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突是指人们由于某种抵触或对立状况而感知到的不一致的差异。冲突管理即指在一定的组织中对各种冲突的管理。
对管理冲突性质的认定,是我们确实对其态度和策略的前提。因此,从性质上区分管理冲突是属于积极类型的还是消极类型的,就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而且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只有对管理冲突的性质判定准确、真正把握,才能端正态度,采取行之有效的相应措施和政策,给消极性质的管理冲突以有效的抑制、消除和排解;对积极性质的管理冲突给以充分展开和有效利用,从而达到调适冲突、推动事业的目的。
管理冲突,在一定意义上我们可以把它归结为一种系统内部的结构要素冲突。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所说的系统,是指一个较大的系统,包括管理主体、管理客体和管理过程。而不是仅指这个系统中的某个子系统或者小系统。由于与上级冲突、与下级冲突和与同级冲突,它们各自存在的前提和依据不同,因而其冲突的表现形式和解决方式也可能有所不同。一是关于与上级冲突。由于上级处于主导地位,是管理的主体,所以作为下级,在一般情况下,有意见可以提,有要求可以说。
但只能通过用说理和动情的方式,去实现目的,使冲突和分歧朝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一旦不能达到目的,应该善于放弃,服从上级。这是由组织原则决定的。二是关于与下级冲突。笔者认为这应该区分是工作性冲突还是非工作性冲突。工作性冲突,尤其是上级对下属实施的批评、教育、矫正以及其他规范,这是领导职能在管理上的体现。
作为上级必须坚持原则,坚持到底,不可中途妥协,不可无原则退让,否则就可能养成不好惯例,为以后工作埋下祸患。非工作性冲突,则恰恰相反。作为上级应该有妥协、有退让和有风格。这样方显领导情操、水平和身份。三是关于同级冲突。同级管理者之间的冲突,由于其前提是同级,因而其表现形式往往比较隐蔽,其解决方式往往多是调和,其最终结果往往是各方退让。一些时候还需要领导参与解决,形成居高临下的裁判态势。
3、要素构成:管理主体内部冲突、管理客体内部冲突和管理主体与管理客体交叉冲突
事物的性质和效能决定于事物的构成要素。管理主体和客体的状况如何,直接决定着管理的效能和效率。一般来说,管理的高效能和高效率,来源于其主体状况适应于客体状况,来源于客体状况易于被主体教化。在这里面,二者各自内部冲突及其交叉冲突是否属于良性互动,又起着很重要作用。
冲突若属于良性互动,组织界限就会越来越清晰,组织目标就会越来越明确,管理就会发挥强势作用,就会取得理想绩效。相反,冲突或属于内耗性互动,甚至于恶性互动,组织界限就会越来越模糊,组织目标就会越来越丧失,管理就会难以发挥应有作用,就会出现低效甚至负效。对此,我们必须给以清醒认识。我们要力倡良性冲突互动,力戒内耗性冲突互动,确保冲突的性质和质量,使之为巩固组织疆界、实现组织目标服务。
1.结构法。组织通常运用以下五种方法来处理冲突,即运用职权控制、隔离法、以储备作缓冲、以联络员作缓冲和以调解部门作缓冲。
(1)运用职权控制。管理人员可通过发出指示,在职权范围内解决冲突。这些指示指出期望下级遵循的行动步骤。例如,在同一家企业的两位副总裁可能都在拟定组织的策略。一位副总裁可能倡导以增产为基础,而另一位副总裁要求把权力集中到组织的最高层,这样,增产和集中权力的目标发生了直接的冲突。总裁则应该行使权力来确定执行什么目标。
(2)隔离法。管理人员可以直接通过组织设计减少部门之间的依赖性。分别向各部门提供资源和存货,使之独立于其他部门的供应,能够将它们隔离起来,从而减少部门之间冲突发生的可能性。不过,由于隔离需要花费精力和设备,这种独立可能会提高成本。
(3)以储备作缓冲。完全隔离部门,或者使它们完全独立,可能花费太大。因此,一个组织可能通过储备缓冲部门之间的工作流程。如果部门A生产的产品是部门B的输入,那么可以在两个部门之间建立储备,防止部门B受到部门A的暂时停产或减产的严重影响。这样,部门B的成员对部门A担心的可能性减低了。
(4)以联络员作缓冲。当两个部门之间整体性很差并存在不必要的冲突时,组织可以安排一些了解各部门操作情况、通过联系活动来协调部门的联络员,从而协调各部门活动。
2.对抗法。冲突管理中的对抗不是指包含敌对的相互行动,而是用来描述一种处理冲突的建设性方法。在这种意义上,对抗是冲突双方直接交锋、公开地交换有关问题的信息、力图消除双方分歧,从而达到一个双方都满意结果的过程。对抗法假设所有的部分都有所得,实际上是一种双赢的局面。用对抗法解决冲突的方法有:
(1)谈判。当双方对某事意见不一致而希望达到一致时,他们可能进行谈判,在这个过程中,双方力图对每一方在交易中付出什么和得到什么达成一致意见。像做买卖一样,谈判中既有分配性因素,又有增益性因素。如果双方仅仅看到非赢非输因素,谈判就不会产生对抗。但是如果双方都认识到取胜因素,谈判就能为冲突的建设性对抗处理提供机会。实现对抗型处理冲突方式要求公开地交流信息、寻找共同的目标、保持灵活态度并避免使用威胁手段。
(2)咨询第三方。大多数对抗都采取双方谈判的形式,但是,中立者即第三方提供意见者,能帮助双方解决他们的冲突。第三方在策略上所起的作用如下:保证相互激励,每一方都应当有解决冲突的动机;维持形势力量平衡。如果双方力量不是大致相等,就很难建立相互信任,保持公开的沟通渠道;使对抗努力同步。
3.促进法。认识性冲突能够帮助避免小团体思想,所以促进职能的认识性冲突可能是处理冲突的一种有效的实际方法。
(1)辩证探究法。辩证探究法是把认识性冲突导人决策过程的一种方法。这指的是由一位或一组倡议者提出并推荐一套行动方案,同时由另一位或另一组倡议者提出并推荐另一套对立的行动方案,决策者在选择一种方案或综合方案之前考虑这两组建议。既然推荐的行动方案来自同一形势下的相反观点,决策者考虑这两组建议时,必然产生了认识性冲突。通过解决这种冲突,决策者能够做出反映冲突观点的统一决策。
(2)树立对立面法。把认识性冲突导人决策过程的另一个方法是树立对立面法,对所推荐的行动方案采用系统化的批评,而不像辩证探究法那样提供可供选择的行动方案。单纯的批评已经能推动决策者产生认识性冲突。解决认识性冲突的需要会促成对问题的更好理解,从而使决策更合理。在某些情况下,和辩证探究法相比较,树立对立面能形成更好的决策。它可能使决策者不把任何个人或群体的建议当作既定方案,并且对所推荐的行动方案表示肯定或否定的资料更加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