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湖北省出台的《[b]湖北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政策[/b]》明文规定,我省初中生升学必须参加体育考试,其中身高标准体重等内容为必考项目。
省教育厅称,体育考试为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的学业考试科目。体育考试成绩与其他学业考试结果一样,作为衡量学生学业水平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据介绍,具体考试项目分为5类:第一类:身高标准体重;第二类:肺活量体重指数;第三类: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第四类:坐位体前屈、掷实心球、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握力体重指数;第五类:50米跑、立定跳远、跳绳、篮球运球、足球运球、排球垫球。其中身高标准体重、肺活量体重指数、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为必考项目;第四类和第五类的考试项目,每年由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在每类中各抽签确定1项为考试项目。考试时间为初三下学期4—6月份进行。
体育考试按照原始中考成绩计入升学总分的市、州,体育考试成绩按40分纳入升学总分。即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表》100分制标准评分后,再乘以40%,为学生体育考试分值。以等级制纳入升学评价指标的市、州,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表》100分制标准评分后,评定为4个等级纳入升学评价标准,即A优秀(90分及以上)、B良好(75分-89分)、C及格(60分-74分)、D不及格(59分及以下)。
教育厅介绍,因肢残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可申请办理免考手续。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而申请免考的学生,按体育总分的50%计分。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暂不能参加身体素质测试的考生,可申请缓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