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新闻客户端讯 记者王琴红报道:近两年,很多城市都正在迅速推进垃圾分类,比如上海,就成为了第一个强制执行垃圾分类最严的城市,与此同时,深圳也在今年9月份出台实施了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你是什么垃圾?”这直击灵魂深处的拷问成了上海、深圳朋友的日常。不过还有好多网友也在思考这么个问题:垃圾分类什么时候到我们这里?近日,记者从南昌市城管局垃圾分类办公室了解到,南昌将在2021年上半年进入垃圾分类“强制时代”。你准备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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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配套措施
日产4700吨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建成
只要市民生活的地方,就会产生垃圾。你知道,南昌一天“产出”多少垃圾?据南昌市固体废弃物处理监管中心数据显示,南昌原生生活垃圾日产量达到4700吨,其中3600吨生活垃圾送往泉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麦园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发电,240吨餐厨垃圾送往麦园餐厨垃圾处理厂炼油,炼出来的生物柴油可成为垃圾焚烧厂的燃料和船发动机的燃料。另据公开报道显示,约600吨可回收垃圾进行了资源回收。
推进垃圾分类,应完善配套措施,包括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相匹配的设施,做到闭环管理。其中,尤为重要的是,末端分类处置设施要齐全、处理能力要强大。记者了解到,目前南昌拥有一座日处理在300吨的餐厨垃圾处理厂,两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即泉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麦园垃圾焚烧发电厂,日处理能力分别在1200吨、2400吨,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有456个;正在建一座300吨/日(含100吨的厨余垃圾)的餐厨垃圾处理厂;对南昌市泉岭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扩能升级,新增日处理能力1200吨。此外,南昌还正在筹建综合有害垃圾处理厂,拟新建一座日转运900吨的大型垃圾转运站及大件家具破碎中心。
南昌市城管局垃圾分类办公室负责人万德华介绍说,南昌提前于2020年7月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新建餐厨垃圾处理厂也将今年底竣工,南昌市泉岭垃圾焚烧发电厂扩能升级工程2021年3月左右完成,至此南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建成。
关键词:立法保障
管理条例预计11月出台,不分类这样处罚
“南昌垃圾分类采取的手段和其他城市不一样,我们采用的是末端倒逼前端的形式,也就是说把末端设施完善好了以后才会全面向居民投放这一块推进。”万德华告诉记者,目前南昌垃圾分类处于宣传、发动、引导,促进习惯养成的阶段。
据万德华介绍,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下一步,南昌逐步实现每300户居民配1名分类督导员。此外,还将撤桶并点,逐步撤出居民楼道分类投放桶,按每300~500户设置一处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投放点,派督导员在集中投放点引导居民精准投放,全面推行居民小区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目前已经有4764个督导员,还在招募更多的,后面将依托这支队伍,前期引导居民投放,后期将对分类不准确市民进行处罚。”万德华透露,《南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预计2020年11月份出台。“刚开始会警示批教育,正式执法处罚将会在春节后。”万德华表示,如果南昌市泉岭垃圾焚烧发电厂扩能升级工程如期在3月完成,南昌垃圾分类将在2021年3月,最迟也会在上半年进入“强制时代”。
“垃圾分类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我们将会逐步撤桶并点,对于居民来说,短时间是非常不便的,或许还招来一些骂声,我们也做好了这方面的思想准备。”万德华认为,习惯的养成是非常难的,南昌垃圾分类或许会经历一段混乱时期,但从长远来说,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他呼吁,从每个人做起,重视垃圾分类,在日常生活中,将垃圾进行初步分类后投放到垃圾桶,主动成为环保节能达人。
众所周知,垃圾分类推行难度大,通过立法可以为大众提供标准并执行。根据此前南昌市城管局公开的《南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
●未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
未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农村地区未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前款规定处罚。
未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应当受到处罚的个人,自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的,不予行政处罚。
●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的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可以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未经许可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及处置的
未经许可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及处置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收集、运输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收集、运输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混合运输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二)运输车辆未施行密闭化运输或者未安装运行定位和监控系统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
(三)未按规定的时间、频次、线路收集、运输或者未按规定运输至指定场所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四)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五)未按规定实时、如实记录收集的生活垃圾类别、数量和运输去向的,处5000元以下罚款。
(备注:正式出台或许有变化)
关键词:四类垃圾
你知道垃圾怎么分类吗?请认准“国标”四分法
既然垃圾分类不可逃避,那么,你知道怎么分类吗?据万德华介绍,针对部分试点地区的差异,2019年11月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公布了最新修订的生活垃圾分类的标志,相当于是一个“国标”,一共四个大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11个小类。此外,南昌市城管局公开的《南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显示,依照“国标”,南昌生活垃圾分类拟分四类:
可回收物:适宜回收和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废弃的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
有害垃圾: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家庭源危险废物的生活垃圾,包括废弃的灯管、电池、药品、油漆(容器)、杀虫剂(容器)、消毒剂(容器)、矿物油(容器)、水银产品、胶片及相纸、日用化学品等。
厨余垃圾: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家庭废弃的食材、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中药药渣、茶渣等厨余垃圾,农副产品集贸市场废弃的菜叶、水果、鱼虾等有机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