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发文就保险合同的陷阱和条文中的疑团进行巧解,包括N多的出险案例,很有实际指导意义,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主动承担事故责任
案例1:我一个同事的大奔在路口被一老年代步车猛烈撞击,损坏严重,对方全责。代步车几乎报废,还好对方只是轻伤,没大碍,没有保险,也没有赔偿能力。
应对方法:双方商定,由我同事承担全责,对方人伤及维修费用拿出一半来补偿我同事的保费上涨额度。双方协商一致后才报警,取得了理赔的相关材料。
二、厘清保险赔偿项目,避免被“骗”
案例1:我在陪朋友去理赔过程发现一国内大型保险公司理赔时不按规定赔偿,当事人不清楚的就不赔偿,因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赔偿这块说得不是很清楚。
应对方法:于是我示意朋友停止理赔,回去找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人伤和财产损失的司法解释》规定的赔偿范围。搞清楚理赔计算方法和规则之后,重新理赔,结果理赔额度比第一次保险公司算出来的多处一倍。
三、如何规避免责条款
车险格式合同中很多免责条款,下面就说说保险条款中的免责条款如何巧妙规避,顺利索赔。
★案例1:新车未上牌、无临时牌或者临时牌过期期间造成的损失,不赔
应对方法:与保险公司事先单独做出在临时车牌方面的约定,因为新车上路至少有个临时车牌。
★案例2:在收费停车场丢车,不赔
应对方法:在收费停车场交钱后,一定要保存好收费凭证,可作为维护自身权益的证据。
★案例3:事发超过48小时未告知保险公司,有可能不赔
原因是《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须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造成损失无法确定或扩大的部分,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应对方法:报案时一定要在48小时内报案,否则有可能直接被拒赔!!切记,切记,不在48之内也要说成48,尽量与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致。!
★案例4:车辆修理期间出现事故造成的损失,不赔
车辆在检测、维修、养护过程中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赔偿。原因是保险公司认为维修点负有看管车辆的责任,车辆被盗或者损坏是属于维修点的过失。
应对方法:在维保协议中约定清楚,去维修的路上或者在维修过程中额外出现的意外损失的责任需由维保单位承担。
另外,免责条款还有车辆未在规定时间内年检或者未通过年检出现事故造成的损失,不赔;驾驶证丢失、损坏以及更换期间驾车造成的损失,不赔;保险费交清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赔;撞到自己家人的,不赔;被保险人主动放弃追偿权的,不赔 ;车辆的新增设备损坏,不赔等免责条款,涉及到自身切身利益,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尽量避免免责条款生效的条件发生。如及时年检、及时换证、及时续保交清保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