

只有到用户所在的第一线去,才能设计出用户真正热爱的产品——可能有人对这种说法表示怀疑,但真正狂热的粉丝能发挥的影响,要比那些只是顺便关注一下的粉丝大得多。

3.以“丑”为美,不要等到应用反复美化后再发布

LindedIn的创始人Reid Hoffman曾说过,“不要等到应用反复美化后再发布。应用第一版让开发商在日后感到尴尬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许多公司最初发布的第一版应用事后都被证明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有些甚至是致命的。从一些基本无害的误差(比如色彩、布局被用户挑剔等)到非常严重的错误(如应用崩溃)。但与错误的存在相比,重要的是公司从早期用户处得到了反馈,并进行修正克服了种种错误。

比如今年刚刚流行起来的面向高中生的交友应用Tinder,其早期版本在发短消息上存在严重bug,许多关键功能很容易崩溃。但这款应用还是体现出强大的适应力,每一个更新版本与上一版本相比都做出了一些改善,最终获得成功。应用推出2个月内就匹配成功了超过100万对爱慕者(双方第一眼互有好感),成为美国校园相当走俏的一款社交应用

(你要拿乔布斯举例?不好意思,这位大神实在离我们太远了。如果你自信自己是乔布斯那样的天才,那也不是我这样公司辗转四次才定位下来的人能指点上的啊o(╯□╰)o)

4. 不是目标用户,就没有发言权

下面是时常出现的一段对话:

创始人:“Pablo,我有个这样的想法,$#@%^&*^$!@#...你看怎么样?”

我:“那你看我是你们的目标用户么?”

创始人:“额……不是,但因为你已经创业很久了嘛,所以我想听取一下您的看法。”

我:“既然我都不是目标用户,那么我对产品的看法完全可以忽略。试试Cross-10吧,或许我看到Cross-10的数据能有所建议。”

创始人:“……

5. 眼见为实,杜绝空头支票

很多应用开发商会联系大批的应用体验人,作为应用上线后的用户保障。下面的对话也是屡见不鲜——

我:“你们的应用已经发布了吗?”

创始人:“哦,不,还没有。我是一个完美主义者,我们的应用开发队伍也堪称程序猿中的忍者,已经花了三个月编辑代码,产品估计在四周就能上线了。”

这样的回答就让我感到摸不着头脑,“还没上线?你在上线前花费的时间再多,也不能知道用户对这样的应用真正有怎样的要求啊?赶紧上线,上线才是第一步。”

创业者会做出这样的解释:“因为已经有上千人(或者上万人,上百万人,都是一口气能吞下一头大象的数字)已经答应体验我们的应用了,我们必须的产品必须充分完善,才能不让这些人失望啊。”

我: “让我来打个比方。跟用户体验对象推销尚未上线的产品,就好像在体育场推销免费啤酒,只不过啤酒还没来,只是拿着牌子在吆喝。尽管你事先向他们描述了产品的神奇功能,但这些体验用户实际为产品投入的时间或资金都是零,同意体验对他们而言只不过是包赚不赔的无损决定。如果到时候推销免费啤酒的拿出的只是温水里飘着的大麦粒、酵母或是烂啤酒花,那就算是免费也不会有人喝。应用体验与发布后用户是否买账,完全是两个概念。”

如果一直处在闭门造车的情况下,开发商们很难开发出真正符合用户期待的产品,而向用户进行的产品描述,也常常加上神话的效果。直到让用户真正投入时间和财礼,拒绝“免费啤酒”那样的廉价体验,才能真正从用户处获得有价值的建议。

另外一种在应用开发早期形成合伙人关系的合作形式,我个人也不看好。如果你的应用不能先博得小部分人的好评,那么也就不太可能获得这一小部分人以外的大部分人的好评。早起建立合伙人的关系,开发人会过于依赖合伙人处理开发以外的各种事物,而专心追逐可能原本开发很早就会发现是不切实际的目标。我也曾经从这种合伙模式上吃过教训,失败三次,分别浪费了3个月到半年的时间。

真正用户喜欢应用是能主动吸引用户的,同时被其吸引的还有各路投资人。过去两个月中,凭借最终退出的成功的应用,主动联系我们的投资人络绎不绝,数量超过了过去三年中我们主动寻找的投资人的总和。

6. 发扬极简主义,杜绝TMS(Too-Much-Shititis)

TMS,用来指代应用过于冗长,涉及过多中间环节的现象,是创业公司最容易犯的毛病。

简而言之,要做成一件事,然后围绕这件事发散思维的方法有无数种。成功的例子比如eBay,谷歌,PayPal,Twitter,Facebook,Square等等。但要是想同时多件事齐头并进,然后从中挑出最有潜力的一支,则是必死无疑。

经常有创业人这样描述自己的产品:“这种产品将提供一流的用户体验,其中涉及从A到B到C到……的过程,从而实现这样的目的:在做菜时教会用户汉语……”这其中也太相差十万八千里了吧。对这样的描述,我的回复通常是:选择其中一个环节做好就足够了。即便是最简单的环节,做成功也是了不起的事情。

专注某个具体目标,设计方案,做出尝试,发现问题,不断修订,避免自己的产品与TMS挂钩。而在做成这件事之后,再考虑如何添加应用功能的问题,则可以算得上“甜蜜的苦恼”了。

7. 言多必失

用5个词以内来概括自己的应用。如果不能,那说明你还不够了解自己的应用,或者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做什么。

设想一下,如果对一个5岁的用户描述说“我们的产品是一个多平台的、用户用户的、彼此分享内容的多平台社区,用来%$^&*($@!#……”对方不腻烦才怪。

描述语越多,只能说明你对自己产品越没有把握。同样,对于那些没法用简洁语言说明自己在干什么就来寻求资助的创业人,通常不会在这样的人身上花多少时间。

但建立这样明确的描述是要以上述项目为基础的。只有当开发商经历了Cross-10正视第一版应用的各种错误,抓住目标开发出直击关键问题的应用后,才能真正建立这样的描述。

最后,对创业公司来说,最重要的技能就是在被打败100次后,再第101次站起来。做出调整,朝着原来的目标继续努力。只有凭着这样的韧劲,才能活过上面的7项挑战,将产品推向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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