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越
《三国志》卷64《诸葛恪传》载:丹杨地势险阻,与吴郡、会稽、新都、鄱阳四郡邻接,周旋数千里,山谷万重,其幽邃民人,未尝入城邑。对长吏皆仗兵野逸,白首于林莽。逋亡宿恶,咸共逃窜。山出铜铁,自铸甲兵。俗好武习战,高尚气力,其升山赴险,抵突丛棘,若鱼之走渊,猨狖之腾木也。时观间隙,出为寇盗。每致兵征伐,寻其窟藏,其战则蠭至,败则鸟窜,自前世以来,不能羁也。皆以为难。
以上一段材料,值得注意的是没有提到民族差别,甚至连族名都未涉及。到孙权采纳诸葛恪掠夺山民充兵的计划时,拜恪为抚越将军,领丹杨太守,说明《诸葛恪传》所指系越族。可见当时汉越之间的民族界限已显得若有若无。其中所谓“逋亡宿恶,咸共逃窜”,显然是指因反抗孙吴的统治而逃避赋役的汉人。不屑说,山民大多数是已经大致汉化了的越族遗民。史言山民好武习战、敢于反抗强暴。官兵前往镇丵压,他们惯于用待机伺隙、集中突击和打了就跑的游击战术,因此,封建统治者难以令其就范。吴越之地自古即出铜铁,山民能铸造兵器,食物以粮谷为主。《诸葛恪传》叙述恪降伏山民的方法是:“候其谷稼将熟,辄纵兵芟刈,使无遗种。旧谷既尽,新谷不收,平民屯居,略无所人。于是山民饥穷,渐出降首”。可知山民的生活方式与务农为生的汉民并无二致。正因为这样,所以史书上经常不称越民而只称山民。山民与汉民的区别,主要在于山民不给孙吴统治者当兵纳粮。由于山民已基本丧失民族凝聚力,所以便不足威胁到孙吴政权的生存,往往被具有军事知识的将领所征服。如同一般史料所昭示,好像纠纷只是从镇丵压的官军和逃避赋役的山民之间产生,实际,质朴的山民并不能代表他们自己的利益,他们只能受大小头目的摆布。孙权称帝后,鄱阳太守周鲂为了谲诱魏大司马扬州牧曹休,曾写了假降信,言:“乞请将军侯印各五十纽,郎将印百纽,校尉、都尉印备二百纽”,以便由他转授给鄱阳山越诸魁帅,奖励他们叛吴投魏。由此可知山越中的大小头目是够多的。他们为了霸占山民的劳动果实,自然不愿看到山民出来为吴国政权当兵纳税。所以封建史书所述吴政权与所谓“山越”的矛盾,主要还是吴政权和山越上层分子争夺人力物力的矛盾。
基于以上原因,我们对山越情况要作具体分析,比如以上所说山民“时观间隙,出为寇盗”之类的事就不能简单地视为山民出山抢掠,因为山民不过是魁帅肘腋下类似农奴般的依附者。只有大小魁帅才能挑起事端并从中获得好处。而孙吴与山越双方的上层人物对事端发生的责任也有大小先后的差别,其中孙吴统治者是发动战争的主要负责者。因为孙吴统治者不仅要从山越那里侵占土地,而且也要从山越魁帅手中夺取兵源和劳动力,即所谓以山民“强者为兵,羸者补户”,翻看一下《三国志·吴志》各传,即知孙吴政权从建立到灭亡,一直与讨伐山越的战事相始终。孙策初到江东,即提出“取吴、会,平山越”的两大军事目标。而当时孙策的敌对军阀也力图利用山越遏制孙策,如《资治通鉴》卷62建安三年载:
袁术遣间使印绶与丹阳宗帅祖郎等,使激动山越,共图孙策……太史慈遁于芜湖山中,自称丹阳太守……进住泾县,大为山越所附。于是策自将讨祖郎于陵阳,禽之……即署门下督,军还,祖郎、太史慈俱在前导,军人以为荣。
的民族界限已很轻微。孙权继立以后,也首先“分部诸将,镇抚山越,讨不从命”。当孙权于建安八年(203年)西伐黄祖时,因“山越复动”,只好回军,使吕范平鄱阳,程普讨乐安,太史慈领海昏,韩当、周泰、吕蒙等为剧县令长。所谓剧县即指山越反抗较多的县。据《三国志》卷54《吕蒙传》载:
吕蒙……少南渡,依姊夫邓当。当为孙策将,数讨山越。蒙年十五六,窃随当击贼,当顾见,大惊,呵叱不能禁止,归以告蒙母。母害:欲罚之,蒙曰:“贫贼难可居,脱误有功,富贵可致”。……母哀而舍之。
可知讨伐山越,是吴人猎取功名的一个有利可图的途径,因为战胜一个失去民族凝聚力的散漫群体,总是危险小而成功易。所以虽童稚如吕蒙亦欲借讨山越,一显身手。《三国志》卷46《孙策传》载:
吴人严白虎等众各万余人,处处屯聚,吴景等欲先击破虎等,乃至会稽。策曰:“虎等群盗,非有大志,此成禽耳。”