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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的服务进化论

[核心提示] 互联网正经历着变革,用户主导地位的突出促使每一个服务提供方为用户而服务。即搜即得不仅是一个技术的问题,更是一个产品与内容的问题。

这个时节是各大互联网公司进行校招的时候,笔者遂将准备了许久的关于搜索的一点小小思考放将出来,不希望 BAT 校招失利后,埋落尘中。

服务之论

展望互联网的方向,互联网正经历着变革,用户主导地位的突出促使每一个服务提供方为用户而服务。而用户的主导型行为在将互联网产品变成服务。

按照我国通用的三种产业划分标准来看,互联网产业本身就属于第三产业,也叫“服务业”。对比一些我们较为熟悉的服务类别,比如理发。理发这个服务发生的时候,用户需要做的事情就是将自己的需求交出来,交给理发师,由理发师来将这个需求变现,而被服务的人是不需要消耗什么,唯一的消耗就是为服务买单,还有就是时间上的消耗。餐饮业也差不多,异的是用户需要将自己的需求释放到现有或餐厅有能力做出来的产品的上,同是将需求提交后,顾客吃就行了,需要付出的只是金钱。

虽然理论界对于服务的定义还存在着争议,但是类比大部分的服务业我们可以这样说,服务业要做的就是将顾客解放出来,用户需求变现过程中,不需要顾客过多的参与,顾客直接享受需求变现后的服务即可。按照这样一种论断,互联网产品在演变为一种服务的时候,需要的是将用户不必要的消耗给消灭掉,这样才符合服务的定义。

长长的尾巴

搜索引擎从产品形态上来讲,是一个长尾“聚合器”。主要体现为用户交付的需求差异化严重,而已有的互联网产品大分类无法细分概括进去的需求,都可以通过搜索引擎进行初步解决。百度在移动平台端推的“轻应用”可以理解为其对 PC 端的产品理念在移动端的表现,并没有摆脱其作为一个长尾“聚合器”无法将差异化的需求深入的满足。如此说来,搜索引擎产品形态处在一个尴尬的位置,对于内容,可以抓取到,但是内容却不是自己产生的,所以在对内容进行加工的时候,具有局限性。

搜索引擎全面来讲,是一个覆盖了互联网整个活动的产品。从需求上来讲,用户在互联网中的需求大部分是可以通过搜索引擎实现。需求可以分为:强需求和弱需求。强需求的通俗解释应该是具有一定规律性的群体性需求,当然包括了一直谈的“刚需”;弱需求更像是位于需求长尾上的众多需求,相对于强需求而言,需求方体量小,需求频度低等。按照长尾理论,将需求分为两部分:头部和尾部,分别对应着强需求和弱需求。头部需求涵盖了互联网创业活动中将用户某一需求作为切入点而打造的产品,有点像腾讯公司的业务体系,还有垂直搜索领域。

 

尾部是为头部无法顾及到的需求,个人定义为:个性化需求。电子商务网站上表现出来的明显的长尾效应,从需求层面来说,是因为每个个体需求的差异化所引发的现象。当然类似长尾需求依然可以定义为具有一定规律性的群体需求,因为商品的受众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出现单个的情况,而需求中参杂了情绪,性格等因素的时候,寻找规律显得很困难。

以音乐产品为例,按照曲风,情绪等细分条件对音乐进行分类是站在科学的角度进行逻辑性的分类,将每一个元素进行量化,具有逻辑性的“是”与“否”,并没有对其中存在的“不确定性”进行划分,所以从这个层面来说,电脑的逻辑性依然是线性逻辑,而人脑的逻辑方式却并不局限在线性逻辑当中。这样就造成了个性化的需求可能只存在于个体,而不是一个不管大小的群体当中。

头部需求与尾部需求构成了搜索引擎需求的全部,同时也概括了搜索引擎的内容源。头部需求所对应的内容源具体表现为垂直搜索领域,是相对成熟的需求满足过程,这部分的资源可以很好的在人为规则下进行释放。类似于百度如今对“框计算”的部分实现主要集中在现有资源能够很好解决的领域,而对于一些破碎的尾部需求是需要通过技术手段来分析“需求表达式”,再辗转到对应的内容源中进行加工提取。同时,尾部需求释放出来的能量是由于“个性化”差异性造成的,对于单个用户的意图分析决定了搜索需要将每一个用户当作一个“自然人”来进行服务,因此会涉及到用户的全网信息收录于分析,这将是一个长期的且不容易实现的过程。

前向 or 后向

 

 

上面提到支持搜索引擎的内容源面临着边缘化的问题,而百度等搜索引擎现有的盈利模式都是通过搜索结果列表的广告付费来支持(当然,广告联盟等暂时不被考虑)。这样的盈利模式主要依靠的是流量渠道,搜索引擎把控了流量渠道,然后将流量分发出去,如此搜索引擎就可以向内容源进行收费。这就是典型的“后向收费”模式。

但是我们仔细品读前文提到的百度“框计算”和“服务论”,用户需求在搜索结果页就能够被很好的满足,用户不再需要通过搜索结果页跳转到某一个网站,不会对某个内容网站做出实质性的流量贡献,那么流量分发对于搜索引擎来说会被弱化。在整个链条上的搜索引擎主要的盈利方式将会发生实质性的改变,而这种改变必定会出现一种主盈利模式的迁移。

我们知道,线下的服务业盈利模式是通过向被服务者收取服务费,这种收费方式若是按照互联网盈利模式来讲是属于典型的“前向收费”模式。中国互联网三大巨头,每一个的主要盈利方式都有着各自的特色,百度是典型的后向收费模式,腾讯则是典型的前向模式,而阿里比较混杂,主要还是向商户收费的后向收费模式。从这里来看,互联网产品偏向于服务类别的是依靠前向的收费模式,而更偏向于工具的产品是后向的收费模式。若是阿里能够满足个体对于购买商品的个性化需求,那么这个模块是可以向用户进行收费的,或者是通过增值的形式丰富盈利模块,这些都是可以想象的。

那么当一个搜索引擎发展到可以直接解决用户需求,那么依靠搜索引擎的单一盈利模式将迎来多元化的爆发,而依靠搜索与内容的结合将成构成一个搜索引擎盈利的巨大想象空间。

入口之论

 

 

入口是一个很不好拿捏的话题,入口之论争吵了太久,也有太多产品渴望成为一个入口。就我个人的理解,大部分谈论入口的人是站在PC互联网时代来说入口话题。PC互联网时代最重要的我们知道是流量,而入口就是流量的承载体,一个产品是否为入口就是看其承载流量的体量。而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玩法改变了,不再是流量变现的老手段,而是依靠服务向用户收费。

何为入口,就我理解而言,入口即是你看到了一个很正的妹子,然后通过各种方式去认识这个妹子,不管是街头搭讪,社交网络,还是通过朋友辗转的帮助,都是你认知这个妹子的一种方式。任何一个“缺口”都有潜力成为一个“门”,但是妹子的个人喜好决定了哪些缺口是可用、优势明显的,哪些口是一触碰就会粉身碎骨的。

入口说到底只是一个“圈地运动”,然后再地里进行放养,能养出又膘又壮的肯定是好事,就算养不出来,地占着了还可以租给别人养不是。

而放在产品上来讲,一个互联网公司不管是在进行圈地运动上还是在放养上,产品的还坏,是否足够吸引用户,为用户解决实际的问题,才是重点。所以从本质上来说,商业上的手段不及在产品上进行深耕细耘。

输入

需求的角度简单理解互联网世界,可以将互联网世界概括为:输入-处理-输出,的过程。这里我单独说说“输入”这个过程。“输入”是属于交互的过程,是用户与计算机之间的互动,是如何将自己的需求告诉给计算机。而这个过程就是“输入”的过程。

不管是搜索引擎需要进行文本输入而后返回结果,还是用户打开手机应用获取内容,从需求层面来讲,都是输入端口,将需求输入计算机载体,从而得到自己想要的信息。当然输入后面临的用户自发的信息筛选是属于处理的过程了。

举例来说,用户打开智能手机上的百度新闻app,用户将自己想要看新闻的需求放置于百度新闻这个产品上,这个行为就是“需求的输入”,而用户在选择哪些新闻是自己想读的,哪些看一眼标题就够了的,这些都属于“处理”的过程。

如此看来,“输入”端口就可“入口”有着相似的意味了。但是“输入”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它的重要性体现在用户需求是通过某种方式传达给计算机。其中的某种方式是值得搜索引擎细细玩味的地方。我们知道通用搜索是通过文本这种最适合与机器交互的人类自然行为来进行需求表述,后来在图片搜索中可以通过将本地图片上传,然后搜索原图等;此后语音识别技术的成熟,让语音作为需求“输入”方式让“输入”的方式更加接近人类的自然行为。

而怎么样使“输入”的方式更加自然,更适合人类的自然行为,不仅可以让搜索变得更加舒适,同时可以将无法用语言表述的搜索需求解放出来。从这点来说,Google Glass虽然在产品形态上依然不成熟,但是其关于对人类自然行为“输入”的探索精神,是可敬的。

我理解的搜索引擎

无论什么产品,只要是面向广大用户的,都可以拉出来一条线:以用户为中心。说到底就是解决用户需求,也是破除用户痛点。所以可以说“需求”是贯穿于整个产品的流程以及生命周期之中的。

上图是笔者自己理解的搜索引擎架构。整个架构分为一个主体加四个部分。主体是从需求的层面来理清这样一条线索。而四个部分则是考虑怎样整合资源以更好的为了用户需求而推陈出新,不断迎向用户的G点。

整个流程可以概括为:

第一步:用户通过最适宜当前环境下的输入方式进行需求输入;

第二步:需求输入后则是通过技术手段来分析用户需求中的意图何在,同时结合用户行为库中的具有规律性的用户意图以及个体用户的数据来进一步分析用户的行为意图;

第三步:技术在分析用户意图的过程中,会直接将用户需求进行导向,视频类需求直接导向视频的内容中,生活类问答则直接导向相应的栏目(比如百度知道,知乎这样的专业问答体系);

第四步:内容(垂直搜索)中,将用需求涉及到的内容进行提取,同时进行处理;

第五步:经过前面的处理,结果则已经出来了,此时,鉴于用户需求中所涉及的内容载体不一,可能是新闻,可能是视频等,所以结果的呈现上,在每一种不同内容上所表现出来的呈现方式具有差异性;同时考虑到用户使用的环境与场景,如PC、移动端、智能电视等,所以又出现了差异性;对两者进行综合,进而能以尽可能舒服的方式将结果呈现给用户

整个流程中应不断的减少需要用户进行选择的事项,这也是前面提到服务时所应关注的重点。用户直接享用结果,效率优先。

互联网世界是真实世界的映射,用户是互联网产品的主体,现有的互联网商业模式也要求产品对用户进行理解,在明确用的前提下户需求,输出用户满意的结果,这样的产品才能成为受用户欢迎的产品。所以搜索引擎需要通过对用户输入和结果输出给用户这两个过程进行优化,使使用的方式更加自然,使获得结果的方式更自然。

搜索引擎进行需求处理的过程中,技术是基础,内容是必要条件。重点却在于怎么样用技术来排列内容,从而得出最适合用户需求的结果。前文说到搜索引擎解决的是“长尾”需求,而搜索的长尾需求里所涉及的内容却是可以从与长尾相对应的“头部”需求里产生。对头部需求的有效归纳与解决,而后延伸到尾部需求,此时需要对用户的深入了解,将搜索需求分化到每一个对应的产品之上,通过个体产品对需求的消化来反哺搜索需求

即搜即得不仅是一个技术的问题,更是一个产品与内容的问题。

文章来源:极客公园

原文链接:http://www.geekpark.net/read/view/190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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