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评估是指通过一些方法来确定企业内部岗位与岗位之间的相对价值。岗位评估的结果为企业薪酬的内部均衡提供了调节的依据。因此,在薪酬咨询项目中,岗位评估是十分重要的基础工作。
然而,岗位评估效果不佳在咨询过程中屡见不鲜。本文将结合天强管理顾问长期薪酬咨询中的若干案例,分析总结出岗位评估常见的六大败笔,并指出失败的原因以及相应的解决方案。
败笔之一:没有选择正确的评估工具
目前岗位评估的工具较多,主要分为两种类别:定性评估工具和定量评估工具。定性评估工具常用的有分类法、排列法等;定量评估工具常用的有岗位参照法、评分法和因素比较法等。每一种评估工具都有一定的适用条件和范围,因此不是选择任一工具都能得出较好的评估结果。
我们服务过的A公司是一家综合类企业集团,下属有大型生产企业、中型资产管理企业和小型贸易企业等多家企业。希望达到的咨询目的是对其所属所有企业进行岗位评估,统一进行薪酬体系的制定。刚开始,A公司人员选取了十因素评估法作为评估工具。由于十因素评估法更多适用于单个专业性企业内部的岗位评估,而不能解决将不同规模、不同类型企业进行比较的问题。于是,评估的结果就单个企业孤立地看误差不大,但是无法进行集团下属各企业之间的比较。最终,我们重新选择了点因素评估法作为评估工具才解决了这一难题。这是因为,点因素评估法在评估中将组织规模与类型作为一种因素充分考虑。借助这种因素,可以把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企业置于同一个比较平台之上。
为避免这种败笔的出现,通常的解决方案为:在进行评估之前,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对比可选的评估工具的适用条件和范围,选择适合的评估工具。特别要注意的是,对于客户所有岗位必须用相同的工具进行评估,否则评估的结果不具有可比性。
败笔之二:错将职称当作岗位
职称和岗位是两个有本质区别的不同的概念。职称侧重于体现员工的技术水平,而岗位则侧重于体现员工的工作内容与责任。如果错将职称当作岗位,必然引起基础信息的失真,从而导致评估结果的失败。
另一家B公司是一家勘察设计类企业,技术人员较多,技术人员只有技术职称,没有岗位名称。因此在进行内部调研时,我们发现B公司过去的岗位评估都是将技术职称默认为岗位名称的。当我们咨询人员按照技术职务进行岗位信息梳理时,发现梳理的结果十分混乱。这是因为,有些同一职称的员工所承担的工作内容与责任不一样,而有些不同职称的员工却承担同样的工作内容与责任。例如,有些工程师(职称)和高级工程师(职称)一样做项目负责人(岗位名称)。
为避免这种败笔的出现,通常的解决方案为:根据工作内容,对岗位进行重新梳理。
败笔之三:没有严格按照工作内容进行岗位梳理
当我们进行岗位梳理时,还发现岗位评估存在的另一种错误,即不能严格按照工作内容来进行岗位划分。
仍以上述B公司为例,由于其技术专业较多,在进行岗位梳理的时候,公司内部人力资源部人员就将技术专业也作为一个划分的标准,从而导致岗位数目大大增多,无疑增添了岗位梳理的难度,甚至造成梳理结果的混乱。其实,不同专业的人员并不意味着工作内容有本质的区别,确实有区别的,运用工作内容这一划分标准也能充分体现出来。
为避免这种败笔的出现,通常的解决方案为:充分理解各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本质,严格按照工作内容这一条标准进行岗位划分。
败笔之四:没有岗位说明书无从下手
岗位说明书往往是岗位评估的基础资料。一般的,如果客户没有现成的岗位说明书,咨询人员会首先进行岗位分析,形成岗位说明书,之后再进行岗位评估。
天强公司曾经碰到过这样一个特殊案例,C公司是一家中小型民营企业,该公司从来没有做过岗位分析,没有现成的岗位说明书,其岗位评估工作也就可想而知。他们希望我们能在很短时间内对公司员工进行岗位评估。
在这时候,作为咨询顾问,如果我们按部就班的先形成岗位说明书无疑会延长项目时间。针对这种情况,天强的解决方案为:通过向内部员工发放调研问卷的方式获取第一手岗位信息,然后进行系统梳理。将同一岗位的多份问卷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梳理。
基于梳理出的初步结果,结合我们的咨询经验以及与客户内部专家的沟通情况,明确几个代表岗位的信息。然后按照“类比参照”原则,将初步结果进行了修正,最后将修改后的岗位信息给客户内部专家进行确认。确认后的岗位信息就基本能够起到岗位说明书的作用,为岗位评估打好了基础。
岗位评估的目的是为了明确岗位之间的相对价值,而与从事这一岗位的人员无关。但是在岗位评估时,很容易将“人”与“岗”混淆在一起。
仍以上述C公司为例,在明确了岗位信息之后,天强采取咨询人员与客户内部专家组成小组的形式进行岗位评估。内部专家很习惯的将岗位与出于该岗位的人员联系起来,又由于如前所述岗位评估的目的是为了设计薪酬,因此在评估过程中内部专家为了某个人的薪酬更高而主观的将该岗位的评估分数提高,完全无视岗位信息的存在或者提议修改岗位信息,从而导致评估结果的失真。
为避免这种败笔的出现,通常的解决方案为:
首先,不采取咨询人员与客户内部专家组成小组的形式进行评估,尽量保证评估人员的客观公正性。
其次,在评估过程中,严格以确认了的岗位信息作为基础,不进行随意的修改。
当岗位评估的结果误差较大时,有些人力资源部人员为了方便起见,就根据预期的评估结果倒推应该的岗位信息,然后篡改岗位信息。如果咨询人员根据咨询经验的确发现是因为岗位信息的错误而导致的评估结果的误差,那么可以重新分析确认岗位信息,修改后进行重新评估。但如果是人力资源部人员的人为改动,这样评估结果貌似效果很好,却严重违背了岗位评估的客观原则和最终目的。
为避免这种败笔的出现,通常的解决方案为:在遵循经典评估工具原理的基础上,对工具进行合理的修正,可以以我们上文提到的采用十因素评估法进行岗位分析的B公司为例加以说明。
1、十因素评估法从知识、经验、活动范围、决策责任、工作失误的后果、内部联系、对外联系、督导责任、所督导的员工人数和研究分析等十个因素进行评估,每个因素有相应的分数及权重的规定。由于B公司是设计单位,技术类岗位很多,有关技术的因素应该更为突出。因此,我们在十因素评估法规定的各因素分值与权重的基础上进行适当的修正,将与技术相关的知识、经验等因素的相应分值与权重适当提高。
2、又由于十因素评估法中对于知识的评分,从种类和程度两个纬度规定了相应的分值,但不完整。比如,十因素评估法规定了“了解一种基本的方法和简单的工作程序”和“深入应用多种方法和工作程序”的相应分值,但是没有规定“深入应用一种基本的方法和简单的工作程序”以及“了解多种方法和工作程序”的相应分值。而在设计单位后两种情况是较为普遍的,因此我们对十因素评估法中未包括的情况一一进行分值的补充规定。经过修正后的工具既符合本身的原理,又具有针对性,可以大大降低评估结果的误差。 更多岗位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