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 2020 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抓紧做好高三、初三学生开学准备工作,现就学校防疫物资储备工作提出要求如下:
学校防疫物资储备,是关乎广大师生人身安全的重要保障。尽管各县市区、学校在前期做了最大的努力,基本具备了开学条件,但仍然要查漏补缺,及时补齐物资短板。要坚决摒弃等靠要思想,以县统筹,以校为主,反复核查,上下沟通,务必使学校,特别是高三、初三年级开学具备充足的物资基础。
尽管学校开学涉及方案制定、制度建设、应急处置、师生排查、人员管理等方方面面,但防疫物资的储备始终是一切防疫工作的基础,要确保学校消杀药品、测温工具、防护器具、防疫口罩等关键物资足量储备到位。一是学校要储备足够的消杀药品,保证教室、宿舍、食堂、厕所及校园全方位消杀需求;二是要储备数量够用、质量合格的测温工具,保证师生体温监测需要(每名学生备一支体温计);三是要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护服、护目镜,保证学校监测、防疫工作需要;四是要通过统一采购、社会捐赠、家长自购等不同途径,储备一定数量的口罩,保证师生正常教学工作需要。特别是高三、初三年级,要确保每个师生按照每天两只,至少储备两周 28 只以上口罩。学校要为建档立卡等“四类”贫困家庭子女和援鄂医护人员子女免费提供足量口罩。为做好高三、初三年级后不同学段的低年级学生口罩储备工作,根据沧州市防疫物资办公室推荐,开发区神达药业有限公司已批量生产少儿专用一次性医用口罩。各县市区可根据需求自行与企业联系。
三、强化工作责任追究
目前,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进一步向好,学校开学已日益临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2020 年春季学期开学条件核查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要按照分级管控的原则,认真查漏补缺,并将对学校开学各项工作逐项进行检查验收。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学校开学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对学校开学准备工作督导检查做出部署,对因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措施不力,特别是因防疫物资储备不足而延迟开学,造成责任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