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自己的“路权”,尊重其他车的“路权”非常重要。
最重要的“路权”之一--“先行权”
先行权就是交通参与者优先使用道路的权利,“先行权”是最常被侵权的路权之一。最常见的场景是,有绝对先行权的主路直行车辆正常行驶,支路处却突然有车辆并入主路,使得主路车辆不得不急刹车做出紧急避让,如果刹车不及很可能出现事故,非常危险!
根据交通法规定,出环岛的车辆是有先行权的,应该优先于进环岛车辆通行,有些自私的司机往往抢着在出环岛车辆前通行,对于这种人我只有两个字--鄙视。
“通行权”
我国高速公路上有时能看到一种“怪像”--宽达三四条车道的高速公路行驶最快的竟然是最右侧的慢车道,经常能看到时速80-90公里甚至60-70公里的车吭哧吭哧占着超车道,简直“占着茅坑不拉屎”,这时候后车想超车就只能右侧超车、左右穿越,极易发生事故。
超车道顾名思义,是给想以较高车速行驶的车辆进行超车或行车时使用的。时速在110km/h(部分路段为90-100km/h,以实际指示标示为准)以下的慢车并没有在超车道行车的权利。
任何社会车辆在应急车道上都是没有通行权的,因为应急车道是留给救护车、救援车、消防车这些有绝对通行权和先行权的车辆使用的。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需要被罚200元和扣6分!
一句话总结
其实争权强路和“占茅坑不拉屎”的这些司机大多数都有这样的心态
只要自己爽了,我管其他那么多干嘛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