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关于计算机的管理方法
第一条 为保证建襄小学校园内计算机网络(以下简称校园网)的正常运行与健康发展,加强对校园网的管理,规范校园网使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条>和<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校内使用校园网的所有用户(包含学校各职能办公室、学科办公室、专用教室和学生教室, 下同)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 校园网内各用户,在必要时必须配合并接受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检查与监督。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信息中心是校园网的日常管理机构。其职责是:
(一)在校长和分管教导的领导下,规划、建设和维护校园网;
(二)负责校园网的安全管理和网络设备的维护、管理;
(三)对校园网的用户进行管理和相关的.技术培训;
(四)负责对校园网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
第五条 各部门由组室长担任相应的部门网络管理员,负责管理本部门接入校园网的计算机的安全及维护。
第三章 网络设备
第六条 校园网各接入点前的线路及设备,由信息中心负责管理,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随意摆弄,如果出现故障,将由信息中心会同上级相关部门进行维护。
第七条 各部门的计算机接入校园网的网卡、线路及相关设备由信息中心负责安装。
第八条 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和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
第四章 用户管理
第九条 各用户接入校园网前,需由教导处、组室长、相关学科老师向信息中心提出申请,经信息中心同意后,才能接入、使用校园网。
第十条 各用户只能使用信息中心统一分配的IP地址、提供的相关帐号和其它网络资源,不得随意改动和盗用。<:p>
第五章 资源使用
第十一条 用户需在校园网上公布有关信息,应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 用户需在校内交流、存档或共享的数据,应按规定地点存放
第十三条 校园网是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因此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也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p>
第十四条 利用校园网及资源编制的程序、数据库、、文档资料等软件的知识产权属学校所有,未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不得向外交流,不得占为私有。
第十五条 校园网系统涉及学校各个部门的校务管理、信息资源和机密,如有破坏和损坏,将给学校带来严重的危害。因此,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校园网系统的文件和数据,不准改动计算机的系统设置。
第六章 安全与道德
第十六条 各用户在使用校园网时,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管理办法,不得利用校园网和国际互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行为,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的信息。
第十七条 上网冲浪时不传输危害电脑安全的黑客程序和病毒;不在网上传输无用的信息和发送过大的电子邮件,以防网路堵塞。
第十八条 为保证校园网的安全,人人都要
第十九条 不在知名度不高的网站上随意下载软件、软件、程序,同时下载的资料、软件、程序同样必须经病毒检测程序确认没有病毒后才能安装使用,以防黑客程序和病毒程序侵入计算机。
第二十条 上网下载各种文档、多媒体资料时,要预防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的发生,一旦发生,后果由下载者自负,学校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 树立正确的计算机职业道德,培养良好的信息素养,不盗用他人帐号,不擅自进入别人的电脑系统,不破坏、窃取别人的资料;不在网上乱开玩笑、辱骂他人或进行人身攻击,努力做个"文明网人"。<:p>
第七章 用户设备
第二十二条 各用户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部门网络管理员应经常测试计算机设备的性能,发现故障及时通知信息中心处理。
第二十三条 各用户在使用计算机时,不得擅自安装影响计算机性能和影响上网的软件和硬件。<:p>
第二十四条 各用户应认真做好本部门所有计算机的维护和清洁卫生工作。<:p>
第二十五条 信息中心将定期对各部门的计算机使用、管理及清洁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p>
第八章 处罚规定
第二十六条 任何用户若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根据造成的后果,给予口头警告、停止上网、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直至上报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管理办法已由建襄小学校长室、学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