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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桓公鼓励生育:消减后宫人数解决婚龄男女比例失调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们的一项基本国策。在公众的印象中,“计划生育”就是少生孩子,其实这种看法是不全面的。计划生育的概念是人类有计划地调节自身生殖行为的行为,既包括“减产”,也可以“增产”。在中国古代相当长的时间里,实行的是鼓励国民生育的“计生”政策。不过,关于“少生”、“优生”的提法,倒也“由来已久”,早在唐宋时期,就有人提出了“少生”、“优生”重视人口质量和整体素质的“计生”理论。唐初的民间通俗诗人王梵志,曾以当时最流行的诗歌形式,用大白话写出了不少计生“标语”。其中最有名的一句就是“生儿不用多,了事一个足。”意思是,儿子不要生的太多,有一个能做事的就行了。

越王勾践首推“生三胞胎”可享受“免费奶妈”政策

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古代中国实行的是鼓励国民生育的“计生”政策。战国初期中国总人口仅1000余万,到秦始皇统一六国时,全国人口翻了一倍,达2000万人左右。当时东周王室衰微,诸侯国争霸,战争连连,死亡巨大,可人口不减反增,就是当时各诸侯国实行鼓励多生的“计生”政策的结果。

这一时期,“计生”政策实施最坚决的,当是越国

在吴越之战中,越国被吴国打败,越王勾践卧薪尝胆,实施强国战略,其中一条重要的举措就是鼓励生育,增加国内人口。勾践当时实行的奖励政策非常优厚。据《国语·越语》所记,越国当时对孕妇实行“公费医疗保险”,女人生产时只要通知政府,医生很快便会赶到产妇家里助产。如果生的是男孩子,奖品是两壶好酒,一条狗;如果生的是女孩,奖品是两壶好酒,一头小猪;如果是双胞胎,政府安排免费保姆;如果是三胞胎,政府安排免费奶妈,也就是说,由国家来抚养。

在鼓励生育的同时,越国也强制早婚。规定:“令壮者无取老妇,令老者无娶壮妻,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三十不娶,其父母有罪。”从越国计生政策来看,如今流行的年龄悬殊的“姐弟恋”、“黄昏恋”均被严格禁止,青壮男子不能娶年龄大的女人,老男人则不准娶年轻女子。不仅如此,对未婚嫁适婚子女的父母,还要治罪。

后来,越国能打败吴国重新崛起,虽然原因很多,但与此“计生”政策的实行不无关系。类似记载还见于《吴越春秋》,虽然在细节上有所出入,但记载勾践实行鼓励多生的“计生”政策上是一致的。

到了封建时代的鼎盛时期唐朝,则把鼓励生育当作一项基本国策。唐太宗李世民刚一当皇帝,便在贞观元年(公元627年)的正月发布了《令有司劝勉庶人婚聘及时诏》,鼓励生育,还动员富人赞助娶不起老婆的穷光棍,将计划生育的好坏、鳏寡人口的多少,作为地方领导干部的政绩指标,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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