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自:王浩骅老师_新浪博客
名,是在社会上使用的个人符号。自称用名,称人以字。“字”往往是“名”的解释和增补,是和“名”相表里的,所以又叫“表字”。古代人“名”和“字”的关系有意义相同的,如:东汉创制地动仪的张衡字平子,“击鼓骂曹”的文学家祢衡字正平,他们名、字中的“衡”就是“平”;宋代诗人秦观字少游,陆游字务观,他们名、字中的“观”和“游”也是同义。
“名”和“字”有意义相辅的,如:东汉“举案齐眉”的文学家梁鸿字伯鸾,“鸿”、“鸾”都是为人称道的两种飞禽;唐代诗人白居易字乐天,因“乐天”故能“居易”;宋代作家晁补之字无咎(“咎”是过错),因能“补”过才能“无咎”。
“名”和“字”有意义相反的,如:宋代理学家朱熹字元晦,元代字画家赵孟頫字子昂。他们“名”、“字”中的“熹”与“晦”、“頫(俯)”与“昂”都是反义。
古代人的“名”、“字”往往取自古书典,如:曹操字孟德,《荀子》有“夫是之谓德操”句。唐代文学家陆羽(着有《茶经》,后代尊为“茶神”)字鸿渐,是取自《周易》“鸿渐于陆,其羽可用为仪”。
古代人的“名”、“字”还常用来表示在家族中的行辈。先秦时,常在名、姓前加伯(孟)、仲、叔、季表兄弟长幼,如伯夷、叔齐,伯是兄,叔是弟;孔丘字仲尼,“仲”就是老二。汉代以后逐渐在“名”或“字”中用同样的字或偏旁表同辈关系,如宋代学家苏轼、苏辙兄弟共用偏旁“车”表同辈。
除了名、字,有些古代人还有号。“号”是一种固定的别名,又称别号。封建社会的中上层人物(尤其是文人)往往以住地和志趣等为自己取号(包括斋名、室名等)。如唐代李白的青莲居士、杜甫的少陵野老、宋代苏轼的东坡居士、明代唐寅的六如居士、清代郑燮的板桥等,都是后人熟知的。有些别号的使用率甚至超过本名(如苏东坡、郑板桥等)。别号是使用者本人起的,不像姓名要受家族、行辈的限制,因而可以自由地抒发或标榜使用者的某种情操。别号中常见的“居士”、“山人”之类就是为了表示使用者鄙视利禄的志趣。
有以号明志的,如宋周敦颐称濂川先生,明归有光称震川先生,王夫之称船山先生等。还有在死后由门人、后人上的尊号(“私谥”),如晋代陶潜的靖节等。谥号,即死后由天子颁赐的荣称。如宋包拯称包孝肃,岳飞称岳武穆,清纪昀称纪文达等。另外还有“绰号”,这大都是他人所取而得到公认的别号,是对人的刻画和形容。如《水浒》里梁山上一百零八人个个都有绰号,大都正确地描摹了此人物的性格、特长或生理特点,这些绰号作为姓名的代称,更是人们所熟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