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日里与朋友闲聊。他架起二郎腿,一面吐着烟圈儿一面问我:“你说唐僧这个人怎么样?”
“你发什么神经!”我说,““我不认识他,不知道。”我以为他没话聊了。故意气他。
他并不介意,嘻嘻地笑着,大呼呼地道:“用现在的话说,这小子是个开拓式的人物。哎!你知道他在印度娶过老婆吗?”
“去你的!”我说,“大姑娘哭孩子——你胡咧咧些什么哪!”
他哈哈大笑,显出一付满腹经纶的样子,拿腔拿调地对我说:“据尼赫鲁著的《五百年来印度被征服史》记载,他不仅娶了老婆,还有孩子呢!”
我一震,愕然,道:“你不是在开国际玩笑吧?”
他显出市侩的样子:“这有什么大惊小怪的?人家取回那么多真经,弄个小老婆搂搂算啥?要和他的功劳比,不就是大功和小过的事儿吗?。”
我没当过和尚。但听说佛门有很多清规戒律,僧人娶老婆是犯了大忌的。尤其像唐曾那样的高僧,一面教导小和尚戒七情、六欲,一面自己娶妻生子,应该说是明知故犯,从这一点看,他犯的并不是什么小过。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假若小和尚也都娶老婆生孩子,唐僧管谁去?
哦,怪不得有这么多赃官!我醒悟了。
——原来小和尚们也娶媳妇了。
这一现象在中国似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什么:“反腐倡廉……”,“加大打击力度……”喊了多年,似乎也没什么太大的成效。因何?前些天没事,拿三国演义来翻。有一段真是发人深省,就是刘备入主西蜀后,诸葛亮制定的刑法颇严。刘备有些不安,说,我们刚取得政权,应该收买人心,这么重的刑法会不会让百姓反感?诸葛亮答:“法重则知其恩。”结果混乱的秩序好转,受到了百姓的拥护。
我由此想到,我们国家的贪污腐败现象屡禁不止,原因何在?是不是刑法太轻了?一个上亿元的巨贪因为抹几下大鼻涕,退掉一些赃款就可以认为是有悔改表现而减轻处罚。免于死刑,弄它个几十万还有什么可怕的?法律对他们的威慑力太小了!我们能否也效仿一下刘备?假如,我想:一千元就把他们枪毙掉!唐僧还敢娶老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