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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出自西汉时期刘安的《淮南子·氾论训》。刘安(公元前179--前122),汉高祖刘邦之孙,淮南厉王刘长之子。
“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摘自《淮南子·汜论训》,意思是治理国家有不变的法则,但最根本的是让人民获利;政治教化也有固定的模式,但最紧要的是让政令畅通无阻。
《准南子氾论训》原文节选:鲁昭公有慈母而爱之。死为之练冠,故有慈母之服。阳侯杀蓼侯而窃其夫人。故大飨废夫人之礼。先王之制,不宜则废之;未世之事,善则著之;是故礼乐末始有常也。故圣人制礼乐,而不制于礼乐。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政教有经,而今行为上。
这段是讲鲁昭公有位奶妈,昭公十分敬爱她,奶妈去世以后,昭公破例为她守孝,所以就有了为奶妈守孝的礼节。阳陵国侯杀死了蓼侯,并抢走了他的夫人,所以从此以后举行大飨祭典时度除了由夫人执豆的礼仪。由此看来,先王的制度,不适宜的就废除它。
而近代的处事方法,如果是好的,就加以继承发扬。所以是礼乐从来就不是一成不变的。礼乐是圣人制定的,并不是圣人受礼乐限制的;治理国家虽有常规,但必须以便利民众为根本;政令教化虽有常法,但必须以切实有效为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