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教网讯 高考成绩发布后,今日至26日我省考生将进行志愿填报,尽管今年高考志愿填报时间较去年延长了一天,但大部分家长仍觉得志愿填报时间紧张,很多考生和家长对高考志愿填报的一些基本概念和程序了解不够,为此省招生办副研究员赵广友日前权威解读了我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政策相关规章。
填报志愿 这些概念先弄清
何为高考总分、投档总分
所谓高考成绩总分,就是考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所获得各科考试成绩的总和。所谓投档成绩总分,就是考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所得高考总分和政策性照顾加分的总和,有的省份将其定义为特征成绩。
提示:高校在招生录取和确定专业时,大部分院校采用高考总分(或称为实考总分),即不考虑政策性照顾加分;部分院校采用投档总分(特征成绩),即考虑政策性照顾加分。这两种都符合国家的政策规定,属于高校自主权的运用。关键是考生自己要加以掌握,在高考填报志愿前,认真查看拟报院校招生章程中的相关规定。
传统志愿与平行志愿的区别
传统志愿也叫排序志愿,是考生在不同的录取批次中所填报的1、2、3、4、5、6等若干个有先后顺序的学校志愿。省级招生办调配档案时,必须依据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进行投档,在投档录取时要依据考生填写的院校志愿顺序,在录取中体现“志愿优先”的原则。
所谓“平行志愿”就是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录取批次的学校中,考生可填报若干个a、b、c、d、e等平行的学校志愿,然后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改变过去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
在投档录取时只要考生在填写的所有平行志愿中有生源不足院校的志愿,即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将档案投放给缺档的院校,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在录取中体现“分数优先”的原则。
平行志愿的录取步骤
平行志愿的特点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先看分数再看志愿。如文史类考生在第一批(a段)同时选择a、b、c、d、e等若干个院校志愿,录取投档时遵循“不同人之间看分数,同一分数之间看志愿”的原则。
招生部门操作平行志愿的步骤:第一步,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序。第二
步,每个考生投档时,按志愿中先a学校,再b学校,然后c学校的顺序检索,以此类推。如已被投档考生因专业不服从调剂等原因被退档,不再投给下一顺序志愿的学校,只能参加下一录取批次的录取。
提示:实行平行志愿后,院校志愿填报上仍顺序,平行志愿间要注意拉开梯度和档次。我省2009年只限文史、理工类第一批a段。
最低控制分数线
我省高等学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是分别按不同的高考科类和不同的录取批次划定的。全省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招生委员会在录取工作开始前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各科类、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划定办法是:根据全省各科类考生当年高考分数分布情况和国家下达的各录取批次的招生人数,按照国家规定的调档比例,相对应划定各科类、各录取批次投档的最低分数要求。进入全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只是取得同批次院校录取的投档资格。考生档案能否投出或能否录取,取决于招生院校调档比例和最低分数线。
院校调档最低分数线
院校调档最低分数线(也叫投档线),是招生院校根据当年的计划招生人数和考生报考人数,按照一定调档比例(最多不超过招生人数的120%)划定的;是招生院校录取考生时对某省报考该校的考生在文化成绩方面(调阅考生档案)的最低分数要求。院校调档最低分数线是在该批院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当年考生报考本校志愿情况、分数情况和本校在该省招生计划数确定的,每年都会不同。
提示:一般来说,同一批录取院校之间的调档线是有很大差别的。而且一个学校在同一个省(市)招生,每年都有差别,有的院校在某省(市)的分数线可能很高,而在另一个省(市)可能较低。
看好优先录取和加分政策
下列情形之一考生优先录取
1、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受地区级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2、政治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3、相关科目或平时成绩特别优秀;4、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5、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6、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7、退出部队现役的义务军人考生。
下列情形之一加5分投档
1、经市州和省侨办证明的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省台联证明的台湾省籍考生;2、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评为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团省委表彰的优秀团干部;3、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获得者;4、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验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获得者;5、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6、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者(须出具原始成绩);7、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二级以上称号,二级运动员需经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在报考当年组织测试认定合格)的考生;8、高考文化课考试不使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
下列情形之一加8分投档
1、按中办发[2000]28号文件和教育部教基[2001]1号文件精神,评选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的省级优秀学生;2、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3、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二等奖获得者。
下列情形之一加10分投档
1、获市州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3、在高考文化课考试中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
下列情形之一加20分投档
1、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2、烈士子女。
以上各项照顾分数是考生的特征分,不累加,只能由考生本人确定其中一项。报考体育类专业的“体育竞赛优胜者”不享受加5分照顾。凡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照顾分数计入高考文化课考试录取总分,录取时按总分(含特征分)投档。
凡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必须交验相应证件,并将复印件装入考生高考材料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