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家有条黄狗,常常给它点吃的逗逗,渐渐地比较容易接近它:摸摸它的头,揪揪它的耳朵,托托它的下巴。后来,只要见到我,就会摇起尾巴;即使它躺下睡了,喊一声“小虎”,便会睁开眼,翘起头,尾巴上下拍打着。
这黄狗常使我想起童蒙时自家的那条黄狗。在我的心目中,那是条非常美丽、非常可爱的狗,我唤它叫“黄黄”,它常与我作伴、嬉戏。更对我无限忠诚:当我得意欢娱的时候,它围着我前蹦后跳,和我一道享受童雅的欢乐;我失意落泪时,它会陪坐在我身边,有时还用舌头舔舔我的手背,算是对我的安慰;夜幕降临后,它便高度警惕地端坐在我家房门口,主动承担安全保卫的职责。我对它非常感激,但更多的是友好。我一骨碌地从床上爬起来,把已知晓自己命运的狗藏到大柜里,我感觉它在颤抖,又让它躲在我的被里。可是,还是被大人们寻到了。不管我怎么哭、怎么闹,可怜的狗最终还是被他们套走了。已想不清狗的凄惨叫声,只在朦胧的记忆里它泪汪汪地与我诀别。后多次到那为头的人家哭骂,还给我的仅是张狗皮。从此,我家再也不忍心养狗了。
有次一位好友问我:“你最喜欢什么动物?”并要我用最快的速度回答,说是测试我的思想。多少年了,我哪有闲心研究什么动物。于是只笑笑,没有回答。再三追问,应之以无兴趣。朋友说我缺乏生活,劝我不要整天钻在事务圈里,“该潇洒时就潇洒”
狗,又称犬。“狗犬通名,若对文,大者名犬,小者名狗。”狗是人类的好朋友。据考证,在茹毛饮血的年代,人类因某时捕获的猎物多,一时吃不了,并将其关养起来。其中有怀孕的野狗生了仔,经过若干代的饲养驯化。野性逐渐淡化,家性慢慢养成,能帮助看家护院,捕猎壮胆,在漫漫历史长河中成了人的得力助手。以后甚至成了大款富婆的宠物。俄国作家屠格涅夫在中篇小说《木木》中,把狗写得生动感人。有人还说,忠义的狗胜过不义的人。进入高科技的今天,人与狗虽不用相依为命了,但在很多方面,狗仍然还在发挥独特的作用。譬如缉毒,抓捕罪犯,边境巡逻,守护重要场所。有狗参与,人的勇气倍增,恶徒则不敢轻举妄动。然而,与狗有关的成语几乎都是贬义。狗急跳墙,狗仗人势,狼心狗肺,蝇营狗苟,等等。最恶毒的骂话也带“狗”字:狗鬼、狗屁、狗东西、狗畜生、狗日的、狗娘养的。这是狗的悲剧,也是人类的不幸。不过,在我的记忆里,对于狗,最先听到的是关于对它的赞美:“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狗不咬好人。”儿时还听大人们说,狗肉是不能吃的,吃了以后要到“恶狗山”。在乡下,常常有主人把死去的狗安埋,有的还要烧几张纸。看来,民间对狗还是情有独钟的。否则,哪有那么多大人小孩喜欢狗呢?是的,尽管疯狗也是狗,但毕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狗。狗咬好人,或是狗误会,或是狗疯了。“人之初,性本善。”人尚会有变化,何必对狗求全责备呢?
我喜欢狗,关键是它对主人忠诚!狗看守庭院尽责尽力,加之它的嗅觉和听觉特别灵敏,深更半夜也总是履行着自己的职责;狗是至死不换主人的,啼饥号寒而不离;狗见主人遇到危险,会拼死相救,奋不顾身;狗对主人是忠贞不渝,委曲求全,甚至以身殉主。在甲午海战中,民族英雄邓世昌的战舰被日本侵略者击毁,使他们落入海中。跟随他多年的那只狗,勇敢地游过来,叼住他的衣领,将他救向岸边。看到战斗失利,战友牺牲,悲愤的邓世昌不愿再活,狗也跟他光荣殉国。狗对主人的忠诚是没有附加条件的,它不因主人的贫富悬殊和给予多寡而变化,即使主人有负于它,也痴心不改。真可谓忠诚至极。按“走狗”一词约定俗成的意思,从反面也证明狗对主人的忠贞。 一九九九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