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随着我国安防行业的发展,无论是领先企业规模的快速增长,还是跨区域行业整合的逐步深入,安防行业原有企业规模不大、业务布局不广的局面正在被彻底的改变,跨区域经营的集团型企业越来越多的成为行业竞争的主体。跨区域运行的集团企业,面临的不仅仅是业务规模的增长,而且也面临管理内容、管理幅度、管理跨度的增长,因而,如何在集团企业的架构下有效的管控子公司,已经成为行业领先企业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如今,安防行业已经形成了以CSST中国安防有限公司、加创安防、海康威视、天地伟业、浙江大华、永发(保险箱柜)等为代表的大量集团型企业。这些企业,不仅在业务区域方面,实现了国内进行跨区域布局,甚至是全球领域的业务布局,而且在业务分布方面,也已经形成了多业务的群组分布,而不是仅局限于原有的单一业务。这就导致,这些企业不仅进行着单一业务的跨区域运营,而且也在进行着不同业务之间平衡和协同,两个维度的叠加,导致管理复杂度较单体的企业大幅增加。再加上,大量跨区域布局的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这就使得集团在管控层面,问题更为突出,面临更多的制约与压力。
以CSST中国安防有限公司为例,作为一家已经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和纳斯达克迪拜上市的公司,其已经成了多板块的业务布局。在其发展的过程中,通过不断整合产业资源,凝聚知名企业,迅速提升核心技术水平、生产制造能力、系统集成能力及综合运营能力,构建绵密的全国营销体系,技术服务和安全服务中心。进而形成了现在主要由投资、安防集成、安防智能、安防服务、安防销售、安防国际、消防、节能减排、感知物联网、安防教育、再生资源以及研究院组成十二大功能板块。可以说,CSST是安防行业集团型企业的典型代表,而且也将是大量领先的安防企业的发展方向。
基于管理咨询的经验、以及与大量集团型企业的长期合作,笔者认为:不仅仅是安防行业,对于整个企业群体来讲,集团企业对于子公司管控的问题都是普遍而又严重的。而集团管控方面的问题,最主要的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战略协同问题。作为跨区域、跨业务的集团型企业来说,众多的下属企业,在战略层面上,就是发展方向上保持一致,是非常重要的,而这也是在公司管控方面普遍性的问题。尤其是当下属企业,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或是通过兼并收获而融入集团体系内的时候,这方面的问题就更为的突出,而且能否有效的实现战略协同也将极大的影响集团是否能够稳定的发展。
另一方面是业务协同问题。作为大型跨区域运行的集团,其业务经营部门、财务部门、销售部门、生产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等等,也将面临跨区域分布的状况。通过怎样的方式,保证不同区域的生产单位、销售单位,实现相互配合、协同运营,推动业务的稳定发展;通过怎样的手段保证财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等职能部门能够与总部保持高度的.一致,进而保证总部管理要求的全面实施,也将是集团企业所要面临的问题。
上述的战略协同、业务协同都是外在的表象问题,而在管理层面上,笔者认为主要是以下几方面的核心问题: 1、管理纽带问题。
管理纽带,也就是集团体系内,总部与下属单位建立从属关系的方式。一般来说,最简单的是以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形式进行划分。在子公司方面,又可以分为全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参股等不同的股权持有方式。这是实现集团管控的法理基础,也是运作集团管控的平台基础。很多集团型企业,有发展速度过快、战略不够清晰等原因,在这样最基础上的问题上,还存在股权关系不清、股权层级不明等问题,从而从根本上影响了集团管控的有效实施。
2、管控模式问题。
一般来讲,最简单的管控模式分为财务型管控、战略型管控和操作型管控。其中财务型管控是对下属单位授权最多的一种模式,操作型则是授权最少的一种模式。企业选择怎样的管控模式,将决定了后续如何进行进一步的管理体系设计,而现在也有很多的企业存在管控模式不清晰的问题。
3、总部定位问题。
总部对于下属单位进行管理过程中,很多企业也存在着总部定位不清的问题。总部定位就是指总部承担的核心职能有哪些,一般有战略投资中心、资本运营中心、财务监管中心、统筹协调中心等等,通过这个作为未来总部和下属单位进行权责划分的基础,而现在大量的集团型企业对此缺乏明确的概念。
4、治理结构问题。
以法理的角度来讲,治理结构是管控的核心基础。在股权基础上,通过董事会、监事会、专项委员会、经理层等不同角色的划分,实现公司管理的规范化运作。而现在绝大多数的集团企业,治理结构还有待进一步的完善。
5、权责划分问题。
总部与下属机构之间明确的权责划分,可以说关系到集团管控能否合理的实施。因为,现在总部和下属机构之间的矛盾,就是集中在大量业务发展、职能管理的决策权方面。在一些管理内容上,有时总部要管、有时又授权给下属机构,如果没有明确的划分确认,那么就会导致总部和下属机构之间管理的无所适从,不仅影响效率,甚至会带来管理的混乱。
6、集团整体企业文化问题。
集团管理也要努力在集团内部,构建起支撑集团管控的企业文化。而现在大量的企业不仅没有管控的文化,甚至连最基本的企业文化也是缺失的。管理最终的落脚点都是人,如果能够建立起一套有效的文化,让员工从内心上去理解、支持集团的管控要求,那么也将实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笔者认为,在明确了集团管控过程中可能存在问题基础上,集团总部为实现对子公司有效管理,可以采用如下的方法与手段:
1、明确集团的总体发展战略
首先,集团型企业一定要有明确的发展战略。总部对于下属单位管控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够实现集团总体的发展目标,而且后续的管控方式、管控体系的构建都将是以集团的总体发展战略为导向。所以,明确的发展战略是集团总部对下属单位能够实现有效管控的前提。
在明确战略的基础上,进一步的对管控模式进行选择。三种管控模式的区别主要如下:
财务型管控:分权程度最高的管控模式,一般适用于没有明显主导产业的无关多元化企业。以追求投资回报、资本增值为唯一目标,无明确产业选择,通过投资业务组合的结构优化追求公司价值最大化。
战略型管控:一般适用于相关产业的业务板块。追求核心产业发展,有明确的产业选择,追求投资业务的战略组合优化和协调发展,培育战略协同效应。
操作型管控:集权程度最高的管控模式,一般适用于单一产业或企业在多元化的初期。追求战略实施和经营思路的严格执行,有明确的主导产业,强调二级公司经营行为的统一,集团整体协调成长。
实际上,管控模式并不是固定的,而是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的设计的。财务型、战略型、操作型只是具有代表性的模式,在企业的实际应用过程中,并不是要严格按照模式所要求的划分的,而是融合不同模式针对企业现状和发展要求的优势和长处,形成自身特定的管控模式的。
2、明确总部定位
总部定位就是总部未来重点管理的内容和职能的定位。一般来说,大型集团的总部最主要的管理财务权、人事权和战略发展权,也就是“管钱、管人、管方向”。在此基础上,在根据集团总部的需要,增加相应的管理内容,比如说投融资管理、研发管理等等,从而最终形成总部的明确定位,为后续的权责划分奠定基础。
3、理顺管理纽带、完善治理结构、构建清晰合理的组织结构
有人认为对于下属单位管理的难点在于,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而实际上,对于此类下属机构管理最简单的方式,就是通过完善其治理结构。通过成立各司其责的董事会、监事会、专业委员会、经理层等等,来规范化的管理。这样,集团总部就可以通过自身的股权所有关系,从董事会层面参与子公司的运作,从而决定重大的人事任免、战略计划制定等等,从根本上避免,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成为超脱于集团体系的独立王国的可能。
4、合理进行总部和子公司之间的权责划分
通过总部和子公司之间明确合理的权责划分,实现管理的有序、高效。一般来讲,就是从战略规划、投资决策、重大项目实施、研发管理、市场开发、融资和资本运作、财务管理、经济运行、资产管理、风险管理和防范、人力资源管理等等管理维度方面,明确总部和下属单位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不同的管理内容的决策权、审批权、建议权等等划分,从而实现总部和下属单位之间的有效协同,防止出现管理混乱现象的大规模发生。
5、加强绩效管理,完善制度管理体系
在构建一系列的管理平台的基础上,也还需要加强绩效管理工作。也就是通过明确的绩效考核机制,约束和指导下属单位的业务经营情况;而且,通过建立完善的制度管理管理体系,逐步实现从人治向制度治理的转变,使日常的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从体系层面上提高效率。
6、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良好的企业文化可以将员工的行为,从被动变为主动。在企业内部构建优良的管控文化,也将有助于总部对于下属业务单位的有效管理。具体可以从战略引导、组织认同、行为规范等不同的层面和维度进行相应的构建与完善,以形成多层次、多维度的立体文化体系,让总部和下属单位的员工,在配合、协同、实施、运作方面,形成主动地行为,进而保证整体管控要求高效、有序的实施。
综上所述,随着安防行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业内企业将成为跨区域、跨业务经营的集团型企业。进一步梳理自身的集团管理体系,使之能够更好的规避管理风险、提升管理效率,也必将成为越来越多企业的选择。相信,只要企业能够充分认识集团管控可能存在的问题,只要企业高度重视集团管控中的方法与手段,并且能够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合理的构建集团管理体系,那么大量集团型的安防企业也必将进一步的实现竞争能力的提升,助力企业的跨越式成长,在新的台阶上实现企业的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