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石家庄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况
1-1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1-2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2)该房屋出租实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个人居住or商用).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1-3 乙方承租时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甲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二、租赁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个人居住or商用) 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不含税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人民币 整)。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 个月一付 ,租金为上打款。
4-4 因房屋租赁产生的所有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未按要求支付,甲方可自行从保证金扣除,甲方可要求乙方限期补齐保证金。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 甲、乙双方约定,签订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 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 元整,并支付 3 个月租金。
租赁关系终止时,若乙方无任何违约情形,甲方将无息归还该保证金给乙方。
5-2 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物业等费用自租赁合同起始日起用由 乙 方承担。如乙方逾期未交的,甲方有权以保证金支付,乙方在甲方代扣后三日内予以补足。未按期补足保证金的,视为乙方违约,适用违约责任条款。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当日内返还该房屋。逾期未返还该房屋的,甲方可自行清理房屋,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主张因此情形下甲方清理房屋造成损失的,甲方概不负责,乙方自行承担。
7-2 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合用后的状态,返还房屋时若甲方发现破损毁坏的,可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8-1 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8-2 转租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应与甲方重新签订出租合同。
8-3 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9-1 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9-2 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实际居住人与承租人不符。
(2)未经甲方同意,装修或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10天以上。
9-3 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1个月前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甲方若不愿继续出租给乙方的,应当在租赁期满1个月前通知乙方。
9-4 合同到期后,如乙方未表示退租的或支付下月租金的视为继续履行合同,租赁期间自动顺延一月。
9-5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十、违约责任
10-1 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或者超出甲方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
10-2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没收乙方的全额保证金。
10-3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保证金总额的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未经甲方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实际居住人与承租人不符。
(2)未经甲方同意,装修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10天以上。
(8)乙方改变房屋使用用途,或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10-4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月租金百分之十支付甲方滞纳金。
10-5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保证金总额的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且甲方可立即终止该合同,要求乙方三日内清理屋内物品。
10-6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2倍的滞纳金。租赁期满时,乙方应将房屋内财务等清空,否则视为抛弃该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逾期未返还房屋钥匙的,甲方有权破锁进门。
10-7 如乙方对房屋装修的,返还房屋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样,因此产生费用乙方自行承担。如甲方愿意接受装修状态房屋的,甲方不予承担装修费用。
十一、其他条款
11-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以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2 甲、以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3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两份。其中:甲、以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章)后生效。
十三、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交接情况情况(表内为举例,具体以实际交接为准):
项目
有/无
品牌型号
数量
钥匙
水卡
电卡
煤气卡
电视
冰箱
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