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形成的时间浪费
根据调查,一个人一天的作业时间中,真正能够替公司创造生产力的部分,也就是所谓有附加价值的部分,约只占了百分之五十;另外的百分之五十时间,却是被一些准浪费或是纯浪费的工作所占满。然而,因为这些不具生产力的工作,一方面已为大家所习惯,且又是散落在一天的8小时中,所以,不易被察觉出来。
比如:早上未要求班員準時開始工作,鬆於監督,下班前半小时工作懒散,实际每天工作7小时,却得到8小时的薪水。
还有,不應加班的工作,造成加班,损失工时,加班费支出。加班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加班使公司支付更多的工资,增加了更多的管理成本(一般情况,一个部门的员工加班,都会影响到相关部门的工作,比如增加职能服务部门的工作压力);员工对加班也大多抱着抵触的情绪,以前在一家高技术企业的调查显示,加班时间内的员工的工作效率还达不到平时的一半。实际上,除了加班之外,我们还有很多更有效的办法来解决人员紧缺的问题。比如,通过业务外包、雇佣临时人员、增加人员储备等办法。另外,企业在对待加班频繁的问题时,首先必须理清造成加班的本质原因是什么。比如,是否由于组织设计和流程问题,导致工作不顺畅、效率低下,如果是这样的问题,那么首要解决的不是加班的问题,而是组织设计和流程再造的问题。
给个例子:A公司加班现象严重,例如,五点钟为下班时间,经常在四点半左右工作效率就已经开始下降。其实毫不夸张地说几乎所有企业的实际情况都是如此。如果五点钟为下班时间,那么在到五点钟之前的时间以内,全体员工对工作全力以赴才是本来的姿态,但事实上在大约30分钟之前就已经开始整理,在与同事聊天,这30分钟几乎没有什么成果可言。加班时又怎么样呢?当然,也有人在继续全力以赴,但也有些人一到加班便拖拖拉拉。这种人一般是没有必要加班却在加班,即不外乎为了挣加班费的“生活加班”。仔细检查的话,会发现成果只有白天的1/2或1/3左右的情况不少。这样一来,加班费使人事费猛涨,大大压制利润。但我们了解员工的工作任务并不饱满。经我们仔细研究发现,由于公司严格执行劳动法规定的加班工资制度,但是却在加班审批的环节把关不严,导致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不好好完成工作,而去争取加班,骗取更多的加班工资。实际上这类现象是由制度本身造成的问题,这样的问题加再多的班也是没有办法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