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被原房主索要维修基金其实并不合理,因为维修基金交了后是不能退的,而且买家在买房时还得缴纳中介费、税费之类的,卖家是不需要额外再出钱,所以再去找买家要维修基金不合理,直接拒绝即可。
一般没有这样的说法。
1、商品房出售时,买卖双方应签订维修费支付协议,买方按照购买价款的2-3%的比例向卖方支付维修费。
2、出售单位收取的维修贱金属归业主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3、目前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的存入标准为:高层(含多层带电梯)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也有一些城市的多层收费是每平方米20元。 详情可电话咨询当地房管局工作人员。
一般原业主再卖房时是需要提供房产证的, 而办理房产证的前提就是缴纳维修基金,当然是比较老的房子也有可能没有缴纳维修基金就办理了房产证,如果合同里没有说明的话,那就只能自己承担,如果说明了的话,就可以和业主协商,让他去补缴维修基金。
老小区一般是不需要交维修基金的,一般要么就是房子已经有维修基金了,要么就是房子太老根本就没有维修基金这回事。只有当维修基金恰好用完了才需要交,不排除有的没有交过维修基金的老小区会要求交纳维修基金,但整体还是不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