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八字命理的角度来看,一个人的凶灾祸福都是先天的定数,包括一个人的品行善恶。所以研究命的人时间长了,对世上任何一种事情都有一种理解式的宽容,也许就是孔子所说的“不惑”吧。
在八字命理中,对于官司牢狱的看法一般较为复杂,十神方面多以正官、七杀、伤官、偏印、劫财(羊刃)、偏财为分析对象,以其组合来进行判定。尤其是注重官杀在命局中的旺衰及位置,由于正官七杀是约身之物,管理自身,从而决定了命主的行为。正官、七杀又代表法律法规(正官)以及某些突出的势力(七杀),对日主来说,其喜忌对命局有着深刻的影响。例如八字日主弱,命中官杀旺,又行官杀运,或触怒柱中旺神时,易有牢狱之灾。
例乾造:丁亥 丁未 辛丑 丙申
4 14 24 34 44
丙午 乙巳 甲辰 癸卯 壬寅
此命造官杀透干一遍,地支有一申金为根在时上,身为中和偏弱,火是旺神,不可触犯,触犯有灾,83年癸亥年,行癸卯运,七杀得岁运命三合木局生,火旺流年干癸水冲丁火七杀犯旺,此年被判为无期徒刑,至94年丁火入墓于流年支,被提前释放,可是到了96年,又入狱。这个八字以财为忌神,所以犯事情都是为了女人,两次都是流氓罪入狱。
在八字命局中,不论正官为喜还是为忌,都怕与伤官相逢,伤官是反法律反道德之物,自视非凡,狂妄乖张,喜欢独断独行,讨厌受到法律法规等条条框框的束缚,易使人失去自我管理约束的能力。因此代表日主想法的伤官与代表法律法规的正官会互相冲突,当没有代表长辈、上司关系的正印或代表疏通关系、贿赂了事的偏财出现时,那么伤官和正官就是混战,使日主陷入困境(克泄交加),从而引发官司是非。
反过来,命局中只有食神伤官而没有官杀星的人,一般都不会意识到触犯法律法规的严重性,因为食神伤官的人多有自以为是的一面,只有岁运官星出现时,才意识到官星的威力。
另一方面,七杀为攻身之物,力量远比正官大,带有很强的破坏性和杀伤力,故其人容易偏激极端,往往由于冲动而冒险做出傻事。因此,八字中杀旺身弱的人,再有财星透出相生或伤官透出混杂,同样易有官司是非之事,岁运遇之也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