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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大佬们应如何避免“王石式”危机?

  时至今日,万科创始人王石依然“前途未卜”。不论结果如何,“万科之争”都为创业团队敲响了警钟——创业元老如何避免“王石式”危机?

被资本赶跑的创始人

  被自己创建的企业赶出局,王石不是面临这种危机的第一人,也不会是最后一人。这种情况在近年发展迅猛的互联网领域显得尤为突出。

  就在万科抢占“头条”之时,平安信托与汽车之家管理层的股权争夺战已然落幕,原汽车之家CEO秦致出局,原平安健康总经理陆敏成为新任CEO。秦致虽然不是汽车之家的创始人,但其推动汽车之家形成了企业文化并成功上市,算得上功臣元老。然而,这一光环并没有使秦致免遭资本驱赶的命运。

  “快的”创始人陈伟星同样为股权所累。2013年4月,“快的”拿到阿里的投资。融资后不久,陈伟星就把时任某跨国公司高管的吕传伟请来,任“快的”CEO,并给了吕传伟等3位合伙人优厚的股权分配,合伙人的股份相加甚至大于陈伟星的持股比例。3年后,陈伟星对媒体坦言,失去“快的”控制权的确是个遗憾,“资金量太少,导致我们不断稀释股权”。

  赶集网联合创始人杨浩涌则用另一种出局的方式诠释资本的残酷。2015年4月17日,58同城与赶集网合并,杨浩涌与姚劲波出任新公司的联合CEO,并同时担任联席董事长。仅仅7个月后,杨浩涌就卸任58赶集集团CEO一职,开始创办瓜子二手车,而这一团队几乎都来自以前的赶集网。姚劲波在一次采访中透露:“(联席CEO)发现有些好的地方,也有不好的地方。后来腾讯的投资人建议说,要不让浩涌做瓜子,让老姚做58赶集。”

  类似的剧情正在资本市场中不断上演:优酷土豆古永锵继任、王微创业;美团点评王兴继任、张涛只任董事长……创业元老们不得不重新审视,怎样在上市或融资过程中维护自身的权益。   

如何避免“王石式”危机?

  或许,王石在引入外部资本之前,就应该想到会出现今天这样的局面。在资本游戏中,就算是企业创始人,也必须尊重、遵守其中的规则。正如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所说,万科之争是机制问题,“再重要的企业家、创办人,在进入上市的大圈子以后,必须按规矩办事”。

  在这一事件的警示之下,不少上市公司开始修订公司章程,增设反收购条款,预防恶意收购和控制权旁落等问题。那么,创业元老该如何避免“王石式”危机?中新经纬盘点出三个较为有特点的案例,以飨读者。  

庄辰超的“毒丸”

  “毒丸计划”是反收购的一种常见手段,通常包括负债毒丸计划和人员毒丸计划两种。简单的说,前者通过大量增加自身负债,从而降低企业被收购的吸引力;后者则是公司绝大部分高管共同签署协议,在某种情况下,全部管理人员将集体辞职。收购方在收购成功后,像吞下毒丸一般,该计划也因此得名。

  尽管没有证据证明去哪儿网创始人庄辰超制定了“毒丸计划”,但事件发展的经过,或许在某种程度上诠释了“毒丸”的含义:

  2015年10月,携程与百度达成一项股权置换交易。交易完成后,携程拥有约45%的去哪儿总投票权。在外界猜测中,庄辰超于今年1月宣布卸任去哪儿CEO和董事。

  一时间,去哪儿网内忧外患凸显。去哪儿网原首席财务官、原首席技术官、原首席运营官等公司高管跟随庄辰超一同离职。此外,南航、国航、海航、东航先后暂停与去哪儿网的合作。对此,业内人士曾透露,庄辰超与航空公司管理层之间均存在着一定默契。

  庄辰超离职后,短短两个月时间,去哪儿网股价就从1月初的54美元跌到了36美元。   

雷军的“迷魂阵”

  小米创始人、董事长雷军深谙资本运作之道。用雷军自己的话说:“小米其实是一个商业模式极其复杂的公司。”

  在发展过程中,这种“迷魂阵”不仅打造生态链,还可以迷惑众人视线。

  2010年4月,雷军与原金山词霸总经理黎万强、原北京科技大学工业设计系主任刘德、原Google中国高级产品经理洪峰等六人联合创办小米公司。

  6年之后,小米的股权架构依然神秘。唯一一次披露,是在2014年小米入股美的集团的公告上。其时,雷军拥有小米科技77.8%的股份,是小米科技的第一大股东。

  然而,小米科技只是小米旗下公司之一。6月27日,雷军在天津达沃斯论坛上透露,整个生态链已经超过100家公司,仅小米投资的智能硬件公司就有55家。

  雷军善于股权运作,他如今已是5家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以金山软件为例,雷军个人及通过其海外全资公司持有27.09%的股权。同时,他还与持有8.29%股权的第二大股东——金山软件创始人求伯君互为一致行动人。

  正是因为充分了解上市的利害关系,所以小米虽然多次融资,但始终没有上市。雷军说,创立小米是为了打造一家伟大的公司,而不是为了上市圈钱。小米的模式至少需要10年才能被大家看懂、接受。因此,未来5年内不会上市。这也意味着,小米的控制权仍将在相当一段时间内牢牢掌握在雷军手中。   

刘强东的AB股

  2014年5月22日,京东集团登陆美国纳斯达克,成为当时中国的第三大互联网上市公司。是时,京东创始人刘强东持股18.8%,投票权则超过50%。这是因为,按照京东的AB股规则,刘强东所持股票属于B类普通股,其1股拥有20票的投票权,而除刘强东之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股票属于A类普通股,其1股只有1票的投票权。

  截至2016年2月29日,京东集团CEO刘强东通过Max Smart Limited直接持有449,444,989股,占股16.2%。SEC(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文件显示,Max Smart Limited持有投票权为71.5%。此外,Fortune Rising Holdings Limited持股2%,有约9.3%的投票权,这部分投票权也归属于刘强东,使得其总共拥有80.9%的投票权。

  百度与阿里巴巴的情况与京东相类似,李彦宏夫妇通过持有B类普通股,牢牢掌控着公司的控制权。而阿里则通过采用类似AB股的“合伙人制度”,确保马云不会被资本轻易剔除出局。

  万科股权之争已经成为收购与反收购的一个经典案例,无论结局如何,都必将作为中国企业管理发展进程中的标志性事件,促使中国企业在现代化管理之路上更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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