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升即走”是个俗称,第一个聘期没有完成合同的目标,下一个聘期就不再续聘。合同中也会有科研产出等约定,但最核心的指标是晋升职称,包括讲师升上副教授,也包括一些青年人才项目到期转为教授,这样的合同制、聘期制是近些年国内高校教师制度的“普遍”政策。
2、“非升即走”是考核制度,不是惩罚制度。事业编制已经不再是铁饭碗,“合同到期不再续聘”,不是“开除事业编制”,开除是一种惩罚,不续聘是正常的人事管理行为。
3、“非升即走”本质上是延长了的“试用期”。高校的教师编制数量是上级核定好的,所谓定编定岗,所以编制是一个稀缺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