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母择邻是一段千古佳话,但难免有人议论:若非孟母腰缠万贯,何以连搬三次家?而且每到一处,必要购房一座?言者还有一证:孟母千金择邻中的“千金”,就足以证明此说不谬。
是耶?非耶?
我们知道,孟子名孟轲,父亲名孟激。孟子幼年丧父,孟激未作过高官又未得厚禄。那孟母呢?韩非外传载有孟母仉断织之事,亲躬纺织的劳作足证其并非“陶朱公”出身。孤儿寡母,何有万贯家产?
我们再看看孟母的三迁。那可不是在现在的北京、上海,孟家从坟地边迁到集市边,然后又迁到学校边,迁来迁去并没有离开鲁国的邹邑,只是在那个大“村庄”里搬来搬去。
何况那时搬家昔非今比。读古书的人都清楚,那时藏衣只有箧,贮食物只有瓦器,一般家庭除陶制品外连桌椅板凳都没有。估计那时人走了就算搬家,实在是件很轻松的事。
我们再来说说“千金”。这里所说的金,并非今日言指的黄金,而是铜。古人将金分作三等,上品为黄金,名金;中品为白银;下品为铜,名赤金。孟子时齐鲁燕赵等地通货大多为铜作的刀币。而这里的千金之“千”也不是实数,而是夸大其词的虚指,意思不过是强调孟母为教育子女而不惜一切代价罢了。再者,“孟母三迁”出自刘向的《烈女传》。刘向生于公元前77年,卒于公元前6年,一生经历四帝。但都是西汉初期,那时的经济属于恢复期,“米至石值万钱,马一匹则百金”,也许他以汉初的经济情形度量孟母三迁时的费用也未可知。
退一步说,即使千金中的千是个实数,但还有个重量的问题。是千金?还是千两抑或是千铢?过去一斤只合228.86克,折今天半斤不到,即使千两也只有今天500两不到;若为千铢,《说苑路辨物》里说:“16黍为一豆,6豆为一铢”,另据古书记载,十二粟为一分,十二分为一铢,照此算来一百四十四粒粟的重量为一铢,24铢为一两,1000铢才41.6两,折合为古代的斤为2.6斤,折合今天的计量才一斤一两八钱。我想如果是今人手里拿着一二斤铜,恐怕谁也不会为了这而惊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