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为了避免新型冠状病毒的扩散,防止人员流动,全国各地的外地人员都需要隔离观察一段时间才能出门,这是很重要的一种防控措施。那么在疫情期间自己隔离的费用是谁承担呢?下面让我们具体来看看吧!
对于被隔离14天,这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谁来承担的问题,也是分为两种情况的。首先,如果你本身是在家里的话,当地医院会组织医生每天到你家测量体温,这种情况也无需花费什么钱,自行在家里隔离就行了,一般是由个人承担的。
而如果是在外地被要求隔离14天,一般来说会被安排到宾馆等政府制定的地方,这种情况下就会产生包括住宿等额外费用了,这部分钱一般来说是由政府负担的。在当前的非常时期,大家都应当服从政府的安排,共同努力应对,争取早日打败疫情。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41条,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为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其所在单位在隔离期间不得停止支付其工作报酬。律师们认为,尽管新发肺炎被列为乙类传染病,但这并不意味着隔离期间返工工人的住宿费用负担不起。
目前14天的隔离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政府强制隔离,另一种是自己强制隔离。如果政府强制实行隔离,许多地区会向酒店提供带有补贴或税收减免的隔离服务,并鼓励酒店以低于每日价格的标准收取隔离费。当然,有些地区政府已经完全承担了这一期间的费用,并以当地法规为准。
如果是自己强行隔离,一般来说,这段时间的费用由自己支付。当然,自我孤立不需要任何金钱。在当前的特殊时期,我们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的有关安排,努力尽快战胜疫情,恢复正常生活。
卫生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预防控制措施而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对于法律上没有明确的外来人员的隔离费用,在满足严格条件的前提下,地方政府要求一些被隔离人员自行负担,似乎也算合情合理。鉴于隔离措施本质上是一种行政强制行为,基于普遍的行政法治原则尤其是比例原则,隔离收费应当满足两个标准:
一是隔离地点必须满足必要的质量标准,包括安全保障、饮食营养、活动空间、资讯传输和医疗支持等。简而言之,隔离不是坐牢,隔离措施应当仅以控制潜在的疫情扩散为上限,不得不当降低被隔离人员的正常生活水平。
二是收费仅以覆盖成本为限,不宜"发疫情财"。毕竟,考虑到"拒疫情于辖区之外"的动机和逐利天性,一些地方政府难免有高价收费的冲动。但公权不应成为赚钱的工具,更不能沦为"敲竹棒"的打手,否则将是对其合法性的极大冲击。
简而言之,疫情期间的适度人员流动和强制隔离,于公于私都属必要。对于隔离外来人员的收费问题,简单的判断标准应该是:非自愿选择者不收费、有功于大局者不收费、可能漏网者不收费、质次价高时不收费。
唯有如此,才能在护卫抗疫大局的前提下,利用市场规则实现相对公平的社会效果。建议在"一盘棋"的思路下,以上述准则为参考,综合协调各地隔离收费政策,避免地方各自为政、以邻为壑甚至"把抗疫当生意"的乱象。
建议隔离14天最好。
一般来说病毒的潜伏期为3-7天,或者是7-14天都是有可能的,为了安全起见,一般隔离建议以14天为一个基准,这样可以很好的做到预防病毒感染的效果,对自己和他人都是一种责任。
对于外来人员或者疑似人员都需要进行自我隔离14天,而自我隔离期间,身体没有任何咳嗽、发烧等疑似病毒感染症状,是可以自我解除隔离的,不需要相关人员通知,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隔离期间身体无明显诱因开始出现咳嗽等情况,建议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对自身状况进行深部检查,以免拖延,影响自身和他人健康。
什么情况下会被要求居家隔离
1、轻症病人 仅有或没有低烧(38℃以下)、咳嗽,无呼吸困难者可为轻症,在居家观察中,一旦发现病情变化,应尽快就医。
2、密切接触者 即与已确诊的感染者或疑似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人。
3、其他人群 经医生判断需要自行居家隔离的其他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