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政协常委、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执行院长王学典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将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提出用教育巩固、保障中国脱贫成果的建议。王学典建议,可以率先在原深度贫困地区逐步普及十二年义务教育,实施高中阶段免费;为每一个新脱贫家庭培养出一个大学生或高等职业技术人员,充分发挥教育巩固、保障中国脱贫成果的作用。(3月4日 中国新闻网)
在王学典看来,由于高中阶段未纳入义务教育体系,一些贫困家庭的学生由于无力承担教育经费支出而辍学。因而,他建议,可以率先在原深度贫困地区开展将九年义务教育向高中阶段延伸的试点,给予更多贫困学子继续受教育的机会。
教育确实是消除贫困代际传递并保障脱贫成效的关键依托,将高中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进而推行十二年义务教育,或许可以让贫困家庭的孩子接受高中教育,从而实现提升成长质量和成才几率的目的。但是,从法律要求和社会发展实际看,将高中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还需审慎而为。
义务教育是国家必须保障、适龄受教育对象必须接受且必须完成的教育,是法定的责任和义务。义务教育是免费的、强制性的教育,除了不具备受教育条件的特殊群体外,其他适龄对象必须依法接受,监护人和社会必须依法予以保障。目前,我国实施九年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巩固率和落实率也取得了良好成效,但就当前来看,将义务教育向高中阶段或者学前阶段延伸,并非切合实际的科学理性之为。
根据目前我国的基础教育制度设计,实行学前普惠普及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中教育普及发展。完成义务教育的初中毕业生,可以通过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两种方式继续深造,部分中断学业的学生18周岁后可通过务工等方式进入社会。如果将高中教育纳入义务教育,所有初中毕业生必须接受强制性的免费高中教育,实现起来有一定难度。
对于贫困家庭而言,高中教育尤其是中等职业教育已经大面积推行国家助学金制度,还有雨露计划、减免生活费学费等举措,贫困并不是阻碍其接受高中教育的壁垒。另外,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需要逐年增加教育投入,如果将高中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财政开支的压力不容忽视。更为重要的是,将高中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需要的不仅仅是相关机制,还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其成效可想而知。
值得注意的是,不少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关于延长义务教育年限的建议,落脚点往往是实行免费教育,比如,将高中纳入义务教育,实行免费高中教育,等等。但是,“免费”不等于“义务”。将高中教育纳入义务教育,意味着国家意志、法律意志,必须强制性地免费执行,纳入“免费教育”则仅仅是上学费用的免除。前些年,神木县等地已经实施了高中免费教育改革,由于财力后继乏力,这些改革逐步放缓,有的甚至已经取消。这说明还未到延伸义务教育年限的时机,也从侧面说明“义务教育”与“免费教育”的区别。
结合受教育对象拥有多种选择和高中教育涵盖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双元格局的现实,以及法律框架尚未完善的客观情况,在当前阶段将高中纳入义务教育,还是审慎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