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高考招生中,山东临沂师范学院投档考生中有十几名考生因“综合素质评价低”而被退档,此事近来引发热议。人们普遍质疑的是,综合素质评价是否客观公正?能否杜绝弄虚作假?对此,宋桂芳在9月1日的“青年话题”版撰文“反质疑”,批评一些人一边呼唤素质教育,一边又对综合素质评价之类的高考改革大加反对,认为“如果相关制度设计跟得上,监管得力,公开公正并非不可预期”。
但凡涉及高考的改革,都难免陷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境地。公说得有理,并不意味着婆说得没理,反之亦然。笔者加入这场论战,是想从另一个角度论述此项高考改革的弊端——它可能异化为一种高考歧视,对农村高考生的歧视。
何谓“综合素质”?我们不难想象,反映在考生档案里的综合素质评价,不大可能是意志坚强、心理健康、吃苦耐劳、孝敬父母等相对较“软”、无法量化的指标,而只可能是有没有文体特长、球打得好不好、歌唱得好不好、舞跳得怎么样、会不会画画、会不会弹琴等相对较“硬”、可以量化的指标,而恰恰在这些方面,农村孩子比城里孩子差很多,甚至根本无法相比——农村学生想打球,可有的学校连一张乒乓球桌都没有;他们想唱歌,可是有的学校连音乐教师都没有;他们愿意画画、练琴,可是他们既没这个条件,也没这个工夫,他们放学以后要帮父母干农活,放假时要打一些零工才能凑齐学费……
这就是很多农村中学生的生活现状。他们能顺利读完中学就已经很不错了,素质教育对于他们几乎是一场风花雪月的梦,而综合素质评价对于他们就是一道难以逾越的坎儿。可以想象,如果以后越来越多的高校像临沂师范学院这样,凭“综合素质评价低”拒录考生,那么被拒录的考生可能大多是农村高考生。
这当然是不公平的。众所周知,在城乡二元结构之下,我国的基础教育也呈现城乡二元特点。有关资料显示,2006年,上海市普通小学生均公用经费达2380.80元,北京市达1619.42元,而山东省、安徽省分别仅为136.21元和102.38元。即使在同一个省份,政府对城市中小学和农村中小学的教育投入也相差巨大。农村基础教育薄弱,农村学生享受的教育资源少,他们已经受到了不公平对待,正是这种不公平对待导致他们在综合素质评价方面比不上城市学生。如果高校再以“综合素质”的名义拒绝录取他们,就无异于对农村学生构成双重歧视、二次伤害。农村学生上大学的通道被挤占,农民子女仅有的向上流动通道被阻塞,这该多么可怕!
高考“唯分数论”确有其弊端,但它让无数农村孩子凭借刻苦学习圆了大学梦,为农民子女保留了一个向上流动的通道,单凭这一点,它便是功大于过。高考改革不管怎么改,都要以保障这条通道畅通为前提,哪怕暂时不改而容忍“唯分数论”,也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