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贷款优惠政策: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政策再延长!
4月1日,五部门发布《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延长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政策实施期限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此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前期已将支持小微企业两项直达货币政策工具延续实施至2021年一季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延长实施期限到2021年年底,对小微企业再帮扶一把,更好发挥他们在稳就业中的重要作用。
光大证券首席银行业分析师王一峰表示:“对普惠小微企业支持维持较大强度,主要是考虑到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居民消费仍受制约,投资增长后劲不足,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困难较多,稳就业压力较大。”
两项支持政策延期至今年底
为保障对受疫情冲击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的流动资金支持,2020年有关部门先后两次出台延期还本付息政策,要求对2021年3月31日前到期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本金和利息“应延尽延”。
为保持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不减,确保小微企业融资更便利、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根据《通知》,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对于2021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包括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下同),由企业和银行自主协商确定,继续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
对于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民营银行等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的延期期限不少于6个月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人民银行通过货币政策工具,按照延期贷款本金的1%给予激励,激励资金总额控制在国务院批准的额度内。同一笔贷款(含以前已延期过的贷款)只能再获得一次人民银行提供的激励。
《通知》同时明确,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政策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对于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发放的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人民银行通过货币政策工具继续给予优惠资金支持,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支持。货币政策工具支持范围为2021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放且期限不小于6个月的贷款,支持比例为贷款本金的40%,资金总量控制在国务院批准的再贷款额度内。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最新中央银行评级1-5级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
人民银行通过货币政策工具支持的贷款,仍由放贷银行管理,贷款利息由放贷银行收取,坏账损失也由放贷银行承担。人民银行通过货币政策工具提供的优惠资金支持,放贷银行应于收到资金之日起满一年时按原金额返还。
配套支持政策不变
与此前出台的配套政策一致,为保障两项政策工具继续落地见效,《通知》明确,对于银行因执行上述政策产生的流动性问题,人民银行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对于实施延期还本付息的贷款,银行应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企业征信记录。
另外,各级财政部门在考核国有控股和参股的银行2021年经营绩效时,应充分考虑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对银行业绩的影响,给予合理调整和评价。
为监督政策执行,《通知》要求,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会同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做好辖区内银行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情况监测评估,防范政策执行中的道德风险和金融风险,加强组织推动,确保政策取得实效。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运用央行资金精准支持普惠小微企业。各金融机构要切实承担对普惠小微企业贷款的审查责任,严格按照政策要求申请央行资金支持。
延期还本付息贷款对资产质量影响有限
银保监会数据显示,2020年全年,银行业累计对6.6万亿元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
此前,市场普遍认为,即将于2021年3月底到期的延期还本付息贷款,是2021年银行业一个重要的潜在不良资产来源。
对于市场担心的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对银行资产质量是否有影响,多家银行表示,目前普惠小微企业的资产质量总体可控。
邮储银行首席风险官梁世栋此前在该行2020年度业绩发布会上表示,延期还本付息的部分贷款约占邮储银行贷款规模的1%出头,总体上对整体资产质量影响非常有限。
“疫情期间,邮储银行按照监管要求应延尽延,这是针对由于疫情影响存在暂时流动性困难的客户,而不是资质不好的客户。在风险防控上,所有延期业务都是‘一户一策’、动态监测的,也有充分的拨备,所以总体上风险可控。”梁世栋说。
招商银行管理层有关人士亦表示,从2020年实施延期还本政策以来,招商银行整体客户下迁不良比例等已恢复到疫情之前的水平,总体风险可控,资产质量稳定,2021年这类客户对银行整体资产质量影响有限。
农业银行董事长谷澍也曾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农业银行一直在监控2020年延期还本付息贷款质量情况,从目前的情况看,虽然这部分贷款比普通贷款不良率高一些,但是仍然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