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计算机管理制度
关于计算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规程是为了使公司计算机网络系统使用、管理、信息安全、资源共享有所遵循,规范公司上网操作流程,提高网络系统安全性,提高办公效率而制定。
第二条 相关定义:
周边或外部设备:泛指计算机及其网络基本配置外之附属设备如光驱、软驱、复印机、打印机、扫描仪、MODEM、UPS、电源、传真机等;
向外发送的数据:包括对外刻录的光盘,因工作需要向外发送的电子文件及通过其它途径传递的资料;
有效数据:指工作所需的各种文档,不包括音乐、影视、生活图片或其它与工作无关的文件。
第二章 硬件管理
第三条 公司的所有计算机硬件及相关的周边及外部设备的采购、使用、报废等须经信息部审核同意;若有未经信息部审核的信
息化设备的使用,信息部没有义务为其提供任何类型的服务支持。
第四条 为了更有效地管理及应用公司的计算机,信息部对公司 1
内的所有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进行编号并登记注册,其中包含每台机的型号、使用部门、使用人、用途等。任何人未经信息部充许,不得私自更改计算机配置。
第五条 公司计算机设备的"资产管理权分属各个使用部门所有。公司员工不得滥用计算机设备,使用者有义务对自己所使用的计算机设备的资产负责;对计算机硬件设备的损坏、丢失、被盗等情况,必须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以及信息部。
第六条 笔记本电脑等移动设备的用户要妥善保管,若发生任何相关设备的损坏或丢失,应该负责所有的相关费用;并且根据实际情况有义务负责部分或者全部的维修、重置等产生的费用。
第七条 公司计算机设备的故障原因的确定由信息部负责,如果公司员工在使用信息化设备中出现硬件故障,请填写《鑫升集团信息化设备维修及耗材申请单》注明机器编号及故障现象,或所需耗材型号等相关信息,并通知信息部人员确定故障原因以及维修。
第八条 计算机设备经信息部维修人员确定需外发维修的,由信息部负责开单外发,维修好后由信息部确认,使用部门从信息部领取维修回的设备。所有相关维修费用、耗费用,记入相关部门名下。
第九条 为了不影响工作,信息部对所有硬件损件的计算机、网络设备及周边或外部设备进行维修时对使用部门或使用人提供备
用机.(在公司配有备用机时)非信息部人员不得自行拆装、修理计算机硬件设备。
第三章 软件管理
第十条 公司计算机软件的使用、采购、相关技术培训等须由信息部审核同意;若有未经信息部审核的软件应用,信息部不提供相关的一切服务支持。
第十一条 公司计算机及其相关应用系统的使用者必须是经过上级主管和部门授权认可的公司人员。严禁非公司员工使用公司的计算机及计算机相关所有资源内容:未经上级领导或部门许可,任何人不得从其他人的计算机和相关的应用系统内获取非公用的相关数据信息。
第十二条 公司内计算机软件统一由信息部管理、安装,计算机使用者不得私自改动、删除或安装任何软件。当出现计算机软件故障损坏,应及时通知信息部更新并作记录。
第十三条 公司计算机用户不得改动所使用的计算机系统的相关软件设置(尤其:计算机名字、工P地址、浏览器的相关配置等);如果工作需要对计算机的软件设置需要进行一系列改动必须向信息部书面申请。
第十四条 对于公司的生产管理系统及其他网络应用系统用户,请 3
在用完系统后及时退出系统。
第十五条 不要在公司的计算机系统上安装非系统白带的与工作无关应用程序,此类程序会占用大量的系统资源,降低计算机系统的运行速度,降低用户的工作效率。
第十六条 严禁在公司的计算机系统上安装或玩计算机游戏,公司信息部人员会不定期检查公司计算机,如发现有游戏则由使用者负责。同时追究部门主管的责任
第四章 网络安全与病毒防护
第十七条 公司所有计算机使用者应开设自己的计算机系统登陆账号,该账号密码,必须使用非空、非账号本身之外的密码形式,密码不得以任何的书面形式的纪录或表示。公司E RP系统使用者的账号、登陆密码必须是非账号本身之外的密码形式,如需更改ERP账号密码顺与信息部门人员联系更改。
第十八条 所有计算机系统的各类账号(包括ERP系统)由信息部统一管理,信息部应对此做一专门档案,严格执行管理过程。
第十九条 公司的相应的生产管理系统用户要严格保密自己的账号密码:严禁用户通过任何方式的表示方法向他人泄露有关计算机账号的所有信息(包括账号ID、密码、账号属性、相关说明等)。
第二十条 所有公司员工必须接受相应的计算机安全教育,清楚公司有关的计算机管理条例,接受公司信息部对其计算机做的相关安全管理设置和操作。
第二十一条,所有敏感的数据或者机密数据必须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加密处理;并通过一定的物理安全措施进行备份保密存储。
第二十二条 每台计算机都必须安装防病毒软件。如发现病毒应及时通知信息部,以防止病毒蔓延殃及网络上其他的计算机用户;信息部要确保用户计算机上的防病毒软件的正常运行和及时的病毒代码的更新工作正常进行,严禁使用未安装杀毒软件的计算机系统。
第二十三条 所有移动数据存储介质(包括软盘、Z I P磁盘、U盘、移动硬盘等)在使用前,必须对其进行一次计算机病毒的查杀。
第二十四条 重视数据备份,各计算机用户请及时对自己的数据进行备份,最好能每周对自己的数据进行一次软盘(或者优盘)备份和一次硬盘备份。严禁将重要数据、文档存放在系统盘(如C盘)、系统桌面。
第二十五条 同一台计算机若有多个用户使用,各计算机用户请把自己的文件存放到自己的子目录下,自己操作自己的子目录,尽量不要改动他人的子目录。
第二十六条 公司网络里的各种数据及报表应严格控制在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