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规定,如果托运的行李发生损坏,在收到行李之日起7日内,凭身份证件、登机牌、机票牌等向航空公司申报,将有望获赔。由于造成行李损坏的原因比较复杂,因此国内外航空公司对于破损行李的赔偿标准没有统一的规定,旅客一般需要和航空公司协商解决。
一般而言,旅客可向航空公司提出以下几种索赔要求:一、以旧换新(最常用)。航空公司一般会提供若干尺寸不同的行李箱供旅客选择;二、退旧买新。旅客可以自行购买新的行李箱,航空公司负责报销;三、修理报销。航空公司负责报销旅客破损行李的修理费;四、现金赔偿。航空公司根据破损行李自身的折旧情况,予旅客以适量的经济赔偿。
如果行李箱内的物品发生了损坏或者丢失,旅客则必须提供损坏或丢失物品的购买发票,而且必须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这些物品确实是在航空公司的运输过程中丢失的。
今日提醒:航空公司一般是按照损坏或丢失物品的重量进行赔偿,而不是按照其实际价值进行赔偿,各种易碎物品均不在赔偿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