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财政监管主要依赖一些社会中介审计机构进行审计,且财政部门对审计报告进行的核查职能又难以到位,造成了国家对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监管不力的状况。要扭转这种状况,财政部门必须强化对中介机构的执业质量和对企业的财务核算进行检查的力度。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公证行为,就要按规定取消中介机构的执业资格,处理企业有关责任人员,并追究其它责任。
正确处理母子公司财务关系
(1)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各类财权配置应具灵活性。母公司应主要根据股份比例、子公司等下属单位在集团中的重要性、企业财务管理的具体内容等因素,来分别确定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其他下属企业的各项财务权限的集权程度,并要按照财务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三权分立的原则,对各级管理层进行合理授权。在授权的同时,要通过责任的落实和利益的保证,促进各级行权人自觉用好财务权力。
(2)缩短企业财务管理的链条,减少财权的多层次分割。集团下属企业的组织层级越多,管理半径就越大,财权就可能被分割于各层次,这就使得财权的集中化以及集权企业财务管理效率大打折扣,使得母公司财务人员难以实现有效的财务监管。为此,要缩短集团企业财务管理的链条,即原则上不再设三级或以下的公司,尽可能减少管理层次,使财权被多层次分割而散布于各级企业的状况得到根本改变,从而使母公司能集中精力处理好与子公司等下属二级单位之间的财务关系,一定程度上也可防止子公司通过下属实体进行财务操纵及绕开监管的现象。
就一般概念而言,企业财务管理体制指的是规定企业财务关系的制度,涉及到财务责任、财务权限、财务利益等方面,包括投资者对企业的企业财务管理体制和企业内部的企业财务管理体制两部分。本文所研究的企业财务管理体制,仅指国有企业的投资者——国家对国有企业的企业财务管理体制。财务体制的改革,一直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之一,也一直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难点。经过多年的探索,人们已经感到,如果总是象过去那样,仅将企业财务体制的改革局限于分配环节,试图通过调整分配关系搞活企业,解决不了企业深层次的问题,仍然存在企业对国家的行政依附关系,而且容易产生诸如企业行为短期化等负面影响。因此,企业财务体制改革需要有新思路,必须紧密结合经济体制的改革,结合国有企业体制的改革方向进行。
以《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为标志的现阶段经济体制改革,将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确定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是针对传统国有企业体制的弊端提出的,是对国有企业制度的一场深刻革命。实际上,现代企业制度就是公司制度。从西方国家公司制企业发展的历史及其经验来看,作为现代企业制度代表的公司制企业组织形式,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制度及有限责任制度、科学的企业领导体制与组织体制等特征和优势。《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则对现代企业制度概括出四个特征,即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需要重新构建企业财务管理体制。这就要具体解决下列几个问题。
有区别地实施对子公司的股本结构控制。集团总公司根据子公司经营领域对集团公司的重要程度,将子公司分为全资控制、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参股等不同形式,对全资控制的子公司实施投资、筹资及其他资金使用的严格管理和控制,确保资金和资产的安全完整,并根据集团整体发展战略,对资本结构进行必要调整,逐步引入股份机制,通过增资扩股或股份转让将子公司改造成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对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和参股子公司通过派出董事在董事会发表股东意见的形式行使重大投资、筹资和资金使用决策权,根据股东大会决议追加投资、转让股份和适度减持;对全资控制、绝对控股子公司投资设立的全资和控股公司依法实施管理,批准其重大投资、筹资及其他资金使用行为。
建议 有效发挥监事会作用在不断深化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情况下,充分行使监事权,是保证股东利益不受经营者损害最为有效的手段。因此,健全监事会机构,充实监事力量,有效发挥监督职能是集团公司加强对子公司管理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建立财务总监制度集团总公司应通过公司章程规定,向子公司委派的财务总监。财务总监应组织和监控子公司日常财务会计活动,参与子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把母公司关于结构调整、资源配置等重大决策贯彻到子公司的预算中去;对子公司的各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控制;审核子公司财务报告,负责对子公司财务会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定期向母公司报告资产运行和财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