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米巴组织的对外业务收入,是指通过经营活动产生的经济利益,即收入来源于企业外部,其形式为对外签订合同确认的收入或直接对外业务合作取得的收入。
阿米巴组织的收入来源要明确,为获取这些收入而产生的支出要能够清晰计算。如:一般中小企业职能部门由于没有对外进行销售的业务,因此不能作为阿米巴组织独立出来;但对于大的集团企业,其有些职能部门如公司培训部,既为自己内部提供有偿培训服务,同时以其独特专业优势也为外部提供有偿培训服务。
从事对外业务的阿米巴组织,其收入的方法是与市场价格挂钩,有两个机制:
(1)定单生产方式:在阿米巴经营中,生产型阿米巴才是利润的源泉,在经营中彻底贯彻销售额最大化、成本和费用最小化的原则。生产型阿米巴和销售型阿米巴之间的内部定价要符合公司整体的利益,销售型阿米巴的收入就是手续费,从生产型阿米巴获取一定佣金,在这个范围内努力提高成本核算。其经营数据变化要能反映市场动向。
(2)库存销售方式:销售型阿米巴与生产型阿米巴在参考市场价格,互相 协商的基础上,决定产品的希望零售价格,设定每个流通环节的示范价格,决定销售型阿米巴与生产型阿米巴之间的内部购销价格。在此过程中,实际销售金额减去生产型阿米巴的报价,也就是毛利,成为销售型阿米巴的收入。库存管理是销售阿米巴的责任,追求销售经费最小化。
(1)正确判断阿米巴组织的收入类别,对外收入按实际收到款项时确认收入,谁是收入直接受益人就由谁承担回款责任,交易价格由阿米巴组织与客户的约定,合同由公司领导审批。
(2)价格评审机构由各阿米巴领导人与财务部门负责人、管理会计组成, 价格评审机构分期制定出《阿米巴内部价格结算表》,价格表的制作原则遵循市场价格定价,按市场价格变动规律制定各种价格结算表,阿米巴组织、管理部门必须按此表进行计量、核算。
(3)阿米巴对外业务收入的现场第一手资料为合同或对外交易凭证,记账依据为收款凭证,即收据,合同与收据应当对应,开具收据之日为记账之日。
(4)权益、责任与主体的对应情况如表9-16所示。
阿米巴组织严格执行公司统计制度,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阿米巴的收入归集必须分项与责任主体对应,不得张冠李戴;应当按日登记,不得提前或延后记载;记载的经营数据要准确,不得虚假编造数据;记载数据前要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执行公司规定流程操作;工作现场使用的记账表单为公司统一规定模式,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伪造。
统计负责编制阿米巴收入明细台账,每天分别记载清楚各个阿米巴的各项收入金额,统计表数据来源有:
对外收入:阿米巴对外业务收入统计取数依据为《对外收入记录(分配)表》,此表由公司会计提供,可以定周期或日取数。
内部收入:阿米巴内部收入统计取数依据为《内部交易结算单》,此单由交易双方确认后由提供有偿服务、产品方提供,注意的是一方记收入、另一方必须记支出。
统计人员在必要条件下,应当建立相关辅助表,例如:为集团内部其他阿米巴组织(如销售型阿米巴)提供的有偿服务、产品等,或者集团内部其他阿米巴组织向本单位(阿米巴)提供有偿服务、产品等,由统计凭《内部交易结算单》记载好台账,便于月终与对方单位核对,核对后双方签字确认,实现账、账相符。
汇总:月终由统计将台账明细表送交管理会计,管理会计对收、支进行汇总。
阿米巴对外业务收入凭证:阿米巴组织的收入凭证为统一格式的收据,一旦确认收入,开收据一式三联,分客户联、记账联、存根联。在填写时除了常规项目外,还要补充记载收入归集对象和项目等内容,如:阿米巴名称、收入项目、对应单位、合同编号等,同时当事人(业务员)在相应栏签名,以便分辨业绩统计。收据由财务部门保管,建立《收据领、用、借、存登记簿》,随时能查阅领取、使用、外借、作废、注销、结存数量和对应号码。收款人员需要借用收据的,应严格按照《公司发票、收据管理暂行制度》执行。
阿米巴对外业务收入核算:按部门分收入项目进行会计核算,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同时进行账务处理,要求定期对账,账账要相符,统计定期在计财科管理会计取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