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酒后开车是很严重的: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但是
事实证明——
醉驾并非在所有车祸情况下都承担一切责任
事实在哪里?小编摆给你看:
案例一:珠海酒驾司机之被判次要责任
2015年7月在广州珠海的一起交通事故中,一辆载着待产孕妇的小客车,越过中心线逆向与另外一辆“正常”行驶的酒驾车辆相撞,造成“一尸两命”的恶性交通事故。酒驾司机虽然存在严重的酒驾行为,但只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酒驾都不一定负全责?那么在哪些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是需要负全责的呢?跟着小编接着往下看。
16种被确定为“全责”的行为
根据现行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16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包括: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1、冲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然而“酒驾”并不在16种情形之内。所以即使是酒驾也是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判定更大的责任方。
就拿上面那个案例来说,根据交警的判定,因为引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并不是酒驾,而是车辆逆行,酒驾不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所以搭载孕妇的司机因违反路权涉嫌交通肇事罪负主要责任,醉驾司机负次要责任。另外,司机的醉驾行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无独有偶。
还有一个更令人瞠目结舌的案例——
酒驾不负全责还被赔偿5万!
案例二:北京酒驾司机不负全责还被赔偿5万!
事情是这样的:
2008年11月在北京,一辆逆行的机动车迎面撞上了一辆“正常”行驶的酒驾车辆。 经过法院审理之后,判定逆行车辆负事故主要责任,并且赔偿酒驾司机各种损失费5万元。
原来,复杂交通事故也有判定原则的。根据专业律师的说法,酒驾不属于16项全责的行为之一,所以通常来说,酒驾车辆与存在16项违法行为之一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那么酒驾司机可能只会被判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当然,酒驾司机也要接受刑法处理的。一码事儿归一码事儿,算完那笔我们再算这笔,谁也跑不了!
那么,像类似这样的复杂的交通事故该如何判定呢?小编给大家举几个比较常见的例子:
1. 闯红灯VS酒驾
根据规定,如果查明事故原因系一方闯红灯引起,则属于12种需负全责的行为之一,由闯红灯方负事故全责或者主要责任。另一方司机即便曾饮酒,也不需要承担责任或次要责任。
2. 对方逃逸VS酒驾
根据规定,如果当事人一方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需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酒驾方不需要承担责任。
3. 闯红灯VS逆行
根据规定,如果查明事故原因是一方闯红灯引起,则属于12种需负全责的行为之一,由闯红灯方负事故全责。另一方司机即便逆行,也不需要承担责任。
结语
虽说酒驾不一定负全责,但是大家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喝酒别开车,开车别喝酒!千万不要刻意去挑战法律!挑战法律也是挑战自己的生命安全。真爱生命,拒绝酒驾。
PS: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酒驾到底要不要负全责,还是要结合不同的情况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