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在中国的互联网行业提到“信息无障碍”,获得的反馈大多两种:一种是不知此为何物,另一种是仅将此理解为“让盲人能上网”。
“信息无障碍”这个词,是我国原创的,坦白说,有些拗口;但这个词翻译自英文Accessibility,其内涵,是舶来品。Accessibility,主要用于互联网领域:互联网产品进行可用性、易用性等提升,让所有用户都能获得更好的用户体验,甚至视障者、读写障碍者等特殊用户,也能顺畅使用该产品。
从这段定义可以看出,信息无障碍实际上是关于用户体验的事情,“让盲人能上网”,仅仅是其价值的一部分而已。
美国等发达国家,早在15年前,就开始有信息无障碍的技术研究和应用,或许是因为中国互联网起步相对较晚,所以直到2005年,国内才开始真正出现信息无障碍相关的声音,我机构也正是从那时开始专注这个领域,应该算是国内第一批涉足这个领域的机构。
鉴于此,我将从美国的一些案例说起。
Steve Jobs,是一位读写障碍者(一种先天性的脑部缺陷,大多表现为可以听懂话语、可以流利说话,但难以看懂文字),他极端地保障苹果产品的那些用户体验,某种程度上,恰恰是因为以读写障碍者的身份,思考了更多——这个底层逻辑是:如果一个连文字都看不懂的人,也能顺畅使用苹果的产品,那这款产品的用户体验,一定很好。我们可以看到,那些还没到上学年龄的五六岁孩子,根本认不得“滑动来解锁”这几个字,却可以在没人教的情况下,自己解锁父母的ipad、并开始玩游戏。
这个例子背后涉及多项信息无障碍理念、技术,例如:“用于理解内容和操作内容的指示,应该不完全依赖于组件的感官特性,如形状、大小、视觉位置、方向、或声音”。当然,用更常见的术语说,也可以称之为“自释性(affordance)”,信息无障碍很大程度上本是人机交互层面的事情。
我们曾经与一位Facebook的工程师交流,问及他为何Facebook的产品都做到了信息无障碍,他告诉我们:除了美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外,他们也理所当然地认为,一款没有做到信息无障碍的产品,是不完整的、有缺陷的,或者说,“没办法保障用户体验万无一失”。以网站中常见的“图形验证码”为例,“如果非文本内容的目的是为了确认内容正在被人访问,而不是计算机,则要提供识别和描述非文本内容目的的替代文本,并提供适应针对不同类型感官知觉的输出模型的验证码替代方式,以适应不同的人群” (引用自Web内容无障碍指南《WCAG2.0》)。
我从以上案例看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当互联网公司为提升产品的用户体验,而绞尽脑汁、大量投入时,如果从信息无障碍的角度,或许可以轻而易举地发现很多值得改进得地方。
国内的一家科技公司即是如此。
锤子科技的创始人罗永浩,在其新品坚果手机的发布会上,专门花时间描述了Smartisan OS一个令人感到贴心入微的改进:任何在后台运行的app,只要有发出声音,该app在后台应用管理界面的显示中,就会有视觉上的提醒,告知用户,是这个app在发声。这确实是OS领域的首创之举,可以想象,锤子科技的产品经理团队真的投入了大量精力思考如何改进用户体验。
现在我们换个视角,从信息无障碍的角度来看这项改进,事实上,这项改进可以从google官方提供的《Accessibility developer checklist》中溯源:“不使用纯音频的反馈,音频反馈必须有一个次级反馈机制”——甚至可以说,卓越的产品经理,对产品用户体验的改进,大都天然与信息无障碍契合。
我想强调的是,上面这个例子,绝不是为了抹去锤子科技为提升用户体验付出的努力,而是为了佐证:从信息无障碍的角度,可以发现很多用户体验值得改进的地方——这给人以豁然开朗的感觉。
最后,我才想说信息无障碍给视障者、读写障碍者、听障者、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带来的价值。
由于在中国互联网行业,信息无障碍在还处于普及阶段,而“让盲人能上网”,是最具象、最直接的成效,所以在一些从业者的认知里,信息无障碍的价值被缩小到如此一点。当然这并不是坏事,因为在中国,上述特殊人群,总计高达一亿多人,就此人数来说,对互联网产品也是不小的潜在用户群。同时,这些特殊人群中,已经有数千万人正使用着我们健全人、普通用户日常使用的app,微信、QQ、淘宝、滴滴,等等。从这个层面上看,互联网产品考虑信息无障碍,也是直接提升其特殊用户的用户体验。
综上所述,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信息无障碍,是用户体验的跃升;是一个可以发现新的值得改进之处的独特视角;是让包括普通用户和特殊用户在内的所有用户,都获得更好体验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