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级医院是指符合中国医院等级标准的一类医院的统称,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院。
2、一般来说,通常县、区、市级医院都是二级以上医院。应具有与二级医院任务、功能、技术水平及管理要求相适应的医院规模。
(1)病床不少于100张。
(2)每床单元必备设施达到规定的要求。
(3)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4)每床病室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5)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6)病床与医院正式职工人数之比为1∶1.3-1.5。
(7)必须配备具有国家认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占全院职工总数不少于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