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所薪酬管理制度
制定薪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适应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贯彻国家的劳动法规政策,充分体现和发挥企业薪酬管理的积极作用。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研究所薪酬管理制度,你了解薪酬管理制度吗?
为适应院改企建制后的市场竞争与企业发展需要,使院薪酬体系逐步实现与市场接轨,进一步体现各级各类岗位对企业的贡献与报酬对等的原则,调动全院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责任感,推动院整体经济效益快速、稳定发展,特制定此规定,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 本次薪酬制定的原则
市场公平与内部公平相结合的原则 体现贡献与报酬对等的.原则 以岗定薪与以能定薪相结合的原则 向骨干管理和设计人员倾斜的原则
二、 本薪酬规定适用基础
人才市场化,竞聘上岗
三、 本薪酬规定适用范围
院全体在岗职工
四、 薪酬规定的组织与实施
院成立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成员原则上由主管院领导、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生产经营部、企业发展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每年的岗位定级、季度或半年业绩奖金、年效益奖金方案以及特殊津贴发放等方面的评定、审议。办公室设于人力资源部。
五、 薪酬结构
员工薪酬分为岗位基本工资、浮动工资(管理与后勤系列)、年效益奖金、项目奖金(技术系列)、单项奖励、津贴和公司福利。
六、 岗位基本工资系列及标准
1、院岗位基本工资系列分为行政管理岗位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系列、后勤服务岗位系列,见习生系列。
2、行政管理岗位系列基本工资分四级:
一级为院级领导,基本工资幅度为2900——4500元
二级为指中层正职和副职领导,基本工资幅度为1300——3100元
三级为指业务主管,基本工资幅度为:950—2000元
四级为办事员和一般辅助人员(行政工勤人员),
基本工资幅度为:450——1000元
3、专业技术系列分为教授级、高级、中级、初级
教授级主要为教授级高工等,基本工资幅度为3300—3700元
高级包括: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等相应的高级职务,基本工资幅度为1800--3100元
中级包括:工程师、助理研究员等相应的中级职务,基本工资幅度为1400--2600元
初级包括:助理工程师等相应初级职务,基本工资幅度为1150--1550元
初级以下包括:技术员等相应初级职务,基本工资幅度为850--10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