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当今普遍关注的一个社会管理问题。近日,有媒体报道,江西省上高县泗溪镇推出了一个办法:本着“双向选择”的原则,把那些责任心较强的党员和邻居选为留守儿童的“代理家长”,对留守儿童实行全程管理,并与长期在外务工的家长保持相互沟通,及时通报孩子在学校的学习情况和在家里的生活情况。(7月21日河南日报)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青壮年农民走入城市,农村留守儿童便成为一个特殊的未成年人群体,难以获得父母在思想认识及价值观念上的引导和帮助,成长中缺少父母情感上的关注和呵护,个性、心理发展容易出现问题,甚至因此走上犯罪道路。
为此,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依法保护,不断健全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加大关爱保护力度,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健康、受教育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江西省上高县泗溪镇推出的“代理家长”,不仅可以解除那些常年在外打拼的父母的后顾之忧,还可以减轻当地政府和社会的负担及压力。同时,有利于营造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安全的成长环境。这种办法能形成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的确有值得肯定的地方。
但“代理家长”终究不是父母,有些问题必须理清。一是学生安全事故的处理。任何人都难以保证在照顾这些孩子的过程中不出现安全事故,如果因为“代理家长”照顾不周,孩子受到了伤害或者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那么,“代理家长”是否要负责任?二是即使“代理家长”们可以让孩子衣食无忧,但亲情永远无法代理。长年远离父母的孩子,缺乏亲情的滋润,心灵也会孤独。如何满足这些孩子的情感需求?
在选择“代理家长”时,首先得细致考虑其素质。那些素质低下、不能给孩子树立良好榜样或者不能营造良好的家庭气氛的代理家长,对孩子的成长有害无益。另外,代理家长和孩子父母之间,有必要依照法律规定,签订“代理”合同约定,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值得一提的是,无论怎样签订协议,无论“代理家长”履行了多少职责,亲生父母对孩子的法定抚养、教育责任都不可推卸,必须严格履行。从情感方面说,亲父母对孩子的爱,也是不可或缺的。把孩子的成长寄希望于“代理家长”,只是权宜之计,终究不如亲父母的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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