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末,一系列《3月1日起驾照销分新规》类文章在微信和朋友圈中广为流传,真真假假各类消息掺杂一起,种种消息满天飞,一度引起了很多不明真相的车主们集体“恐慌”。
“车辆绑定人数限制”
“处罚力度加大”
“记分违章无法再在窗口办理”
不过,随着官方权威消息的推出,部分因过分解读而产生的谣言已不攻自破。在此,《新汽车志》为广大车主捋一遍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以及对此事件的实际准确信息,以正视听:
这些都是假的!
“买卖分“变更了处罚力度?
“3月1日起,驾驶证代扣分已成为历史。据新交规规定,每个周期内,一辆汽车最多可获得3个驾驶证销分;工作人员将根据驾驶证上的照片和现场拍的照片进行确认。而新规实施后,用驾驶证代人扣分的处罚十分严厉:第一次发现将被依法扣留驾照6个月,罚款2000元;第二次被发现后,不但要处以2000元到5000元罚款、拘留15天,还会被吊销驾照,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
已证实是假的!这次并没有新的处罚条例推出。
3月1日起只能扣车主的分?
“从3月1日起,当别人在开你车时,一旦发生了需扣分的违章行为,如果该驾驶员在交警系统里没有绑定你的爱车,将只能扣你(车主)的分。”
已证实是假的!在这情况下,实际肇事者也可携证件前往交通违法窗口处理。
一定要面签?
“从3月1日起,凡要在“交管12123”上绑定他人车辆,需提前前往各分局、交警大队窗口进行现场面签,方能生效”
已证实是假的!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或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完成用户注册后,即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无面签限制要求。
这是过度解读
3月1日为最后截止日期?
“3月1日前,车主需提前至各分局、交警大队窗口或通过“交管12123”APP备案驾驶自己爱车的其他驾驶员(不超过3位),绑定成功后方能扣实际肇事者的分数。从3月1日起,将一律只处理绑定成功后的驾驶员产生的交通违法。”
存在误读!从3月1日起,在“交管12123”APP上,“先违章再备案”确实将不再行得通。但是3月1日本身不是备案的最后期限。举个例子,如果你2月27日去备案,3月1日才正式备案成功,却在2月28日晚间开着非本人名下的车,发生一起有扣分且罚款不超过200元的违章,是一样可以让实际车主在“交管12123”上处理的。
真真假假新交规?
即使真假难辨,但此类声音一出,全国各地交警违章处理窗口门口大排长龙,围满了赶在3月1日前处理扣分事项的车主们。
但是很快,一部分发布此类文章的公众号纷纷删除原文。引起了大家的猜测:难道这消息,又是空穴来风的“乌龙”?
其实,每年都有大量有关“新交规”谣言充斥网络。让不少车主各种摸不着头脑。但此番“销分”新交规,新汽车志认为可信度不低。首先,公安部交通安全局所属的“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在2月24、26日两次回应了坊间流传。
另外,一些比较权威的公众号,比如“腾讯汽车”也发布了相关文章,再一次佐证了该消息的可信度。甚至“人民日报”也在微博发布了一张长图。
过分解读引发混乱
既然这些权威平台对这次“新交规”言之凿凿,那为何出现有部分地方交警纷纷出来“辟谣”?
部分地方辟谣此次“新交规”
光头常认为,原因有二:
首先,就是某些汽车类公众号对公安部的已发布信息认识不清,产生了过分解读,导致了大量的误传。
尤其那段“3月1日后没有绑定的驾驶员,不能来各分局处理违法”已被各地交管部门再三证实为不实消息。
再者,地方交警部门的相关信息不对称,更新不及时,才引起了车主的误会。除了以上提到的江苏省相关系统正在调试外,再举个上海的例子,
在上述“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里的文章已明确说明:在“交管12123”上可处理“有记分且罚款额不超200元的违章”无误。
而在此前“上海交管APP”上的公告却不以为然:“只能处理非本人机动车(需绑定)的不记分违法行为”。好在,上海交警反应也不算晚,24日深夜此公告已经被撤下。
真的在这里!
在此,我们引述“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中的官方权威回应,通过7则问答帮助广大驾驶员正确理解:
问:一个驾驶人可以备案多少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
答:一个驾驶员最多可同时备案三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
问:同一辆机动车可同时被多少个驾驶员备案?
答:一辆机动车最多被车主以外的三个驾驶人备案。
问: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时,用户需要面签才可以申请么?
答,不需要。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或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完成用户注册后,即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无面签限制要求。
问:如何解除已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信息?
答: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业务窗口随时解除已备案的非本人名下机动车,接触后可重新申请备案其他机动车。
问:驾驶未备案到本人名下的非本人机动车,有交通违法行为后如何处理?
答:驾驶人可前往交通违法窗口处理。
问:在交通违法窗口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记录,是否需要提前备案?
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窗口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记录时不需要提前备案,处理窗口民警将现场人工审核驾驶人提供的本人驾驶证、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等原件材料。
问:“交管12123”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功能什么时候实施?
答:目前,已有280多个城市“交管12123”平台开通了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功能,其他城市也将于年内陆续开通,具体时间可向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咨询。
新交规,治的是谁?
首先,倒霉的当然是各地“买卖分的黄牛”,新规定变相断了这批黄牛的财路。生活中,大多数黄牛只是扮演者“中间人”的角色,他们低价收入别人多余的分数,再高价卖给需要处理违章的车主,转转手的功夫,却往往能月入过万,堪称社会上不劳而获、投机取巧的典型。
另外,由于缺乏行业管理,不同“黄牛”间还会因为利益关系,催生出更多社会治安事端。而相当一段时间里,并没有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来约束他们,盲目“买分”的车主在发生经济纠纷后,也没实在的法律保障。
另外,新规也让那些目空交通安全的马路杀手司机各种担忧,我们平时都规规矩矩开车,他们却白天肆无忌惮地别你车、乱变道;晚上化身“大光狗”、在没有交警和探头的路口任性闯红灯。回头呢,只要找个“黄牛”,可能花一顿晚饭的钱,就把以上这种种的罪孽全部抹去,你说这叫人可恨不可恨?!
好在,现在由于“一辆机动车最多被车主以外的三个驾驶人备案”的相关规定,意味着对所有车主来说,一辆车同一时期最多只有48分可以扣(4人都无违章的理想状态)。所谓且扣且珍惜,有限的分数更能有效制约他们的违章行为。
所以,尽管对不同车主而言,绑定过程可能稍显麻烦,但总体新规利大于弊,能够更有效的保障我们的切身利益,在这里呼吁大家该绑定绑定,不急的话也可以错峰办理。
最后,我们应该感谢新规,因为从今往后,所有车主们又多了一条拒绝借车的借口:“借你车不行啊,我车的绑定名额已经满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