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妇女因生育而暂时中断劳动,这时国家或单位为其提供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那么,生育津贴怎么算呢?下面jy135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欢迎阅读!
以北京为例。《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五条规定: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生育津贴报销的金额一般是,最近一次申报基数核定时,生育保险基数平均数÷30×128,但是具体还是要以社保局实际报销的金额为准。
所以就有下一个问题了,怎么发?
生育报销都是生产后才报销的",但是员工产假期间工资怎么办?公司要不要发,发放的金额不对怎么办?
在具体发放时,一般考虑到以下3个发放形式:
产假期间,不发放员工工资,员工报销生育津贴后直接领取生育津贴;
部分发放,发放部分工资,员工报销后,再比较生育津贴额和实际已发放额,进行比较扣减。
第一种方式发放需要注意
员工生产之后,是否能够材料齐备,正常报销。这个不是HR或者公司能控制的,万一因为员工的原因不能完成报销,工资又发放了,损失都得公司承担啦。
部分城市,生育津贴直接打到员工账户。这里就更尴尬了,员工收到双份工资,退回其中一份就更麻烦了。
第二种方式存在一点风险
未支付员工工资,员工产假期间一点工资也没有,感受也会不太好,同时要帮助员工缴纳其个人部分的五险一金,生育津贴报销下来后,要注意公司垫付的个人五险一金部分。
不过好处就是,第一种发放方式的风险就不存在啦。
第三种方式比较讨巧
可以界定一个数,扣除五险一金,个税等,员工到手收入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
生育津贴报销之后,再进行折算。对于员工工资高于生育津贴部分,也相当于提前补差了。
在这里,第二种和第三种,大家可能会担心,怕被员工质疑产假期间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工资,会存在这方面的风险。
其实这也是国家政策不严谨的地方,政策明确规定,产假期间工资由生育津贴支付,但生育津贴的报销又是需要员工生产之后,提供各项材料,才可以报销的。所以说公司不支付工资,严格来说,也是没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